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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排污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下需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不需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背后的逻辑。
根据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的关于排污许可的业务问答,“排污许可证是排污权的确认凭证”。
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也指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污权,应根据其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核定。排污权以排污许可证形式予以确认。”
可见,排污许可证在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上的法律定位,既是对排污权的核定,即一种行政许可,也是对排污权的确认凭证。넶4 2024-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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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企业排气筒高度该怎么确定?
区域性标准DB 37/ 2376—2013中规定“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需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现发布的区域性标准DB 37/ 2376—2019删除了此项规定,那么环评阶段应执行哪种规定?大气综合标准是此要求是5m。
答复: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是现行地方标准,2013版本已废止。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国家若有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若无行业标准,排气筒高度要求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넶6 2024-10-03 -
云南省企业自主环保验收流程!企业环保自主验收从什么时候开始?自主环保验收后需向生态环境局备案吗?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第十七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넶22 2024-10-01 -
云南省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能否通过环保验收?一文搞懂环评、验收、排污许可、应急预案!
我公司正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于审批流程等问题,目前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能否通过验收?如果专家们同意验收通过,是否可行?
넶7 2024-09-30 -
光伏发电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保证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预防、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方案,是永仁风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行动指南。
넶31 2024-09-17 -
卫生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넶12 2024-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