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企业排气筒高度该怎么确定?
云南省企业排气筒高度该怎么确定?
关于区域性标准DB 37/ 2376—2019 排气筒高度问题
问题:
区域性标准DB 37/ 2376—2013中规定“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需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现发布的区域性标准DB 37/ 2376—2019删除了此项规定,那么环评阶段应执行哪种规定?大气综合标准是此要求是5m。
答复: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是现行地方标准,2013版本已废止。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国家若有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若无行业标准,排气筒高度要求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关于危险废物焚烧废气排气筒高度执行问题的回复
2024年10月3日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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