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大姚县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建设单位:大姚正邦养殖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恒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目 录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基础信息表
附表2:大气环境影响自查表
附表3:地表水环境影响自查表
附表4:土壤环境影响自查表
附表5:环境风险自查表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项目投资备案证
附件3: 营业执照
附件4:选址意见书
附件5:项目租地合同
附件6:政府合作协议
附件7:水保批复
附件8:监测报告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区域周边水系图
附图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 项目周边关系示意图
附图5:评价范围图
附图6:分区防渗示意图
附图7: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8:项目区水文地质图
1 概述
一、项目由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猪肉是我国绝大多数人民的必需消费品。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将有力地带动了猪肉消费量的上升,同时也持续提升了猪肉制品的消费量,对生猪繁育、养殖企业的发展是一次良机。《肉类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积极发展冷鲜肉加工和肉制品生产。十三五规划末期,县级以上城市热鲜肉销售比例降30%以下,冷鲜肉占比提高到50%。肉制品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建立规模化、现代化、生态循环的生猪繁育、养殖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走之路。
2020年6月,正邦集团与大姚县人民政府签订《大姚县30万头生猪养殖循环农业生态园项目合同书》(详见附件6),为满足大姚县各生猪养殖场的仔猪供应需求,正邦集团成立大姚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并拟于大姚县赵家店镇投资建设大姚县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该项目拟采用“公司+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运营模式,项目已取得投资备案证。
大姚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选址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东侧半山坡,项目区地理坐标:东经101°33'30.36"~101°33'45.11",北纬25°47'57.52"~25°48'30.14",项目占地面积为366663m2(约550亩),总建筑面积65903.5m2,其中猪舍8栋建筑面积52948m2,猪舍连接通道及设备房建筑面积1178.1m2,生活办公区建筑面积1369.6m2,其他辅助设施占地面积1570.4m2。项目建成后从正邦集团旗下扩繁场引进仔猪,育肥后年出栏10万头优质生猪。项目于2020年9月29日委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大姚县农业农村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及大姚县水务局、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选址进行了连勘连审工作,并取得了各局同意选址的相关意见(详见附件5),2020年10月10日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石板箐村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流转协议,取得该项目地块的使用权,于2020年11月19日取得了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32326-03-03-008905)(详见附件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一、畜牧业”中的“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中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大姚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委托(委托书见附件1),云南恒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评价的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过程详见下表。
表1.2-1 项目评价过程一览表
流程 |
时间 |
备注 |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 |
2020年11月13日 |
/ |
建设方提供可研报告等主要资料 |
2020年11月15日 |
/ |
公众参与第一次网络公示 |
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30日 |
建设单位公布于“环保之家”网站 |
现场勘查 |
2020年11月13日 |
步行及驾车,重点调查区域环境状况、地表水系、地下水、现状污染源等 |
收集项目区已有环境质量现状资料并制定监测方案 |
2020年11月15日~2020年11月20日 |
/ |
开展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监测 |
2021年1月23日~2021年1月30日 |
委托云南坤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完成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2020年12月13日~2021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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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第一次报纸公示 |
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7日 |
建设单位发布于楚雄日报 |
公众参与第二次报纸公示 |
2021年1月26日~2021年2月3日 |
建设单位发布于楚雄日报 |
公众参与现场布告公示 |
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7日 |
公示信息张贴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 |
三、建设项目的特点
本项目属于畜禽养殖项目,该类项目特点为:废气的主要影响是恶臭,持续排放,如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则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养殖废水的排放量较大,有机污染物浓度高,如不合理处理措施,则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较大;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畜禽粪便,产生量较大,有机污染物浓度高,如不采取合理的处置措施,则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四、相关规定及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生猪养殖基地,年出栏生猪10万头,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一项“农林业”第 4条“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及第 8 条“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同时,本项目已取得了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32331-03-03-008905)(详见附件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漏缝底板+人工清粪),猪场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对产生的废水、猪尿液等进行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周边旱地的轮作灌溉;猪粪等固废经收集后厌氧发酵制作成有机肥外售;病死猪及分娩物采用有机废弃物无害化焚烧炉处置,不随意丢弃;猪场排水均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废水收集输送系统进行加盖封闭,对产生恶臭的猪舍采取密闭、喷洒除臭剂、通风等措施,经采取以上可以有效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要求。项目建设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符合。
本项目在选址、厂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的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等方便均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要求相符及符合《大姚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要求。本项目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符合《云南省畜牧产业发展规划(2003-2020 年)》中的发展重点。本项目不在工业园或集中区内,不涉及规划环评,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管理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不存在项目建设制约的因素。
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下。
1、本项目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营运期将产生一定量的养殖废水,本项目养殖废水的处理及其对地表水的影响。本项目废水处理后全部用于项目周边旱地的轮作灌溉,实现废水全部综合利用,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显著性不良影响。
2、本项目建成后防疫将产生一定量的医疗固废,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固废的处置。项目产生的医疗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病死猪采用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猪粪和污泥的处理及利用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猪粪、污泥等用于厌氧发酵为有机肥后外售,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对改善区域农业生态环境产生积极影响,对项目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4、养殖场恶臭对周边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氨气、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NH3、H2S环境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的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根据预测,非正常情况下超标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污水处理站各池体、有机肥生产车间、污水存储池、猪舍、危废暂存间等设施建设须严格按照防渗要求设计、施工,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大姚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大姚县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楚雄州大姚县发展规划,项目的选址和平面布局合理可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在采取减缓和应急措施后在可接受范围。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可靠,处理工艺合理可行,在采取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综上所述,评价认为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公布,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主席令74号,2016年9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28号,2004年8月28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主席令77号,2008年4月1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
(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0号,2010年12月30日;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2014年1月1日;
(4)《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450号,2005年11月。
(5)《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
(6)《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2007年1月。
(7)《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2日;
(8)《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9)《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2016 年5 月;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0年本)》,发改委令2020年第21号;
(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
(4)《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
(5)《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
(6)《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号;
(7)《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2]12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9)《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3]25号。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2014年1月1日;
(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2018年3月27日
(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1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1996;
(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
(2)《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388-1999);
(3)《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
(4)《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5)《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
(6)《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1168-2006);
(7)《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 16548-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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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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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评委托书。
(2)大姚县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大姚县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4)大姚县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5)投资项目备案证;
(6)项目提供的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1)对建设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污染物排放情况;预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和防治对策。
(2)核算建设项目完成后的排污总量,通过达标排放对外环境情况的分析,提出总量控制建议。
(3)对建设项目选址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分析。
(4)从保护环境角度确定项目建设是否可行,为科学决策和设计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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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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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产工艺特点,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本环境影响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针对区域环境特征及项目工程特点,分析筛查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提出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奠定基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分析建设项目与环境敏感点处置措施的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可靠性,力求评价方法与评价结论客观、公开、公正,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提供科学的环境管理依据。
根据本项目工程分析和其周围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建设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乃至人群健康及生活质量等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有利或不利影响。采用矩阵法进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识别矩阵见表1.3-1。
表 1.3-1 主要环境问题识别矩阵
污染因子 |
废气排放 |
废水排放 |
固体废物 |
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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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 环境因素 |
施工期 |
运行期 |
施工期 |
运行期 |
施工期 |
运行期 |
施工期 |
运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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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 |
大气质量 |
△ |
▲ |
- |
- |
- |
△ |
- |
- |
地表水质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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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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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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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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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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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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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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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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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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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资源 |
水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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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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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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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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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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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经济 |
区域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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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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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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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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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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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健康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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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度影响,△轻度影响,- 影响很小或无影响。
从识别矩阵中可以看出,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主要影响表现在:施工和运营期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
-
- 评价因子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养殖行业。根据养殖业的排污特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是:养殖废水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猪舍(储液池)、粪水二次中转池、安全填埋井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养殖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养殖固废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影响;施工期占地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运营期。项目在营运期的污染物主要为:
(1)废气:主要为养殖过程中,猪舍(储液池)、堆粪间、粪水二次中转池、安全填埋井产生的恶臭气体(NH3、H2S)。
(2)废水:主要是猪舍冲洗水、猪尿、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氨氮、TN、粪大肠菌群数。
(3)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饲料残渣、病死猪、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
(4)噪声:主要是猪群生活叫声、设备噪声等。
(5)生态:占地、动植物、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
根据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特征和周围的情况,本评价对项目评价因子的筛选结果见表2.4-2。
表2.4-2 评价因子筛选结果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因子 |
|
1 |
环境空气 |
现状评价 |
TSP、PM10、PM2.5、SO2、NO2、O3、CO、NH3、H2S |
2 |
预测评价 |
NH3、H2S |
|
3 |
地表水环境 |
现状评价 |
pH、SS、CODcr、BOD5、NH3-N、TP、粪大肠菌群 |
4 |
地下水环境 |
现状评价 |
pH、耗氧量、氨氮、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砷、汞、铬(六价)、铅、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挥发性酚类、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
预测评价 |
氨氮、耗氧量(CODMn法) |
||
5 |
声环境 |
现状评价 |
等效连续A声级 |
预测评价 |
等效连续A声级 |
||
6 |
土壤 |
现状评价 |
pH(无量纲)、砷、镉、铅、铬(六价)、铜、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反式1,3-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烷、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全盐量 |
7 |
固体废物 |
猪粪、饲料残渣、病死猪、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 |
|
8 |
生态环境 |
占地、动植物、水土流失 |
-
- 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 评价内容
- 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1)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根据所得的资料、数据,对评价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分析评价,掌握新建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染现状、环境质量现状;
(2)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确定项目建设的工程内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
(3)根据项目工程分析,选择对环境危害大、不利影响较为突出的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评价,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4)根据当地环保部门对环境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给出项目建设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建议;
(5)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进行分析评述,论证其经济技术可行性;
(6)进行公众参与调查,了解公众对当地环境现状和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7)进行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论证项目建设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三方面的统一性;
(8)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建议;
(9)通过以上评价,给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
-
- 评价重点
-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位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平地村委会,所在区域为二类空气环境功能区。SO2、NO2、NOx、PM10、PM2.5、TSP、CO、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的二级标准,NH3和H2S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NH3和H2S环境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见表 1.5-1。
表1.5-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
污染因子 |
标准值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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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数值 |
|||
SO2 |
1小时平均 |
mg/Nm³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的二级标准 |
|
24小时平均 |
mg/Nm³ |
0.15 |
||
年平均 |
mg/Nm³ |
0.06 |
||
NO2 |
1小时平均 |
mg/Nm³ |
0.20 |
|
24小时平均 |
mg/Nm³ |
0.08 |
||
年平均 |
mg/Nm³ |
0.04 |
||
PM10 |
24小时平均 |
mg/Nm³ |
0.15 |
|
年平均 |
mg/Nm³ |
0.07 |
||
PM2.5 |
24小时平均 |
mg/Nm³ |
0.075 |
|
年平均 |
mg/Nm³ |
0.035 |
||
CO |
24小时平均 |
mg/Nm³ |
4 |
|
1小时平均 |
mg/Nm³ |
10 |
||
O3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mg/Nm³ |
0.16 |
|
1小时平均 |
mg/Nm³ |
0.2 |
||
TSP |
24小时平均 |
mg/Nm³ |
0.3 |
|
年平均 |
mg/Nm³ |
0.2 |
||
H2S |
1小时平均 |
mg/Nm³ |
0.01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NH3、H2S环境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
NH3 |
1小时平均 |
mg/Nm³ |
0.2 |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最近的地表水为项目区西南侧的大桥河,项目位于大桥河的径流区,大房河属于蜻蛉河径流区,蜻蛉河属于长江流域金沙江干流龙川江水系,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2020年)》,蜻蛉河源头-入龙川江口段水环境功能为农业、工业用水,为IV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5-2。
表1.5-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
项目 类别 |
pH |
COD |
BOD5 |
氨氮 |
总磷 |
总氮 |
粪大肠杆菌(个/L) |
Ⅳ类 |
6~9 |
≤30 |
≤6 |
≤1.5 |
≤0.3(湖、库0.1) |
≤1.5 |
≤20000 |
3、地下水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详见表1.5-3。
表1.5-3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
监测项目 |
III类标准 |
监测项目 |
III类标准 |
pH值 |
6.5~8.5(无量纲) |
细菌总数 |
≤100个/L |
硝酸盐 |
≤20mg/L |
汞 |
≤0.001 |
氨氮 |
≤0.5mg/L |
砷 |
≤0.01 |
总大肠菌群 |
≤3.0个/L |
镉 |
≤0.005 |
氯化物 |
≤250 mg/L |
铬 |
≤0.05 |
总硬度 |
≤450 mg/L |
铅 |
≤0.01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 |
氟化物 |
≤1.0 |
4、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位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平地村委会,属于农村地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5-4。
表1.5-4声环境质量标准值 单位:dB(A)
昼间dB(A) |
夜间dB(A) |
执行标准 |
60 |
50 |
GB3096-2008,2类 |
项目拟建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平地村委会,项目用地属于禽畜养殖场,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执行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详见表1.5-6。项目周边耕地、林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详见表1.5-7。
表1.5-6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单位:mg/kg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
第二类用地管制值 |
1 |
砷 |
60 |
140 |
2 |
镉 |
65 |
172 |
3 |
铬(六价) |
5.7 |
78 |
4 |
铜 |
18000 |
36000 |
5 |
铅 |
800 |
2500 |
6 |
汞 |
38 |
82 |
7 |
镍 |
900 |
2000 |
表1.5-7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单位:mg/kg)
污染物类型 |
风险筛选值 |
||||
土壤 pH 值(无量纲) |
pH≤5.5 |
5.5<pH≤6.5 |
6.5<pH≤7.5 |
pH>7.5 |
|
Cd |
水田 |
0.3 |
0.4 |
0.6 |
0.8 |
其他 |
0.3 |
0.3 |
0.3 |
0.6 |
|
Hg |
水田 |
0.5 |
0.5 |
0.6 |
1.0 |
其他 |
1.3 |
1.8 |
2.4 |
3.4 |
|
As |
水田 |
30 |
30 |
25 |
20 |
其他 |
40 |
40 |
30 |
25 |
|
Pb |
水田 |
80 |
100 |
140 |
240 |
其他 |
70 |
90 |
120 |
170 |
|
Cr |
水田 |
250 |
250 |
300 |
350 |
其他 |
150 |
150 |
200 |
250 |
|
Cu |
水田 |
150 |
150 |
200 |
200 |
其他 |
50 |
50 |
100 |
100 |
|
Ni |
60 |
70 |
100 |
190 |
|
Zn |
200 |
200 |
250 |
300 |
-
-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见表1.5-8。
表1.5-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监控点 |
浓度限值(mg/m³) |
|
颗粒物 |
周围外浓度最高点 |
1.0 |
(2)运营期
有机肥生产车间恶臭气体中NH3和H2S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同时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详见表1.5-9。
表1.5-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控制项目 |
标准值 |
||
无组织 |
有组织 |
||
排气筒高度(m) |
排放速率(kg/h) |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70(无量纲) |
/ |
/ |
硫化氢 |
0.06mg/m³ |
15 |
0.33 |
氨 |
1.5mg/m³ |
15 |
4.9 |
焚烧炉尾气和排放的废气中SO2、颗粒物、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排放限值的规定;其标准值详见表1.5-10。
表1.5-10 焚烧炉尾气排放标准
序号 |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³)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执行标准 |
|
排气筒(m) |
二级 |
||||
1 |
二氧化硫 |
550(硫、二氧化硫、硫酸和和其他含硫化合物使用) |
15 |
2.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2 |
颗粒物 |
120(其他) |
15 |
3.5 |
|
3 |
氮氧化物 |
240(硝酸使用和其他) |
15 |
0.77 |
2、废水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不外排,沉淀后就地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2)运营期
生产过程中污水最高允许排放量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 96-2001)中表 4 标准,详见表 1.5-11。
表 1.5-11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种类 |
猪(m³/百头·d) |
|
季节 |
冬季 |
夏季 |
标准值 |
1.2 |
1.8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及项目周边750亩旱地灌溉,水质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值。
表1.5-12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标准值
项目 |
作物种类 |
旱作 |
|
PH |
5.5~8.5 |
COD(mg/L) |
≤200 |
BOD5(mg/L) |
100 |
SS(mg/L) |
100 |
粪大肠菌群数(个/100mL) |
≤4000 |
蛔虫卵数(个/mL) |
≤2 |
- 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1.5-13。
表1.5-1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昼间 |
夜间 |
70 |
55 |
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见表1.5-14。
表1.5-14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单位:dB(A)
控制项目 |
标准值 |
|
昼间 |
夜间 |
|
噪声 |
60 |
50 |
4、固体废物
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猪粪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6 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的规定,标准限值详见表1.5-15;病死猪尸体参照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和 《畜禽病害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医疗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实施)中HW01类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
表1.5-15 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标准
控制项目 |
指标 |
蛔虫卵 |
死亡率≥95% |
粪大肠菌群数 |
≤105个/kg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Pi=(Ci/C0i)×100%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³;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³;
C0i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本项目NH3、H2S,选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NH3、H2S环境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1.6-1。
表1.6-1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评价 |
Pmax≧10% |
二级评价 |
1%≦Pmax<10% |
三级评价 |
Pmax<1% |
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NH3和H2S。通过估算模式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工作。详见下表。
表1.6-2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污染源 |
污染物 |
最大落地浓度(ug/m³) |
C0i(ug/m³) |
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m) |
Pi(%) |
D%(m) |
点源/面源 |
有机肥生产车间 |
NH3 |
2.3405 |
200 |
67 |
1.1703 |
—— |
面源 |
H2S |
0.0777 |
10 |
0.0077 |
—— |
|||
污水 处理站 |
NH3 |
10.346 |
200 |
141 |
5.173 |
—— |
面源 |
H2S |
0.403 |
10 |
4.0301 |
—— |
|||
猪舍 |
NH3 |
15.638 |
200 |
567.0 |
7.819 |
—— |
面源 |
H2S |
0.6130 |
10 |
6.1296 |
—— |
由上表数据可知,估算模式计算出的H2S的占标率最大为6.1296%,NH3的占标率最大为7.819%,小于10%。根据评价等级判断标准,确定拟建项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为二级。
-
-
-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
项目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及少量的猪粪(30%,随猪尿自然掉落至储液池)在储液池内自然结皮发酵3-6个月后,储液池内的阀门打开,粪尿通过管道进入粪水二次中转池,粪尿在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后,废水经过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不外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划分原则,划分依据见表2.6-3。
表2.6-3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 |
判定依据 |
|
排放方式 |
废水排放量Q/(m3/d) 水污染当量书W/(无量纲) |
|
一级 |
直接排放 |
Q≥20000或W≥600000 |
二级 |
直接排放 |
其他 |
三级A |
直接排放 |
Q<200或W<6000 |
三级B |
间接排放 |
-- |
注10: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B评价 |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废水经过处理后用作农业种植肥料综合利用,不外排到外环境,地表水评价为三级B评价,重点分析本项目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可行性。
-
-
-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
(1)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为Ⅲ类项目。
(2)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详见表1-18)。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赵家店,项目周边村庄:松树地、大平地、麻地村均以地下水为水源,三个村庄的取水点均不相同,村庄内的人数小于1000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规模),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为较敏感。
表2.6-5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
敏感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
较敏感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
不敏感 |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
(3)评价工作等级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2.6-6。
表2.6-6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
Ⅰ类项目 |
Ⅱ类项目 |
Ⅲ类项目 |
敏感 |
一 |
一 |
二 |
较敏感 |
一 |
二 |
三 |
不敏感 |
二 |
三 |
三 |
综上,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
-
-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
(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声环境评价等级按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建设项目建设前后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变化以及受建设项目影响人口数量来确定。
项目运营期间各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出会产生一定的噪声,由于项目区周边均为山体,远离敏感目标,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建设项目所处区域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较少,按二级评价。
-
-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评价工作的分级原则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66666.66㎡(约0.37k㎡),小于<2k㎡,且本项目选址所在地用地类型为林地,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物种分布,属生态非敏感区域,为一般区域,确定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三级。
表1.6-6 生态影响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型 |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
||
面积≥20k㎡ 或长度≥100 km |
面积2k㎡~20k㎡ 或长度50km~100km |
面积≤2k㎡ 或长度≤50km |
|
特殊生态敏感区 |
一级 |
一级 |
一级 |
重要生态敏感区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一般区域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
-
-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相关要求,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下表。
表 1.6-7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
Ⅳ、Ⅳ+ |
Ⅲ |
Ⅱ |
Ⅰ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a |
a是相当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 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照下表确定环境风险潜势。
表 1.6-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 |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
|||
极高危害 (P1) |
高度危害 (P2) |
中度危害 (P3) |
轻度危害 (P4) |
|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
Ⅳ+ |
Ⅳ |
Ⅲ |
Ⅲ |
环境中度敏感区(E2) |
Ⅳ |
Ⅲ |
Ⅲ |
Ⅱ |
环境低度敏感区(E3) |
Ⅲ |
Ⅲ |
Ⅱ |
Ⅰ |
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 |
通过对本项目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柴油,项目备用发电机房储罐池内设置一个容积为30m³的储油罐,柴油最大储量20t。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识别,柴油属附录B风险物质中的“油类物质”,临界量为2500t,因此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0.008<1。根据附录C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不设等级,进行“简单分析”。
-
-
-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
(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相关规定,项目为生猪养殖属于生态影响型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由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及项目类别综合判定。生态影响型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表2.6-7 生态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
判别依据 |
||
|
盐化 |
酸化 |
碱化 |
敏感 |
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a>2.5且常年地下水平均埋深<1.5m的地势平坦区域;或土壤含盐量大于4g/kg的区域 |
pH≤4.5 |
pH≥9.0 |
较敏感 |
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2.5且常年地下水平均埋深≥1.5m,或1.8<干燥度≤2.5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8m的地势平坦区域;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2.5或常年地下水位埋深<1.5m的平原区;或2g/kg<土壤含盐量≤4g/kg的区域 |
4.5<pH≤5.5 |
8.5≤pH<9.0 |
不敏感 |
其他 |
5.5<pH<8.5 |
项目位于山坡地带,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云南坤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内的土壤进行监测,PH为5.30~5.49,含盐量为0.2-0.3g/kg。根据表2.6-7生态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可知项目属于不敏感。
表2.6-8 生态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评价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敏感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较敏感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不敏感 |
二级 |
三级 |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本项目年出栏10万头生猪,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参照行业类别中的“农林牧渔业”属于Ⅱ类项目。
故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如下,详见附图5:
(1)环境空气: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和导则的相关要求,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场地中心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面积为25k㎡。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所处区域地表水体主要为石板箐河,根据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和导则的相关要求,不设置评价范围,重点分析废水灌溉的可行性、可靠性。
(3)地下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采用自定义法确定评价范围,水文地质单元范围为北侧以断层为界,东侧、西侧以不同的地质界线划定,南侧以新奋桥水库为排泄基准面,确定本次地下水评价范围约6k㎡。
(4)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要求,结合工程噪声污染特点以及厂界四周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确定本次评价的声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
(5)生态环境:根据导则中对于生态影响评价范围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生态评价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及场界外200米范围内。
(6)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不设等级,进行“简单分析”。《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未给出“简单分析”对应的评价范围,本次评价参照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以养殖区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
(7)土壤环境:项目土壤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及厂界外延1km范围内。
本项目位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平地村委会。根据现场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石板箐村、和湾头村、麻地村、土锅田、拉咩上村、拉咩下村周边无医院等重要敏感保护目标。距离项目最近的保护目标为甸索箐村位于项目厂界东侧821m处。
本项目场址西面有1处水坝,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用水。项目区主要地表水分别为石板箐水库和芦房坝河,石板箐水库位于项目西面532m,石板箐水库主要功能为农灌,蜻蛉河位于项目区西侧3550m处,项目区属于干石板箐水库的径流区,石板箐水库的主要功能为灌溉用水,无饮用功能,干石板箐水库的水最终汇入蜻蛉河。目前项目所在地附近村民已供应自来水,周围村庄分布有水井,但已经不作为饮用水源,项目所在地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涉及生态敏感区,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8-1,环保目标分布见附图3。
表 1.8-1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要素 |
最近厂界距离 |
相对高差 |
经纬度 |
保护对象性质、类别 |
|||
境 气 |
河湾头村 |
北 |
1716m |
-45 |
10.55505643E, 25.82128898N |
32户,117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氨和硫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NH3和H2S环境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
小新街村 |
西北 |
1084m |
-45 |
101.55147446E, 25.81961528N |
120人 |
||
下虎街村 |
西 |
1735m |
-50 |
101.54522882E, 25.80832845N |
45户,160人 |
||
上虎村 |
西 |
1769m |
+225 |
101.54222478E,25.807942309N |
85户,380人 |
||
平地村 |
西 |
1716m |
-18 |
101.545872552E, 25.803350367N |
12户,50人 |
||
凹子村 |
西南 |
1716m |
-36 |
101.21634089E, 25.141750573N |
10户,46人 |
||
太平地村 |
西南 |
1780m |
-38 |
101.546172960E, 25.799445071N |
20户,80人 |
||
松树林村 |
西南 |
1773m |
-22 |
101.54810415E, 25.798500933N |
18户,54人 |
||
环境 风险 |
河湾头村 |
北 |
1716m |
-45 |
10.55505643E, 25.82128898N |
32户,117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氨和硫化氢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NH3和H2S环境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
小新街村 |
西北 |
1084m |
-45 |
101.55147446E, 25.81961528N |
120人 |
||
下虎街村 |
西 |
1735m |
-50 |
101.54522882E, 25.80832845N |
45户,160人 |
||
上虎村 |
西 |
1769m |
+225 |
101.54222478E,25.807942309N |
85户,380人 |
||
平地村 |
西 |
1716m |
-18 |
101.545872552E, 25.803350367N |
12户,50人 |
||
凹子村 |
西南 |
1716m |
-36 |
101.21634089E, 25.141750573N |
10户,46人 |
||
|
太平地村 |
西南 |
1780m |
-38 |
101.546172960E, 25.799445071N |
20户,80人 |
|
松树林村 |
西南 |
1773m |
-22 |
101.54810415E, 25.798500933N |
18户,54人 |
||
地表水 环境 |
大桥河 |
W |
3550m |
-96 |
102.16171503E, 25.159667730N |
农业灌溉用水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
石板箐水库 |
N |
550 |
-50 |
102.18379497E, 25.144601762N |
农业灌溉用水 |
||
地下水 环境 |
项目水文地质单元内的地下水不受影响 |
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
|||||
土壤环境 |
项目占地范围及项目厂界周围0.2km2范围 |
《禽畜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表4 中养殖场、养殖小区限值 |
|||||
社会环境 |
保护运输沿线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村民生活不受影响 |
/ |
|||||
生态 环境 |
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含各类植物资源与动物生活环境 |
项目评价时段施工期和运行期,其中运行期为重点。环境影响分为三个阶段。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工作程序见图1.9-1。
图1.9-1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工作程序
项目名称:大姚县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姚正邦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平地村委会
工程性质:新建
总投资:5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8000万元、设备投资15000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6666.3m2(约550亩),总建筑面积65903.5m2,其中猪舍8栋建筑面积52948m2,猪舍连接通道及设备房建筑面积1178.1m2,生活办公区建筑面积1369.6m2,其他辅助设施占地面积1570.4m2。建设工程可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设施、环保工程四部分。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50亩,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灌溉工程等,本项目不涉及商品猪屠宰加工、饲料加工等,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表2.2-1 建设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
工程 名称 |
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 |
|
主体 工程 |
猪舍(含隔离舍) |
建筑面积52948m2 |
8栋,每栋猪舍建筑面积6618m2,每栋猪舍配置4666个栏位、8个大栏,上部全钢架结构,封闭式设计,猪舍四周排风扇通风,漏缝地板下设宽31m*长77.58m*深3m,容积为43000m3的储液池) |
|
辅助 工程 |
厂区办公室 |
建筑面积375.8m2 |
一层,砖混结构 |
|
生活区 |
建筑面积993.8m2 |
一层,砖混结构,主要设置有宿舍、食堂、洗漱间。 |
||
通道及设备房 |
建筑面积1178.1m2 |
一层,砖混结构 |
||
增压泵房 |
建筑面积320.5m2 |
一层,砖混结构 |
||
蓄水池 |
容积400m3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值班室 |
建筑面积45.5m2 |
一层,砖混结构 |
||
发电机房 |
建筑面积30.2m2 |
一层,砖混结构,内设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一台。 |
||
油罐房 |
建筑面积30m2 |
一层,砖混结构,内设置一个容积为30m3的储油罐,存储柴油。 |
||
烘干房 |
建筑面积20m2 |
用于车辆烘干。 |
||
公用 工程 |
供水 |
项目区拟建1个水井,用于厂区生活和生产供水 |
||
排水 |
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沟(雨水排水沟断面尺寸底宽×深度为0.40m×0.50m、排水沟断面为浆砌石衬砌、砂浆抹面)排至南面,污水经250mmPVC排水管排至二次中转池。 |
|||
供电 |
设置配电房一间,供电电源来自赵家店供电网络。 |
|||
厂区道路 |
场内道路宽度为6m,采用水泥硬化 |
|||
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 |
排风扇 |
每栋猪舍四周的墙体每隔2m设置一个排风扇,并在风扇内设置生物过滤棉 |
|
废水治理 |
储液池 |
容积86579.28m3 |
8个,分别设置在各栋猪舍地下,与猪舍形成整体。主要用于储存尿液、冲洗废水以及少部分猪粪(30%) |
|
粪水二次中转池 |
容积2000m3 |
1个,位于项目东南侧,用于中转猪舍产生的养殖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
||
隔油池 |
容积2m3 |
1个,设置在生活区东侧、食堂旁,用于处理食堂含油废水 |
||
化粪池 |
2个容积5m3 |
2个,设置在生活区东侧,用于收集生活区生活废水 |
||
入口消毒池 |
容积5m3 |
1个,设置于入口旁,用于收集消毒产生的废水 |
||
固体废物 |
堆粪间 |
占地面积400m2 |
位于项目的西北侧,堆粪间设置地面防渗硬化+三面围墙+雨棚,一侧设置大门,四周设置导流沟导排渗滤液。堆粪间采用的工艺为机械好氧堆粪工艺。 |
|
医疗废物暂存间 |
占地面积10m2 |
一间位于项目的南侧,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应要求 |
||
固液分离机 |
1台 |
位于粪水二次中转池的东面,固液分离机放置的地面防渗硬化+三面围墙+雨棚 |
||
吸粪车 |
若干辆 |
由正邦集团统一调配,用于运输养殖废水 |
||
病死猪处理房 |
占地面积260m2 |
位于项目东北侧,设置地面防渗硬化+三面围墙+雨棚 |
||
安全填埋井 |
2个容积125m3 |
位于项目东北侧,用于填埋病死猪处理房剩余少量骨头 |
||
垃圾箱 |
1个 |
放置于办公区、员工生活区 |
||
地下水 |
重点防渗区(储液池、粪水二次中转池、堆粪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病死猪处理房、安全填埋井、污水管道) |
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 |
||
一般防渗区(入口消毒池、隔油池、化粪池) |
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行防渗 |
|||
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 |
一般的地面硬化 |
|||
绿化 |
14.87km2 |
种植雪松等绿化植物 |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列示如表3.1-2。
表3.1-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备注 |
1 |
总占地面积 |
m2 |
366663 |
约550亩 |
2 |
总建筑面积 |
m2 |
65903.5 |
|
3 |
存栏量 |
万头 |
5 |
|
4 |
出栏量 |
万头/a |
10 |
商品肉猪 |
5 |
总投资(万元) |
万元 |
53000 |
|
6 |
建设期限 |
月 |
12 |
2020.5-2021.5 |
7 |
劳动定员 |
人 |
|
均在项目内食宿 |
(1)产品方案
表2.1-3 产品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特性 |
去向 |
1 |
优质生猪 |
10万头/年 |
平均110kg/头 |
供应正邦集团屠宰场 |
(2)原辅材料
本项目饲料由云南正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送科学配方饲料,项目不在场区内进行饲料加工,场区内设饲料中转储罐。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使用量见下表。
表2.1-4 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来源 |
数量 |
规格特性 |
1 |
仔猪 |
云南正邦集团扩繁场提供 |
101010头/年 |
/ |
2 |
饲料 |
云南正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送科学配方饲料 |
311200吨/年 |
/ |
3 |
水 |
打深井开采地下水供给 |
10万吨/年 |
/ |
4 |
电力 |
由区域电网采用架空方式引入 |
200万KWh |
200KVA |
5 |
柴油 |
外购 |
20t |
|
6 |
烧碱 |
外购 |
900kg/a |
/ |
杜邦卫可(消毒药剂) |
外购 |
720kg/a |
2kg/桶 |
|
8 |
生物除臭剂 |
外购 |
1250L/a(250桶/a) |
5L/桶 |
9 |
兽药、疫苗 |
由云南正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送 |
2.6t/a |
/ |
(1)生产技术指标
根据大姚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商品肉猪生产技术指标要求见下表。
表 3.1-5 生产技术指标表
类别 |
技术指标 |
养殖小区栋数 |
8栋 |
规模 |
10万头 |
饲养天数 |
165-180d |
成活率 |
99% |
上市体重 |
110kg |
年养殖批次 |
2批 |
(2)猪场存栏数
本项目运营期采用全进全出养殖模式:从正邦集团旗下的扩繁场进仔猪,达到出栏标准后全部供给正邦集团屠宰场。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出栏生猪10万头,年出栏批次为2批,合计本项目常年存栏数量为50000头。
本项目劳动定员23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技术人员11人,生产工人5人,技术培训师2人,保安2人,食堂工作人员1人。全年工作365天,每天一班,每班工作8小时,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员工均在场内食宿,食堂提供一日三餐。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3.1-6 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
主要设备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育肥舍设备 |
8 |
套 |
|
2 |
自动喂料系统 |
8 |
套 |
|
3 |
风机 |
160 |
台 |
每栋猪舍设置20台 |
4 |
电子售猪称 |
4 |
台 |
|
5 |
罗茨鼓风机 |
2 |
台 |
一备一用 |
6 |
发电机组 |
2 |
台 |
|
7 |
水泵 |
4 |
台 |
|
8 |
电子监控设备 |
1 |
套 |
|
9 |
固液分离机 |
1 |
台 |
|
10 |
手推车 |
18 |
辆 |
|
11 |
消防设备 |
1 |
套 |
|
1、给水:场区内打井水,用泵经供水管道泵至水箱,通过给水管线输送至各用水点。
2、排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出项目外。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再排入粪水二次中转池和养殖废水一起使用运粪罐车运走,作为当地农业种植肥料。
项目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及少量的猪粪(30%,随猪尿自然掉落至储液池)在储液池内自然结皮发酵3-6个月后,储液池内的阀门打开,粪尿通过管道进入粪水二次中转池,粪尿在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后,废水经过吸粪车运至附近耕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无废水外排。
3、供电:本项目用电主要包括生活区普通照明用电、生产区照明及简易设备用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电网供给,项目建设一座2000KV变压站,场区供配电系统,用电设备电压为380/220V,根据项目设计产能,全年预计用电200万度。
1、饲料供应
本项目育猪饲料由云南正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饲料加工厂统一进行加工成成品后,定期运至项目区内。
2、给料及饮水方式
项目每栋猪舍旁设置饲料间,采用自动食箱,自动给料,不采用人工喂料;采用鸭嘴式饮水器自动饮水。
3、清粪方式
采用干清粪工艺,干粪采用人工清粪方式及时清出,约占粪便量的70%,收集后运至堆粪间处理,剩余30%的猪粪与尿液、冲洗废水自然下落进入猪舍漏缝地板下方的储液池,粪尿在储液池内自然结皮发酵3-6个月后,储液池内的阀门打开,粪尿通过管道进入粪水二次中转池,粪尿在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后,粪渣采用人工使用推车将粪渣运至堆粪间。
4、消毒、防疫方式
消毒:更衣室消毒间均设置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主入口车行道设置消毒池,3%-5%的火碱溶液消毒,池长2m,宽5m。对栏舍、走道、场地、车辆表面、器物等采用喷洒消毒剂。
养猪场必须制定严格的防疫、检疫和其他兽医卫生管理制度,预防控制疫病。养殖场内自己进行猪只防疫,需要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混凝土基础做防渗处理,防渗层采用2mm 厚的防渗材料,防渗系数≤10-7cm/s,危废的贮存场所设置明显标志;贮存场所内禁止混放不相同的危险废物;危废的转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通风
猪舍通风使用通风换气扇,本项目每栋猪舍设置排风扇,猪舍内部设置监控系统,当需要通风时,开启风机实现猪舍通风。
项目区选址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占地面积366663m2(约550亩),项目场地分为办公生活区、养殖区。
办公生活区位于项目区的西南侧,生活区设置了外生活区和内生活区,外生活区位于项目区西南角靠近项目区的厂区大门,设置了值班室、员工宿舍、餐厅、熏蒸房、车辆消毒池及车辆烘干房。内生活区位于项目区西南偏东侧,设置有办公室、宿舍。养殖区:位于场区中部和东北部,主要布置有:猪舍、隔离舍等,共计8栋,每栋猪舍配套有相应的污水官网、储液池各场地储液池和堆粪间与场区生活区距离在100m外,满足《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1168-2006)中“粪便处理设置应设在养殖场生活区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并保持100m以上的距离”。道路贯穿整个项目区,三个功能区除建筑物覆盖、道路硬化外,其余空地部分采取绿化,其他区域保持现状不进行扰动。项目平面布局合理。
一、施工进度
本项目目前已完成可研、立项等,计划建设期13个月,主体工程预计于2021年3月正式动工建设,于2022年3月份工程竣工,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的建设和设施设备的安装。
预计2021年3月-2021年4月进行土石方开挖和平整,2021年5月-2021年11月进行工程建设,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进行装修和设施设备安装,2022年2月进行绿化树木的栽种,2022年3月投入试运营。
二、施工建设内容
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猪舍、办公生活区、硬化地坪和设施设备的安装、环保设施、设备的安装、绿化的建设。
三、施工方式
(1)场地平整
项目区西高东低,项目只对建筑物用地进行平整,其他均依托原有地势。项目场地占用部分旱作耕地、林地,前期场地平整过程中对林地植被进行砍伐,耕地植物进行清理。
(2)基础开挖、回填
项目为一层砖混结构,基础开挖弃土量不大,用于场地低洼处回填。
(3)道路硬化路面
本项目除了绿化和猪舍、办公生活区外,均为道路硬化路面,路面采用混凝土结构,道路修建时先清除地面表层软土,然后平整压实,可形成砂石路路基,在路表层铺设碎石,满足施工期材料运输的要求,施工结束后铺设混凝土路面。
(4)绿化工程
绿化工程施工前,在绿地内按照图纸布置和要求,进行整地,完成的工程应与施工图设计相符合;然后应施足基肥,翻耕≥30cm,耙平耙细,除杂物。以保证种植树种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符合绿化设计要求。
四、施工三场设置
(1)取土场和弃土场
项目内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项目主体工程在建设时根据地势高低按台阶进行猪舍等布设,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弃土放置于地势低洼处,因此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
(2)砂石料场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所需材料主要包括混凝土、水泥、钢材、砖块及砂石料等。混凝土、钢材等材料均在楚雄州大姚县购买。砂石土料从附近具有合法开采手续的料场购买,无需设置砂石料场。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见下表。
表3.1-7 施工进度一览表
项目内容 |
前期已完成 |
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 |
|||||||||
1 |
2 |
3 |
4 |
1-2 |
3-4 |
5-6 |
7-8 |
9-10 |
11-12 |
13 |
|
项目可研、评审、立项 |
|
|
|
|
|
|
|
|
|
|
|
初步设计、设备订货 |
|
|
|
|
|
|
|
|
|
|
|
土建施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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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设备安置调试及运行 |
|
|
|
|
|
|
|
|
|
|
|
本项目建设期主要为养殖场场区建设。
-
-
- 养殖区建设
-
工程场区建设期的作业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如下:
图3.1-1 项目建设期产污环节分析
建设期主要污染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机具噪声及弃土弃渣等,另外,项目的建设将改变用地范围内现有土地利用现状,对占地范围内植被等造成破坏。
工程建设期为13个月,平均施工人员约为50人/d,项目施工期场地不设食堂,项目区施工场地晚上只留有看守工地人员 2 人,项目施工期设置一个临时旱厕供施工人员使用。项目在建设期间,需要消耗一定的钢材、水泥、木材、砂石、砖等建筑材料。本拟建工程施工所需土石料,从和平镇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法采石场购买,钢材、水泥、木材、建筑机械、工程设备等由汽车运输进入施工现场。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的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和粉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污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而且以粉尘和施工噪声尤为明显。以下就这些污染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加以分析。
项目废水灌溉管线采用可视的耐低温双层套管,不进行埋地敷设,故不进行管道的开挖,不产生弃土方、噪声、粉尘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 环境影响特征
-
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按源的类型分有面源和线源;按污染物种类分有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施工期环境污染行为较为复杂,但从污染程度和范围分析,工程施工废气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大,但施工期环境污染只是短期影响,随着工程竣工影响基本消除。工程施工对环境污染影响特征见下表 3.3-1。
表3.3-1 施工期环境影响特征表
施工期主要活动 |
施工期环境影响特征说明 |
开挖及平整施工 |
废气:挖掘机械排放废气及运输产生汽车尾气主要是NO2、CO 等; 粉尘:运输产生地面扬尘,主要污染物有粉尘、NO2、CO 等。 |
噪声: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辆及交通运输噪声等; |
|
弃渣:施工废渣 |
|
废水:主要为施工工具清洗废水和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 |
|
生态:开挖活动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
|
工程安装施工 |
废气:汽车运输产生尾气和地面扬尘,主要污染物有粉尘、NO2、CO 等; 安装产生的电弧焊烟气。 |
噪声:电焊机、电钻机械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等; |
|
弃渣:施工废砖、石料、包装箱(袋)等弃渣 |
|
废水:主要为工具清洗废水砂石料加工冲洗废水 |
-
-
- 水污染源分析
-
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建筑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采用自拌混泥土,基本不产生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的冲洗水及混泥土养护用水等, 废水产生量较少,主要污染物为 SS。参照其它项目土建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的处理情况,临时设一沉淀池用于沉淀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降尘。
本项目除场地管理人员外,现场施工人员约 50人/d,项目施工期场地不设食堂,项目区施工场地晚上只留有看守工地人员 2 人。按照每人用水量 15L/d,用水量为0.75m³/d,施工人员产生的污水量按 80%计,为0.6m³/d。水污染物排放浓度,COD :250mg/L,BOD5:150mg/L,SS:200 mg/L,粪便通过旱厕收集处理后进行综合利用,其他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其成分简单可直接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
-
- 大气污染源分析
-
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污染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TSP),扬尘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借助风力在施工现场引起空气环境 TSP 指标升高。施工期结束后,不利影响将随之消失。建设项目施工中,场地平整、废水输送管线修筑、材料运输和装卸、场内道路修筑等,都将产生粉尘污染施工环境。施工期间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主要取决于施工方式、工程量、材料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风力因素影响最大。尤其是在前期基础部分施工,大量土石方作业,在气候条件不利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扬尘,污染周围环境,对施工及附近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对同类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情况进行类比,其结果见表3.3-2。
表3.3-2 类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情况 TSP(µg/m³)
工程名称 |
工地内 |
工地上风向(50m) |
工地下风向 |
||
50m |
100m |
150m |
|||
实例1 |
759 |
328 |
502 |
367 |
336 |
实例2 |
618 |
325 |
472 |
356 |
332 |
均值 |
688.5 |
326.5 |
487 |
361.5 |
334 |
由表3.3-2可以看出工地内TSP浓度是上风向对照点的2.11倍,扬尘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约150m范围。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具有局部性、流动性、短时性等特点,只对区域局部范围造成污染,并随着建设期不同、施工地点的不断变更而移动,在短期内对工程所在地周围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施工中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均是动力燃料柴油和汽油燃烧后所产生,为影响空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主要成份是烯烃类、CO 和 NOX。属无组织排放,间隙性排放。本项目施工期12个月,在施工工程中用到的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及运输卡车,按耗油 100t/a 计,约排放有害物质烯烃类有机物 3~4t、CO:8~9t、NOx :1.5~1.7t。项目施工场地空旷,扩散条件较好,CO 不会产生局部浓度过高的情况,对环境影响较小。
-
-
- 施工噪声分析
-
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运行及施工材料运输均工机械和运输机械,工程安装施工电钻强度约 100dB(A),大型运输机械噪声源声级多在 85dB(A)以上。施工噪声突出的主要在运输、建筑材料加工场地,会产生较高强度的噪声,项目施工期间将使用推土机、电焊机、电钻、车辆等施建筑场地以及施工运输道路。电钻及运输噪声为不连续性噪声。主要设备产噪情况见表 3.3-3。
表3.3-3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声级
序号 |
设备名称 |
测量声级(dB) |
测量距离(m) |
1 |
推土机 |
86 |
1 |
2 |
电钻 |
100 |
1 |
3 |
挖掘机 |
90 |
1 |
4 |
起重机 |
84 |
1 |
5 |
电焊机 |
82 |
1 |
6 |
卡车 |
85 |
1 |
-
-
- 固体废物分析
-
1、废弃土石方
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分析,土石方主要产生在厂区各个区域的施工。
(一)建构筑物区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可知,建构筑物区场地平整采用1m³油动挖掘机、74kw推土机和5t自卸汽车协同作业进行,挖方总量为63400m³,均为一般土石方,其中本区需回填土石方量为51000m³,其余12400m³将调至道路及硬化区回填利用于场地。平整后的场地碾压密实后浇筑基础混凝土并搭设构筑物。
(二)道路及硬化区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可知,道路及硬化区场地平整采用1m³油动挖掘机、74kw推土机和5t自卸汽车协同作业进行,挖方总量为14000m³,均为一般土石方,其中本区需回填土石方量为26400m³,不足的12400m³将从建构筑物区调至本区,用于场地平整,平整后的场地碾压密实后浇筑混凝土硬化处理。
(三)景观绿化区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可知,景观绿化区场地平整采用1m³油动挖掘机、74kw推土机和5t自卸汽车协同作业进行,挖方总量为3800m³,均为一般土石方,该土石方将全部回填于该区域,用于景观地势造景,开挖产生的边坡和平整后的场地经覆表土处理后恢复植被,该区后期裸露的坡耕地,将采取松土绿化的方式,来恢复地表植被。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产生土石方开挖总量为96000m³(其中开挖一般土方81200m³,剥离表土放量14800m³),回填总量为96000m³(其中场地平整回填土方18200m³,项目区复绿覆土18400m³),项目剥离的表土,优先满足了全面整地边坡区和建筑物周边的场地绿化,其余设计为景观绿化区域的坡耕地,后期将采取松土绿化的方式,来恢复地表植被。故本项目建设不产生弃土,无需外借土方。具体土石方平衡及流向分析见表 3.3-4。
表3.3-4 土石方平衡分析及流向表 单位:m³
项目 |
开挖 |
回填 |
||||
土石方开挖 |
表土 |
小计 |
土石方回填 |
表土 |
合计 |
|
建构筑物区 |
63400 |
8140 |
71540 |
51000 |
— |
51000 |
道路及硬化区 |
14000 |
6660 |
20660 |
26400 |
— |
26400 |
景观绿化区 |
3800 |
— |
3800 |
3800 |
14800 |
18600 |
其他用地 |
15000 |
615 |
15615 |
15000 |
|
15000 |
合计 |
19120 |
3420 |
22540 |
19120 |
3420 |
22540 |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废弃材料,以装修和建筑废弃材料为主,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100t,对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可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可回收处理,剩余部分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清运至大姚县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由当地管理部门做集中的处理。
3、生活垃圾
施工期施工人员按平均每天50人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2kg 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0kg/d,项目工期约为12个月,则工程建设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约3.65t,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到和平镇圾处置点处置。
-
-
- 生态环境分析
-
1、土地利用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平地村委会,占地面积366663㎡(约550亩),占用土地主要为:林地及草地,项目的建设将改变项目现有的土地利用方式,使土地利用的使用价值发生改变。
项目的建设改变了土地利用的现状格局、类别及其面积,但项目建成后,整个项目区除建筑、道路外、养殖场、生活区外,几乎均为绿化植被,可视为一定程度的生态恢复补偿措施。
2、植被、动植物影响
项目建设永久占地将完全改变土地利用状态,建设占地植被物将被全部清除, 但其影响是永久性的、不可逆的。项目周边主要植被类型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主要为封山育林后人工种植形成的桉树林以及次生云南松林,灰背栎林,伴生有麻栎林、银荆林,在云南省分布较为广泛,影响较小,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珍稀野生动植物存在,不属于重要保护动物的栖息地,不涉及国家级、省级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无珍稀濒危保护物种和名木古树。项目建设清除的植被不会对这些种类在该地区的分布造成影响。评价区内由于人为活动破坏,野生动物的种类及数量均较少。项目施工期对动物的影响是有限的,不会对某一动物种产生大的影响。
3、水土流失
项目建设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水土流失影响。若不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可能会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①导致区域内水土流失加剧,区域环境受到影响。
②对主体工程安全运行的影响。水土流失将影响本工程的施工建设和运行,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将又会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将严重影响施工进度,以及施工期的安全。
③工程区周边排洪渠道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汛期,临时堆放的土石以及弃土、弃渣势必会被地表径流带走,汇集至排洪渠,造成排洪渠淤积堵塞。
④工程土方开挖、运输及材料运输的散落物在大风天气容易造成扬尘。
-
-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 主体工程
-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项目配种、妊娠、分娩、保育使用工厂流水线,生产周期以周为节拍, 进行全进全出的专栏饲养,并采用早期(3周)断奶和保温设施,以提高母猪年产仔胎数和产仔成活率。
生产工艺可概括为三个主要环节:①饲养、繁育、育肥过程;②排泄物处理过程。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图见图 3.3-1。
图3.3-1 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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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污环节分析
-
该养殖基地内不进行仔猪繁育,不对饲料进行加工,不设置化验室,无饲料加工污染物产生。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恶臭、油烟)、废水(猪尿、猪舍冲洗废水、猪粪渗滤液、生活污水)、噪声(猪叫声、设备噪声、车辆噪声)及固体废物(猪粪、饲料残渣、病死猪、生活垃圾)。
项目产污环节见下图。
图3.2-3 项目运营期产污环节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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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处理工艺
-
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和少量的猪粪(30%)自然下落进入猪舍漏缝地板下方的储液池,收集后进行自然发酵,待到耕种时节,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废水采用吸粪车运走作为农业种植肥料。
项目每栋猪舍下方均建设一个深3m深的储液池,来储存废水,猪舍下方的储液池为开放状态,废水储存在储液池内,无厌氧发酵过程,经过3-6个月的自然发酵处理,发酵后的废水在排入粪水二次中转池内,建设单位在粪水二次中转池前安装一台固液分离机,废水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后,废水有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
项目设置了一个400m2的堆粪间来对粪渣进行好氧堆肥处理后外售给有机肥厂做原料。猪粪经过人工清粪的方式运至堆粪间进行处理。采用好氧机械翻堆堆肥技术,使用铲车在堆粪间内进行翻堆,并进行通风排湿,使粪渣均匀接触空气,利用好氧菌进行发酵,温度一般在55℃至70℃,发酵后的粪渣仅作为有机肥厂的加工原料(即半成品),半成品状态达到“手紧抓一把猪粪,指缝不滴水,落地即散”(含水率60%~70%),即可满足有机肥公司对猪粪进行收购的要求。经7天好氧发酵先暂存于堆粪间半成品区。
-
-
- 病死猪处理工艺
-
本项目拟采用新型生物发酵处理病死猪只,该处理方法的工艺是建1间分为7个隔离池的处理房,在每个隔离池底部放入锯末、稻壳、细米糠、发酵剂等组成发酵原料,发酵剂中含有由细菌、丝状菌、酵母菌、放线菌等多种天然有益微生物组成的复合菌群。当有病死猪产生时,将病死猪只放入垫料上,先采用烧碱溶液进行消毒,将病菌杀灭,再覆盖30cm高度的锯末、稻壳、细米糠进行掩埋发酵;微生物在适宜的温度、湿度、PH值和良好的通气条件下,迅速生长繁殖,产生60-70°C高温,并对病死猪只进行分解,发酵150天后,病死猪将被完全分解,处理后的剩余少量骨头翻出后,再用烧碱溶液二次喷洒消毒后于项目区内的填埋井填埋;其余发酵后产生的锯末、稻壳、细米糠运至堆粪间进行发酵处理后做有机肥生产原料外售。
3.4运营期污染源及源强分析
3.4.1运营期废气污染源强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猪舍(储液池)恶臭、二次中转池、堆粪间恶臭。
- 恶臭
(1)猪舍(储液池)臭气源强分析
猪舍设计为漏板式,猪舍下方设置储液池,猪尿和少部分粪便(30%)漏至储液池自然发酵。在储存过程中表面将发出恶臭气体,本次评价引用《养猪场恶臭影响量化分析及控制对策研究》(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孙艳青、张潞、李万庆)对各类猪舍NH3及H2S的排放量统计情况进行污染物核算,统计情况见表3.2-2(该资料是工作人员对各种养殖工艺的猪舍中NH3及H2S的排放情况统计,并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之后得出的数据,故本次评价采用该资料中的结果进行核算是可行的)。
表3.2-2 猪舍NH3及H2S排放强度统计
猪舍 |
NH3排放强度[g/(头·d)] |
H2S排放强度[g/(头·d)] |
母猪 |
5.3 |
0.8 |
公猪 |
5.3 |
0.5 |
哺乳仔猪 |
0.7 |
0.2 |
保育仔猪 |
0.95 |
0.25 |
中猪 |
2.0 |
0.3 |
大猪 |
5.65 |
0.5 |
根据上表可知,猪舍NH3及H2S的排放量与猪的生长期等有关,不同生长期的猪尿产生量波动较大。本项目内不进行繁育,引进仔猪(6kg)育肥为优质生猪(110kg),猪只生长过程大致经历仔猪、中猪、大猪三个阶段,一个周期中对应时间分别为55d、66d、59d。NH3、H2S的排放系数,计算出本项目猪舍臭气产生量见下表3.2-3。
表3.2-3 项目猪舍臭气产生量一览表
猪群生长期 |
存栏数量 |
天数 |
年养殖批次 |
NH3产生量 |
H2S 产生量 |
||
单位 |
头 |
天 |
次 |
kg/d |
t/a |
kg/d |
t/a |
仔猪 |
50000 |
55 |
2 |
47.5 |
5.23 |
12.5 |
1.38 |
中猪 |
50000 |
66 |
2 |
100 |
13.20 |
15 |
1.98 |
大猪 |
50000 |
59 |
2 |
282.5 |
33.34 |
25 |
2.95 |
合计 |
/ |
/ |
/ |
141.8* |
51.77 |
17.3* |
6.31 |
*注:猪只不同生长期,每天的臭气产生量均不同,故此为全年日平均值 |
综上可知,猪舍NH3产生量为141.8kg/d,51.77t/a,H2S产生量为17.3kg/d,6.31t/a。
①项目根据《自然科学》现代化农业,2011年第6期(总第383期)“微生物除臭剂研究进展”赵晓锋,隋文志的资料,经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和陕西环境监测中心测试养殖场生物除臭剂(大力克、万洁芬等)对NH3和H2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2.6%和89%。
②项目饲料由正邦集团提供,饲料中已投加了EM菌等有益微生物复合制剂,根据《动物科学》现代农业科技2011年第6期“猪舍内氨气排放控制研究进展”(山东省滕州市畜牧兽医局,高建萱),通过在饲料中添加活菌剂,可使猪舍中臭气含量下降40.28%~60%,通过上述措施,对NH3和H2S的排放量可减少约50%。
③根据《家畜生态学报》第31卷第5期2010年9月专题论述“减少猪场臭气污染的方法(李晓磊、姜嘉明、陈旭、滕小华)”,该文中介绍使用生物过滤技术减小猪舍臭气污染物排放的方法,生物过滤器只是一层有机材料,通常是堆肥和碎木片的混合物,可以满足微生物的生长条件,臭气物质通过这层材料时,臭气物质被其中的生物过滤膜微生物转化为CO2和水,生物过滤器主要安装于机械排风扇内的畜舍内,该方法已在饲养业中得到应用,采取此种方法,可使猪舍臭中NH3排放量减少65%,H2S排放量减少95%。
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猪舍中NH3的排放量为1.837kg/d,0.077kg/h,0.67t/a,H2S的排放量为0.048kg/d,0.003kg/h,0.02t/a。项目猪舍内的恶臭气体由设置的排风扇排出猪舍外,呈无组织排放。
(2)粪水二次中转池恶臭
养殖废水、冲洗废水、猪粪在储液池及粪水二次中转池暂存、中转过程中表面将挥发出恶臭气体,主要废气污染物为NH3 和H2S,根据《养猪场恶臭影响量化分析及控制对策研究》,在没有任何遮盖以及猪粪没有结皮的情况下,NH3产生源强为4.35g/( m2·d),H2S产生源强为0.44g/( m2·d)。
项目建设1个粪水二次中转池(2000m3),位于场区的西南,负责收集猪舍粪污,粪水二次中转池占地面积为4875m2,粪水二次中转池储存只在粪水需要使用的时候提前排出,中转池每年的储存时间为30天,则粪水二次中转池NH3的产生量为0.073kg/h,1.740kg/d,0.052t/a,H2S的产生量为0.007kg/h,0.176kg/d,0.005t/a。
①粪水二次中转池使用时间短,每次使用后都对池子进行清扫,项目中转池上方设置了围墙及雨棚呈封闭式,池子周围种植大量的乔木,可减少65%的NH3和H2S的排放。
②喷洒生物除臭剂,喷洒生物除臭剂,根据查阅资料,目前市场上主要销售的养殖场生物除臭剂(大力克、万洁芬等)生物除臭剂对NH3和H2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2.6%和89%。
则粪水二次中转池中NH3的排放量为0.045kg/d,0.002kg/h,0.0001t/a,H2S的排放量为0.007kg/d,0.001kg/h,0.0002t/a。呈无组织排放。
(3)堆粪间恶臭
根据2014年12月发行的《江西科学》上刊登的黄贞岚等人编写的《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应关注的问题》中,猪粪堆场NH3 平均排放量为4.35g/(m2·d),H2S 排放量0.5g/(m2·d)。项目堆粪间占地面积400m2,堆粪间设置了三面挡墙,并加盖了雨棚,为半封闭堆棚,建设单位在堆粪间内喷洒肥料发酵菌剂以加快堆粪间内粪渣的腐熟程度,猪粪在堆场内进行好氧发酵7天后可有效的降低60%的NH3及H2S的产生量,则本项目堆粪间产生的恶臭源强为NH3:0.696kg/d,0.25t/a;H2S:0.08kg/d,0.029t/a。
同时建设单位在场地内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项目根据《自然科学》现代化农业,2011年第6期(总第383期)“微生物除臭剂研究进展”赵晓锋,隋文志的资料,经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和陕西环境监测中心测试养殖场生物除臭剂(大力克、万洁芬等)对NH3和H2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2.6%和89%。则项目堆粪间恶臭排放量为NH3:0.052kg/d,0.002kg/h,0.019t/a;H2S:0.009kg/d,0.004kg/h,0.0032t/a。
- 储液池发酵沼气
项目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少量猪粪(30%)在储液池中进行自然发酵处理,储液池建设在猪舍下方,为开放式,无厌氧发酵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沼气。由于项目储液池建设在猪舍下方,沼气通过猪舍的漏缝地板四处扩散,建设单位在猪舍四周墙壁设置排风扇,加快沼气的扩散,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食堂油烟
本项目在项目内食宿人员为21人,食堂每天提供3餐,油烟产生量较小,经抽油烟机由油烟排气管排放,排放量较少。
4、废气污染物排放汇总
表3.2-4 废气产排情况
编号 |
废气 |
产生量(t/a) |
排放量(t/a) |
||
NH3 |
H2S |
NH3 |
H2S |
||
1 |
猪舍废气 |
51.77 |
6.31 |
0.67 |
0.02 |
2 |
粪水二次中转池 |
0.052 |
0.005 |
0.0001 |
0.0002 |
3 |
堆粪间 |
0.25 |
0.029 |
0.019 |
0.0032 |
4 |
储液池沼气 |
3015.25m3/a |
3015.25m3/a |
||
5 |
食堂油烟 |
少量 |
少量 |
3.4.2运营期废水污染源强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为猪舍废水(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1、猪舍废水
(1)猪尿
一般情况下每头猪的尿排泄量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Yu=0.205+0.438w
式中:Yu------尿液排泄量,kg;
w-------饮水量,kg。
猪只饮水量、排尿量与猪的品种、性别、生长期、饲料甚至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其中不同生长期的猪尿产生量波动较大,其他因素的影响相对较小。参照《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建设》(GB/T17824.1-1999)中表3每头猪平均饮水量参数,再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排尿量,详见下表。
表3.2-5 每头猪平均饮水、排尿参数
猪群类别 |
饮用水量(L/(头·d)) |
尿液排泄量(L/(头·d)) |
培育仔猪 |
2 |
1.081 |
育成猪 |
4 |
1.957 |
育肥猪 |
6 |
2.833 |
根据上表,则项目猪只的排尿量见下表。
表3.2-6 猪只的饮水量及排尿量
猪群生长期 |
存栏数量 |
天数 |
年养殖批次 |
饮水量 |
排尿量 |
||
单位 |
头 |
天 |
次 |
t/d |
t/a |
t/d |
t/a |
仔猪 |
50000 |
55 |
2 |
100 |
11000 |
54.05 |
5945.5 |
中猪 |
50000 |
66 |
2 |
200 |
26400 |
97.85 |
12916.2 |
大猪 |
50000 |
59 |
2 |
300 |
35400 |
141.65 |
16714.7 |
合计 |
/ |
/ |
/ |
199.45* |
72800 |
97.47* |
35576.4 |
*注:猪只不同生长期,每天的饮水量、排尿量均不同,故此为全年日平均值 |
综上所述,猪只饮用水量平均为199.45m3/d,72800m3/a;排尿量为97.47m3/d,35576.4m3/a。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 CODcr、SS、BOD5、NH3-N、总磷、总氮和粪大肠菌群。猪舍设计为漏板式,猪尿粪尿自然下落进入猪舍漏缝地板下方的储液池收集后进行自然发酵后,待到农忙时节,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后,废水经过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
(2)猪舍冲洗水
本项目猪舍设计为漏板式,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和尿液不会在猪舍形成淤积,猪舍日常无须冲洗,仅在商品猪上市和仔猪换栏后的空栏期进行清洗。由于仔猪换栏和商品猪上市均逐批进行,建设单位会在空栏一周内对猪栏进行清洗。因此,项目猪舍冲洗水在空栏一周内逐批产生,并非一次产生大量猪舍冲洗水。
本项目猪舍面积28860.6m2,每批猪出栏后,猪舍的冲洗用水量为2L/(m2·次),则本项目猪舍每次冲洗用水量为57.72m3/次。项目仅在肉猪出栏时进行猪舍冲洗,项目年养殖批次为2次,则年冲洗2次,则猪舍冲洗用水量为115.44m3/a,废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103.9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SS、BOD5、NH3-N、总磷、总氮和粪大肠菌群。猪舍冲洗废水通过漏缝掉猪尿粪尿自然下落进入猪舍漏缝地板下方的储液池进行自然发酵后,待到耕种时节,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废水经过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
综上所述,养猪场总养殖废水(生猪尿液、冲洗废水)合计35680.3m3/a,97.75m3/d(日平均值)。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附录A,本项目干清粪生产废水污染源强汇总见表3.2-7:
表3.2-7 猪舍生产废水污染物源强
猪舍生产废水 |
污染物名称 |
CODcr |
BOD5 |
氨氮 |
TP |
TN |
35680.3m3/a |
产生浓度(mg/L) |
2640 |
2000 |
261 |
43.5 |
370 |
产生量(t/a) |
94.196 |
71.361 |
9.313 |
1.552 |
13.202 |
2、生活废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23人,年工作 365 天,均在场内食宿,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用水定额按100L/人.d,用水量为2.3 m3/d,839.5m3/a。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4m3/d,671.6m3/a。生活废水经场区污水管道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粪水二次中转池内。项目污水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3.2-8 项目污水产排污情况一览表
污水量 |
污染因子 |
CODcr |
BOD5 |
SS |
TP (以磷酸盐计) |
动植 物油 |
NH3-N |
产生量: 671.6m3/a |
产生浓度(mg/L) |
350 |
250 |
300 |
6 |
30 |
350 |
产生量(t/a) |
0.235 |
0.168 |
0.201 |
0.004 |
0.020 |
0.235 |
3、消毒废水
项目进出车辆需要采用消毒水进行喷洒消毒,项目将车辆开至消毒池内,消毒废水均下落至消毒池内,消毒池内消毒废水不外排,车辆经过消毒池后进入烘干房车辆在烘干房内烘干。车辆上的消毒废水蒸发。
4、项目水平衡图
图3-3 水平衡图 单位:m3/d
3.4.3运营期噪声污染源强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有猪叫、提升泵、发电机、鼓风机及分离机等,噪声声级范围70~100dB(A),建设项目噪声污染源见下表。
表3.2-9 噪声污染源及源强值
序号 |
污染源 |
数量 |
声级值dB(A) |
所在位置 |
1 |
猪叫 |
50000头 |
70~90 |
猪舍 |
2 |
提升泵 |
2台 |
75-80 |
抽水房 |
3 |
发电机(备用) |
1台 |
90-95 |
发电机房 |
4 |
鼓风机 |
2台 |
95-100 |
猪舍 |
5 |
分离机 |
1台 |
75-80 |
粪水二次中转池 |
3.4.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源强分析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猪粪、饲料残渣、病死猪、防疫废物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
1、猪粪
根据建设方养殖经验,猪舍粪便每天清理。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生猪粪便的产生系数分别为:保育猪0.47 kg/头·d、育肥猪1.34 kg/头·d。由于缺少育成猪参数,因此评价拟对育成猪类比育肥猪参数进行估算。则本项目猪粪产生量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3.2-10 项目运营期猪粪产生量计算结果表
猪群生长期 |
存栏数量 |
天数 |
年养殖批次 |
单位产污量 |
猪粪产生量 |
|
单位 |
头 |
天 |
次 |
kg/头·d |
t/d |
t/a |
仔猪 |
50000 |
55 |
2 |
0.47 |
23.5 |
2585 |
中猪 |
50000 |
66 |
2 |
1.34 |
67 |
8844 |
大猪 |
50000 |
59 |
2 |
1.34 |
67 |
7906 |
合计 |
/ |
/ |
/ |
/ |
52.97* |
19335 |
*注:猪只不同生长期,每天的粪便产生量均不同,故此为全年日平均值 |
从上表可知,本项目猪粪产生量约52.97t/d,19335t/a。猪舍采取漏缝板铺满,采用干清粪工艺,干清粪率为70%,清出后进入堆粪间。剩余30%猪粪与猪尿、冲洗废水自然下落进入猪舍漏缝地板下方的储液池进行自然发酵后,待到耕种时节,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后,猪粪通过人工运至堆粪间,拟采取条垛式堆肥工艺进行堆肥,猪粪腐熟后外售作为有机肥厂的生产原料。堆粪间会产生少量的渗滤液,通过管道引入粪水二次中转池中。
2、饲料残渣
项目年使用饲料量为31200t/a,折合85.48t/d。猪舍内喂养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残渣剩余,以1%计算,则有0.85t/d,312t/a饲料残渣产生。饲料残渣散落在猪舍内随猪粪通过人工清扫,运至堆粪间堆肥。
3、病死猪
根据类比正邦集团同类规模的养猪场,本项目养殖过程中生猪的成活率为 99%,主要是刚引进的保育仔猪未能适应变化的环境造成的,刚进场仔猪平均每头重按6kg,死亡阶段平均体重按10kg计。结合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出栏10万头商品肉猪,则预计本项目病死猪约有1010头/a ,病死猪重量约10.1t/a。病死猪尸体通过人工清运至病死猪处理房,采用新型生物发酵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剩余少量骨头翻出后,再用烧碱溶液喷洒消毒后于项目内的填埋井填埋。
4、生活垃圾
场内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在场内食宿人员为23人,日产生活垃圾总量为6.5kg/d,按每年365天计年产生量为2.37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5、动物防疫废弃物
项目设置的兽医室,主要负责猪场的医疗防疫工作,将会产生一次性防疫用具和药物使用后的废弃容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此类属于医疗废物,危害特性为感染性。
根据业主提供经验资料,项目建成后动物防疫废弃物产生量约1.8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兽医室内设置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明确本项目畜禽防疫废弃物的危险废物类别、行业来源、代码、名称、危险特性如下表。
表3.2-11 项目畜禽防疫废弃物的危险废物情况
危险废物名称 |
畜禽防疫废弃物 |
危险废物类别 |
HW01 医疗废物 |
危险废物代码 |
900-001-01 |
产生量(t/a) |
1.8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猪场医疗防疫工作,产生一次性防疫用具和药物使用后的废弃容器 |
形态 |
固态 |
主要成分 |
一次性防疫用具和药物使用后的废弃容器 |
有害成分 |
药液和药品等 |
产废周期 |
1次/两个月 |
危险特性 |
感染性(In) |
污染防治措施 |
统一收集,密封包装贮存于兽医室内的医疗废物箱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三、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措施及排放量汇总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三废”排放情况汇总详见表2-17。
表3-2-12本项目营运期“三废”排放情况汇总表
污染物名称 |
本工程 |
|||||
产生量 |
措施 |
排放量 |
||||
废气 |
猪舍 |
NH3(t/a) |
51.77 |
猪舍喷洒生物除臭剂;使用含活菌剂的饲料;猪舍排风扇安装生物过滤器等措施。 |
0.67 |
|
H2S(t/a) |
6.31 |
0.102 |
||||
粪水二次中转池 |
NH3(t/a) |
0.052 |
喷洒生物除臭剂、加盖 |
0.0001 |
||
H2S(t/a) |
0.005 |
0.0002 |
||||
堆粪间 |
NH3(t/a) |
0.25 |
喷洒肥料发酵菌剂以加快堆粪场内粪渣的腐熟程度;喷洒生物除臭剂;堆粪场设置了三面挡墙,并加盖了雨棚,为半封闭堆棚。 |
0.019 |
||
H2S(t/a) |
0.029 |
0.0032 |
||||
食堂油烟 |
少量 |
抽油烟机 |
少量 |
|||
废水 |
养殖废水 |
废水量 |
35680.3m3/a |
储液池收集自然发酵后,再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出经固液分离后存于二次中转池,由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作为农业种植肥
|
不外排 |
|
CODcr(t/a) |
94.196 |
|||||
BOD5(t/a) |
71.361 |
|||||
NH3-N(t/a) |
9.313 |
|||||
生活污水 |
废水量 |
671.6m3/a |
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二次中转池采用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作为农业种植肥 |
|||
CODcr(t/a) |
0.235 |
|||||
BOD5(t/a) |
0.168 |
|||||
NH3-N(t/a) |
0.201 |
|||||
固废 |
猪粪(t/a) |
19335 |
采用干清粪工艺,干清粪率为70%,清出后进入堆粪间。剩余30%猪粪与猪尿、冲洗废水自然下落进入储液池发酵后,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猪粪通过人工推车运至堆粪间,腐熟后外售作为有机肥厂的生产原料。 |
/ |
||
饲料残渣(t/a) |
312 |
饲料残渣通过人工清扫,运至堆粪间处理 |
/ |
|||
病死猪(t/a) |
10.1 |
人工清运至病死猪处理房,采用新型生物发酵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剩余少量骨头翻出后,再用烧碱溶液喷洒消毒后于项目内的填埋井填埋。 |
/ |
|||
医疗废物(t/a) |
少量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
员工办公生活垃圾(t/a) |
2.37 |
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
/ |
|||
噪声 |
设备及猪舍(Leq.dB(A)) |
70~100dB(A) |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及植树绿化 |
/ |
大姚县位于云南省北部偏西,处于北纬25°33′—26°24′,东经100°53′—101°42′之间。东邻永仁县、元谋县,南与牟定县、姚安县毗邻,西接大理州祥云县、宾川县,北与丽江永胜县、华坪县隔江相望。东西最大横距79.3km,南北最大纵距93.5km。县城金碧镇位于县境南部,东南坝子,西北倚山,城随地势起伏,状似荷叶。古有“荷叶城”之称。南距省城昆明240多km,离楚雄州府100km,距钢铁工业城市攀枝花市178km,省道南永线贯穿境内。总面积4146k㎡。总人口29万人(2018年)。
大姚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选址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东侧半山坡,项目区地理坐标:东经101°33'30.36"~101°33'45.11",北纬25°47'57.52"~25°48'30.14",距平地村委会直线距离0.9km,距赵家店镇20.0km,赵龙公路从项目区西侧0.9km处经过,项目区与赵龙公路之间有农村道路连通,交通运输较为方便。项目区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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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形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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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地处横断山系云岭东部的斜坡,被金沙江和渔泡江深切而成的山原,是东部高原的过渡带;境内山脉自西北向东南走向;总体地形呈塔状,中部高,四周低,地形高低悬殊较大;最高海拔为白草岭主峰帽台山3657m,属楚雄彝州最高峰,被称之为“彝州第一峰”;最低海拔为金沙江边1023m。
地形主要为三类:高寒山区和山区,海拔在2500m以上;丘陵平坝区,即是散落在群山之间形成的零星小块坝子,海拔在1800m~2100之间;北面、西北面金沙江河谷地区,海拔在1000m~1500m之间,分布在金沙江沿岸及注入金沙江各水系的深河谷地带,是一个典型的山坝共存,四季如春与亚热带气候相间的县份。
项目区位于大姚县境东部,属中山中切割地貌类型。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区内最高点为西侧山体缓坡地带,海拔约1730m,最低为东北边的谷底,高程约1630m,相对高差100m,自然坡度8~30°。项目区属金沙江水系,区域上处于金沙江水系龙川江一级支流蜻蛉河中上游右岸斜坡地带。现项目区地表地貌为坡耕地和林地,其中坡耕地现已经停耕,地表处于裸露状态,项目区林地部分,林草覆盖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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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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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质构造上,大姚县地域分布着大面积的中生代红层褶皱构造,东临元谋南北向大断裂,南接姚安山字形构造带,西处渔泡江南北向断裂,北面为北西向短轴倾伏褶皱构造带;由东西两大断裂产生的反时针水平扭力受南部山字型构造阻隔而产生旋钮作用,造成境内东北部的隆起,碗状向倾扣,倾伏背斜,其构造线呈南北向;昙华、赵家店呈碗状向斜,六苴、龙街呈倾伏背斜,向斜背宽且平缓,背斜较窄而倾角较陡,从县城金碧镇至石羊镇以短轴箱状褶皱为主,南部地带为北西西向短轴箱状褶皱构造带;境内断裂不发育,仅在龙街内的两条断裂,范围不大。
项目区地质构造划属云南山字型构造前弧西翼成分,为燕山活动形成。主要构造线方向呈300~330°延伸,为一系列压扭性弧形断裂与褶皱组成。场地南西侧约6.95km处分布有石羊镇~大石岩断裂(F159),石羊镇~大石岩断裂(F159)为晚更新世活动断裂,属逆断层。
根据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勘察钻孔揭露,拟建场地地层可分为二个成因单元:
第四系(Q4ml)素填土、杂填土为第一成因单元;第四系残坡积(Q4el+dl)粉质黏土为第二成因单元;白垩系上统江底河组上杂色泥岩段(K2j3)风化泥岩系列为第三成因单元。
下面从新到老,各岩土层的工程地质特征分述如下:
①素填土:褐红色,松散,稍湿。主要由粉质黏土、强风化泥岩碎屑组成,含碎石。该层为新近填土,未分层压实,填筑时间为3年。该层全场地分布,层顶埋深0.00m,层顶标高为1841.64m~1852.61m,平均标高为1846.57m。揭露厚度为0.50~9.00m,平均厚度为3.36m。自由膨胀率为20.0%~30.0%,平均为24.2%,该土层不属于膨胀性岩土。
①1杂填土:灰白色,松散,稍湿。主要工业废料、建筑垃圾组成,填筑时间为3年。
②粉质黏土(Q4el+dl):褐红色,可塑~硬塑状,岩芯切面光滑,有光泽反应,无摇振反应,具中等干强度、韧性,中等压缩性。
③强风化泥岩(K2j3):紫红色,泥质结构,薄~中厚层状构造,节理裂隙发育,节理裂隙面被黑色铁锰质浸染,差异风化显著,岩体具散体状,岩芯呈土夹碎块状、碎块状。该层全场地均有分布。层顶埋深0.50m~12.30m,层顶标高为1834.60m~1852.11m,平均标高为1842.59m。揭露厚度为0.50m~7.10m,平均厚度为2.34m。
④中风化泥岩(K2j3):紫红色,泥质结构,薄~中厚层状构造,节理裂隙发育,节理裂隙面被黑色铁锰质浸染,岩体破碎,岩体具碎裂状、块状,岩芯呈块状、短柱状、柱状。RQD=38~52%,岩石质量为差的~较差的;岩体完整程度为破碎,岩石天然单轴抗压强度fr=6.12~20.72Mpa,岩石坚硬程度为软岩~较软岩,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Ⅴ级。岩层产状为287°∠46°。全场地均有揭露。层顶埋深2.00m~13.50,层顶标高为1831.72m~1850.21。揭露厚度为1.40m~22.70m,平均厚度为11.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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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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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地处云贵高原西部,横断山脉以东的金沙江南侧,属内陆高原。在全国气候区划中,属于亚热带冬干夏湿季风气候区。由于地势高差大,影响大气的热量平衡,改变了水分配输情况,形成随海拔高度增加,空气层相应变薄,大气中的水汽、尘埃等杂质的含量也随之减少的现象,致使太阳辐射各分量随海拔高度的不同而发生很大的变化,降水量在垂直方向的分布也极不均匀。与纬度和海拔高度都相近地区相比,平均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少。县境多年平均气温15.7℃,6月最热,平均气温20.7℃,12月最冷,平均气温8.8℃,极端最高气温33.0℃,极端最低气温-6.1℃。年平均降水量786.8mm,雨季(5~10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92.4%,干季(11~4月)降水量仅占全年降水量的7.6%。年平均日照时数2518.4小时,是云南省日照时数最多的县份之一。年平均蒸发量2714.4mm,约为全年降水量的3.4倍。盛行西南风,年平均风速3.5m/秒,全年平均最大风日数多达58.4天,是云南省少有的几个大风县之一。
总的气候特点是:冬无严寒夏日暖,一年两季干湿分,雨量偏少春夏旱,日照充足霜期短,日温差大年温差小,雨热同季宜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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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文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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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境河流属金沙江南面近区水系,较大河流16条,总长510km,河网密度为0.126千米/k㎡,其中金沙江、渔泡江、猛岗河为边境河,水量不计其中,其余13条河总流量达4.7立方米/秒,平均径流深317.6mm,径流总量为12.94675亿立方米,占多年平均径流总量的3.9%,项目尾水最终排入蜻蛉河,蜻蛉河位于项目区西北侧约1270m,蜻蛉河属金沙江流域,是金沙江的二级支流,龙川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云南省姚安县太平乡各苴坪,流经姚安、大姚、永仁、元谋,在元谋县新江村汇入龙川江,流域面积3583k㎡,干流总长160.6km,其中:从发源地至大姚赵家店为上段,长90.0km,流域面积1157k㎡(均在姚安、大姚两县境内);从赵家店至新江村为下段,长70.6km,流域面积2426k㎡上段河道经下口坝水库、大坝海子后,分东、中、西三条运河,在三运河出口汇合后称草海大河,经赵家丫口进入大姚县境内,流经席坝小学桥、王德桥、曹家桥、王家桥水闸、老干冲河闸、利皮鲜滚水坡至赵家店,从赵家店流至大龙塘下跌300余m,往东至元谋县新江村汇入龙川江。上段流域内有主要支流七街河、妙丰河、西河,下段流域内有主要支流外普拉河、羊蹄江、龙街河和永定河汇入。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2020年)》,蜻蛉河源头-入龙川江口段水环境功能为农业、工业用水,为IV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项目区水系详见附图6 项目区水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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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壤与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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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境内共有棕壤、黄棕壤、红壤、紫色土和水稻土5个自然土类,10个亚类、20个土属、40个土种,全境属楚雄盆地沉积边缘区,东部分布着元古代的酸性母岩,西部分布着中生代的紫色砂页岩,中部为交错区域。土壤类型主要以红壤、紫色土壤、黄棕壤为主。土壤成垂直分布,海拔2000m以下多为水稻土,2000~2300m主要为紫色土,2300~2600m为黄棕壤,2600m以上为棕色土壤,其余区域杂有部分非地带性紫色土。紫色土成土母岩抗风化能力弱,形成母质结构差,抗冲蚀能力弱,易发生水土流失。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有黄棕壤、红壤等土类,项目占地主要为用材林林地,项目建设主要扰动红壤及少量棕壤土。
大姚县植被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带特点,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云南松林区。
(1)干热河谷及低山丘陵灌丛草坡:主要分布在海拔1500m以下地区,多为稀树灌丛草坡,树种为硬阔叶林。
(2)暖性、温凉性常绿阔叶林及云南松林:分布在海拔2000~2800m地区,主要乔木树种有云南松、油杉、华山松、栎类、滇润楠、桤木,灌木主要有山茶、杜鹃、滇杨梅等;草本有金发草、蕨类、紫茎泽兰等。
(3)温凉性常绿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类型:分布在海拔2800~3200m的大、小百草岭一带地区。主要树种有冷杉、铁杉、石栎等,其中2900m左右地区,华山松、云南松等高大乔木散生于常绿阔叶林中。阔叶林树种有栲、栎类、银木荷、香樟等,下木层有山玉兰、三棵针、楠烛、杜鹃等。林内附着有丰富的苔藓类、蕨类。
(4)寒温性高山灌丛草甸:分布于海拔3000m以上地区。主要树种有石栎矮树树林及多种杜鹃。草本有牛毛草、车前草、龙胆草等。
项目区域,植被类型为灌木疏林类型,由于人类活动影响,原生树种大部分已消失,现存植被以山草和低矮灌丛为主。所在山丘地表植被以松树、桉树为主。项目区及周边主要乔木、灌木种类有云南松、桉树等,植被覆盖率约15%。无耕地,采场区大部分基岩裸露,有利于露天开采。项目区内无国家级和省级规定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0日至16日对项目区的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详见附件9),现状监测布点图详见附图7,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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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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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5.5 评价基准年筛选:依据评价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气象资料等数据的可获得性、数据质量、代表性等因素,选择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1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6.2数据来源:采用评价范围内国家或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中评价基准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或采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
根据本项目工作开展期间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气象资料等数据的可获得性、数据质量、代表性等因素,本次评价采用大姚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数据和结论作为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依据。
根据大姚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大姚县中心城区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55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为优103天,良251天,轻度污染1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7%。PM10年平均浓度60μg/m³、PM2.5年平均浓度32μg/m³、臭氧8小时年平均浓度79μg/m³,SO2年平均浓度15μg/m³;NO2年平均浓度16μg/m³,CO年平均浓度1.0mg/m³。根据以上结果,大姚县2018年全年SO2、NO2、PM10、PM2.5、O3、CO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属于大气环境达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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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补充监测
-
-
(1)监测方案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本项目的特征污染物主要为H2S、NH3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6.2.3,在没有以上相关监测数据或监测数据不能满足6.4规定的评价要求时,应按6.3要求进行补充监测。
1、监测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0日至16日连续7天对评价区进行了环境空气监测,监测报告编号为:坤发环检字【2021】01067号。
(1)监测项目
TSP、NH3、H2S
(2)监测布点
共布设3个监测点。项目区上风向(厂界外10米),项目区下风向设1个点,东面800米处的小新街村设置1个点,共3个点。
(3)监测时间和频率
连续采样7天。TSP的24小时平均浓度每日应有24小时的采样时间;NH3、H2S每天监测4个时段,每次采样连续1小时。
(4)监测及分析方法:参照国家标准方法进行。
2、监测结果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统计及分析数据见表4.2-1到表4.2-5。
检测点位 |
采样日期/接样日期 |
样品编号 |
检测项目 |
TSP(µg/m3) |
|||
项目区上风向(厂界外10米 |
2021.01.10/2021.01.11 |
G210110F01-5 |
108 |
2021.01.11/2021.01.12 |
G210111F01-5 |
113 |
|
2021.01.12/2021.01.13 |
G210112F01-5 |
101 |
|
2021.01.13/2021.01.14 |
G210113F01-5 |
129 |
|
2021.01.14/2021.01.15 |
G210114F01-5 |
115 |
|
2021.01.15/2021.01.16 |
G210115F01-5 |
124 |
|
2021.01.16/2021.01.17 |
G210116F01-5 |
115 |
|
项目区下风向 |
2021.01.10/2021.01.11 |
G210110F02-5 |
198 |
2021.01.11/2021.01.12 |
G210111F02-5 |
206 |
|
2021.01.12/2021.01.13 |
G210112F02-5 |
209 |
|
2021.01.13/2021.01.14 |
G210113F02-5 |
174 |
|
2021.01.14/2021.01.15 |
G210114F02-5 |
193 |
|
2021.01.15/2021.01.16 |
G210115F02-5 |
201 |
|
2021.01.16/2021.01.17 |
G210116F02-5 |
208 |
|
东面800米处的小新街村 |
2021.01.10/2021.01.11 |
G210110F03-5 |
188 |
2021.01.11/2021.01.12 |
G210111F03-5 |
185 |
|
2021.01.12/2021.01.13 |
G210112F03-5 |
179 |
|
2021.01.13/2021.01.14 |
G210113F03-5 |
188 |
|
2021.01.14/2021.01.15 |
G210114F03-5 |
181 |
|
2021.01.15/2021.01.16 |
G210115F03-5 |
195 |
|
2021.01.16/2021.01.17 |
G210116F03-5 |
177 |
|
标准值 |
300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表4.2-2 环境空气氨、硫化氢小时值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
采样日期/接样日期 |
采样时段 |
样品编号 |
检测项目 |
|
氨(mg/m3) |
硫化氢(mg/m3) |
||||
项目区上风向(厂界外10米 |
2021.01.10/2021.01.10 |
02:00~03:00 |
G210110F01-1 |
0.032 |
0.004 |
08:00~09:00 |
G210110F01-2 |
0.026 |
0.003 |
||
14:00~15:00 |
G210110F01-3 |
0.023 |
0.004 |
||
20:00~21:00 |
G210110F01-4 |
0.025 |
0.003 |
||
2021.01.11/2021.01.11 |
02:00~03:00 |
G210111F01-1 |
0.023 |
0.002 |
|
08:00~09:00 |
G210111F01-2 |
0.026 |
0.003 |
||
14:00~15:00 |
G210111F01-3 |
0.028 |
0.003 |
||
20:00~21:00 |
G210111F01-4 |
0.022 |
0.003 |
||
2021.01.12/2021.01.12 |
02:00~03:00 |
G210112F01-1 |
0.044 |
0.005 |
|
08:00~09:00 |
G210112F01-2 |
0.046 |
0.006 |
||
14:00~15:00 |
G210112F01-3 |
0.050 |
0.006 |
||
20:00~21:00 |
G210112F01-4 |
0.040 |
0.005 |
||
2021.01.13/2021.01.13 |
02:00~03:00 |
G210113F01-1 |
0.041 |
0.005 |
|
08:00~09:00 |
G210113F01-2 |
0.050 |
0.005 |
||
14:00~15:00 |
G210113F01-3 |
0.040 |
0.006 |
||
20:00~21:00 |
G210113F01-4 |
0.052 |
0.006 |
||
2021.01.14/2021.01.14 |
02:00~03:00 |
G210114F01-1 |
0.051 |
0.006 |
|
08:00~09:00 |
G210114F01-2 |
0.043 |
0.007 |
||
14:00~15:00 |
G210114F01-3 |
0.047 |
0.005 |
||
20:00~21:00 |
G210114F01-4 |
0.048 |
0.005 |
||
2021.01.15/2021.01.15 |
02:00~03:00 |
G210115F01-1 |
0.040 |
0.004 |
|
08:00~09:00 |
G210115F01-2 |
0.038 |
0.005 |
||
14:00~15:00 |
G210115F01-3 |
0.046 |
0.006 |
||
20:00~21:00 |
G210115F01-4 |
0.047 |
0.007 |
||
2021.01.16/2021.01.16 |
02:00~03:00 |
G210116F01-1 |
0.031 |
0.004 |
|
08:00~09:00 |
G210116F01-2 |
0.028 |
0.002 |
||
14:00~15:00 |
G210116F01-3 |
0.029 |
0.003 |
||
20:00~21:00 |
G210116F01-4 |
0.027 |
0.003 |
表4-3 环境空气氨、硫化氢小时值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
采样日期/接样日期 |
采样时段 |
样品编号 |
检测项目 |
|
氨(mg/m3) |
硫化氢(mg/m3) |
||||
项目区下风向 |
2021.01.10/2021.01.10
|
02:00~03:00 |
G210110F02-1 |
0.030 |
0.002 |
08:00~09:00 |
G210110F02-2 |
0.027 |
0.003 |
||
14:00~15:00 |
G210110F02-3 |
0.026 |
0.003 |
||
20:00~21:00 |
G210110F02-4 |
0.030 |
0.003 |
||
2021.01.11/2021.01.11
|
02:00~03:00 |
G210111F02-1 |
0.031 |
0.006 |
|
08:00~09:00 |
G210111F02-2 |
0.039 |
0.007 |
||
14:00~15:00 |
G210111F02-3 |
0.035 |
0.006 |
||
20:00~21:00 |
G210111F02-4 |
0.036 |
0.008 |
||
2021.01.12/2021.01.12
|
02:00~03:00 |
G210112F02-1 |
0.049 |
0.005 |
|
08:00~09:00 |
G210112F02-2 |
0.052 |
0.006 |
||
14:00~15:00 |
G210112F02-3 |
0.038 |
0.007 |
||
20:00~21:00 |
G210112F02-4 |
0.041 |
0.007 |
||
2021.01.13/2021.01.13
|
02:00~03:00 |
G210113F02-1 |
0.051 |
0.005 |
|
08:00~09:00 |
G210113F02-2 |
0.056 |
0.006 |
||
14:00~15:00 |
G210113F02-3 |
0.056 |
0.008 |
||
20:00~21:00 |
G210113F02-4 |
0.061 |
0.008 |
||
2021.01.14/2021.01.14
|
02:00~03:00 |
G210114F02-1 |
0.048 |
0.008 |
|
08:00~09:00 |
G210114F02-2 |
0.051 |
0.007 |
||
14:00~15:00 |
G210114F02-3 |
0.056 |
0.006 |
||
20:00~21:00 |
G210114F02-4 |
0.058 |
0.006 |
||
2021.01.15/2021.01.15
|
02:00~03:00 |
G210115F02-1 |
0.051 |
0.006 |
|
08:00~09:00 |
G210115F02-2 |
0.056 |
0.007 |
||
14:00~15:00 |
G210115F02-3 |
0.056 |
0.006 |
||
20:00~21:00 |
G210115F02-4 |
0.061 |
0.008 |
||
2021.01.16/2021.01.16 |
02:00~03:00 |
G210116F02-1 |
0.048 |
0.005 |
|
08:00~09:00 |
G210116F02-2 |
0.051 |
0.006 |
||
14:00~15:00 |
G210116F02-3 |
0.056 |
0.007 |
||
20:00~21:00 |
G210116F02-4 |
0.058 |
0.007 |
表4-4 环境空气氨、硫化氢小时值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
采样日期/接样日期 |
采样时段 |
样品编号 |
检测项目 |
|
氨(mg/m3) |
硫化氢(mg/m3) |
||||
东面800米处的小新街村 |
2021.01.10/2021.01.10
|
02:00~03:00 |
G210110F03-1 |
0.032 |
0.003 |
08:00~09:00 |
G210110F03-2 |
0.026 |
0.002 |
||
14:00~15:00 |
G210110F03-3 |
0.023 |
0.003 |
||
20:00~21:00 |
G210110F03-4 |
0.025 |
0.003 |
||
2021.01.11/2021.01.11
|
02:00~03:00 |
G210111F03-1 |
0.023 |
0.002 |
|
08:00~09:00 |
G210111F03-2 |
0.026 |
0.003 |
||
14:00~15:00 |
G210111F03-3 |
0.028 |
0.002 |
||
20:00~21:00 |
G210111F03-4 |
0.022 |
0.003 |
||
2021.01.12/2021.01.12
|
02:00~03:00 |
G210112F03-1 |
0.044 |
0.005 |
|
08:00~09:00 |
G210112F03-2 |
0.046 |
0.006 |
||
14:00~15:00 |
G210112F03-3 |
0.050 |
0.006 |
||
20:00~21:00 |
G210112F03-4 |
0.040 |
0.005 |
||
2021.01.13/2021.01.13
|
02:00~03:00 |
G210113F03-1 |
0.041 |
0.005 |
|
08:00~09:00 |
G210113F03-2 |
0.050 |
0.005 |
||
14:00~15:00 |
G210113F03-3 |
0.040 |
0.006 |
||
20:00~21:00 |
G210113F03-4 |
0.053 |
0.006 |
||
2021.01.14/2021.01.14
|
02:00~03:00 |
G210114F03-1 |
0.051 |
0.006 |
|
08:00~09:00 |
G210114F03-2 |
0.043 |
0.007 |
||
14:00~15:00 |
G210114F03-3 |
0.047 |
0.005 |
||
20:00~21:00 |
G210114F03-4 |
0.048 |
0.005 |
||
2021.01.15/2021.01.15
|
02:00~03:00 |
G210115F03-1 |
0.040 |
0.004 |
|
08:00~09:00 |
G210115F03-2 |
0.041 |
0.005 |
||
14:00~15:00 |
G210115F03-3 |
0.039 |
0.006 |
||
20:00~21:00 |
G210115F03-4 |
0.045 |
0.007 |
||
2021.01.16/2021.01.16 |
02:00~03:00 |
G210116F03-1 |
0.031 |
0.003 |
|
08:00~09:00 |
G210116F03-2 |
0.028 |
0.003 |
||
14:00~15:00 |
G210116F03-3 |
0.029 |
0.004 |
||
20:00~21:00 |
G210116F03-4 |
0.027 |
0.004 |
(3)现状评价结果
由表4.2-1到表4.2-4,可以看出:项目拟建场地及其上、下风向、周围敏感点石板箐村的SO2、NO2、PM10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NH3和H2S的小时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NH3和H2S环境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根据表4.2-5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区域臭气浓度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20(无量纲),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项目区域空气现状感官无异味。
根据《大姚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公示(2018年第一季度)》公示信息,大姚县监测站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对大姚县城区空气环境连续24小时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PM10)六种污染物日平均浓度值均达到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区域距离大姚县城直线距离12.5km,属于农村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 监测方案
-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
1、监测因子
监测因子:pH、CODcr、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悬浮物、粪大肠菌群(个/L),共8项。
2、监测点位
项目西北面石板箐河与项目区汇入口上游500米和下游1000米处,设置2个监测点。
3、监测频率
监测频率:连续监测 3 天,每天监测 1 次。
-
-
-
- 监测结果
-
-
评价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分析地表水水质状况。计算公式如下:
Pi=Ci/Si
式中:Pi—为i污染物标准指数值;Ci—为i污染物实测浓度值(mg/L);
Si—为i污染物评价标准值(mg/L)。
对具有上、下限标准的pH,则按下式计算pH的值;
Pi =(pHi-7.0)/(pHs-7.0)当pHi>7.0时
Pi=(7.0-pHi)/(7.0-pHd)当pHi≤7.0时
式中:Pi—为pH因子的标准质量指数值;pHi—为pH的实测pH值;
pHs、pHd—分别为pH的评价标准上限值、下限值。
当Pi≤1.0时,表明该水质因子在评价水体中的浓度符合水域功能及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见表4.2-6。
表4.2-6 地表水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一览表单位(mg/L)
检测点位 |
项目西北面石板箐河与项目区汇入口上游500米 |
项目西北面石板箐河与项目区汇入口下游1000米 |
||||
样品编号 |
W210112F01-1 |
W210113F01-1 |
W210114F01-1 |
W210112F02-1 |
W210113F02-1 |
W210114F02-1 |
采样日期/接样日期 |
2021.01.12/2021.01.13 |
2021.01.13/2021.01.14 |
2021.01.14/2021.01.15 |
2021.01.12/2021.01.13 |
2021.01.13/2021.01.14 |
2021.01.14/2021.01.15 |
样品状态 项目 |
浅黄、无味、透明 |
浅黄、无味、透明 |
浅黄、无味、透明 |
浅黄、无味、透明 |
浅黄、无味、透明 |
浅黄、无味、透明 |
pH(无量纲) |
8.13 |
8.08 |
8.16 |
8.22 |
8.28 |
8.19 |
化学需氧量(mg/L) |
13 |
10 |
11 |
16 |
19 |
15 |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1.9 |
2.2 |
1.8 |
2.5 |
2.8 |
2.6 |
氨氮(mg/L) |
0.178 |
0.159 |
0.195 |
0.211 |
0.236 |
0.255 |
总磷(mg/L) |
0.01 |
0.02 |
0.03 |
0.02 |
0.03 |
0.04 |
石油类(mg/L) |
0.02 |
0.02 |
0.02 |
0.02 |
0.02 |
0.02 |
悬浮物(mg/L) |
7 |
10 |
8 |
17 |
19 |
20 |
粪大肠菌群(MPN/L) |
8.7×103 |
8.7×103 |
9.2×103 |
7.3×103 |
6.9×103 |
7.2×103 |
-
-
- 现状评价结果
-
从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西侧523m的石板河监测断面各项监测指标中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根据2020年12月份大姚县地表水监测结果通报,主要河流地表水星宿江流域国控、省控断面的监测结果信息公示。检测项目有水温、流量、电导率、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粪大肠菌群、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25个常规项目,国控断面星宿江水文站断面、省控断面星宿江螺丝河桥断面、省控断面星宿江小江口断面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符合《云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划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监测结果为水质达标。
-
-
-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于2021年01月12日及01月13日对项目区自来水打水井1#,项目区东南面石板箐取水点2#,水质进行检测。
-
-
-
- 监测方案
-
-
1、监测因子
监测因子: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汞、铅、镉、氯化物,共 9 项。
2、监测点位
项目区东侧甸索箐居民取水点,项目区西侧龙平村居民取水点,共 2 个监测点位。
3、监测频率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监测 1 次。
-
-
-
- 监测结果
-
-
评价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计算公式如下:
Pi=Ci/Si
式中:Pi—为i污染物标准指数值;Ci—为i污染物实测浓度值(mg/L);
Si—为i污染物评价标准值(mg/L)。
对具有上、下限标准的pH,则按下式计算pH的值;
Pi =(pHi-7.0)/(pHs-7.0)当pHi>7.0时
Pi=(7.0-pHi)/(7.0-pHd)当pHi≤7.0时
式中:Pi—为pH因子的标准质量指数值;pHi—为pH的实测pH值;
pHs、pHd—分别为pH的评价标准上限值、下限值。
当Pi≤1.0时,表明该水质因子在评价水体中的浓度符合水域功能及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表5-2 地下水检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点位 |
项目区内自打水井1# |
项目区东南面石板箐取水点2# |
||||
样品编号 |
W210112F03-1 |
W210113F03-1 |
W210114F03-1 |
W210112F04-1 |
W210113F04-1 |
W210114F04-1 |
采样日期/接样日期 |
2021.01.12/2021.01.13 |
2021.01.13/2021.01.14 |
2021.01.14/2021.01.15 |
2021.01.12/2021.01.13 |
2021.01.13/2021.01.14 |
2021.01.14/2021.01.15 |
样品状态 项目 |
无色、无味、透明 |
无色、无味、透明 |
无色、无味、透明 |
无色、无味、透明 |
无色、无味、透明 |
无色、无味、透明 |
pH(无量纲) |
6.74 |
6.88 |
6.83 |
6.97 |
6.92 |
6.89 |
耗氧量(mg/L) |
0.82 |
0.76 |
0.80 |
0.97 |
1.05 |
1.08 |
氨氮(mg/L) |
0.107 |
0.121 |
0.096 |
0.080 |
0.096 |
0.066 |
硝酸盐(以N计)(mg/L) |
<0.08 |
<0.08 |
<0.08 |
<0.08 |
<0.08 |
<0.08 |
亚硝酸盐(mg/L) |
0.005 |
0.006 |
0.004 |
0.003 |
0.004 |
0.004 |
溶解性总固体(mg/L) |
300 |
333 |
326 |
290 |
299 |
278 |
高锰酸盐指数(mg/L) |
1.1 |
1.2 |
1.4 |
1.0 |
1.2 |
1.4 |
氯化物(mg/L)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氰化物(mg/L) |
<0.004 |
<0.004 |
<0.004 |
<0.004 |
<0.004 |
<0.004 |
硫酸盐(mg/L) |
<8 |
<8 |
<8 |
<8 |
<8 |
<8 |
砷(mg/L) |
<3.0×10-4 |
<3.0×10-4 |
<3.0×10-4 |
<3.0×10-4 |
<3.0×10-4 |
<3.0×10-4 |
汞(mg/L) |
<4.0×10-5 |
<4.0×10-5 |
<4.0×10-5 |
<4.0×10-5 |
<4.0×10-5 |
<4.0×10-5 |
六价铬(mg/L) |
<0.004 |
<0.004 |
<0.004 |
<0.004 |
<0.004 |
<0.004 |
铅(mg/L) |
<0.001 |
<0.001 |
<0.001 |
<0.001 |
<0.001 |
<0.001 |
氟化物(mg/L) |
0.062 |
0.063 |
0.064 |
0.075 |
0.073 |
0.076 |
镉(mg/L) |
<1.0×10-4 |
<1.0×10-4 |
<1.0×10-4 |
<1.0×10-4 |
<1.0×10-4 |
<1.0×10-4 |
铁(mg/L) |
<0.03 |
<0.03 |
<0.03 |
<0.03 |
<0.03 |
<0.03 |
锰(mg/L) |
<0.01 |
<0.01 |
<0.01 |
<0.01 |
<0.01 |
<0.01 |
总硬度(以碳酸钙计)(mg/L) |
91.0 |
84.9 |
1.01×102 |
76.8 |
80.9 |
86.0 |
挥发酚(mg/L) |
<0.0003 |
<0.0003 |
<0.0003 |
<0.0003 |
<0.0003 |
<0.0003 |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
5.5×102 |
6.9×102 |
3.1×102 |
3.7×102 |
4.7×102 |
3.9×102 |
细菌总数(MPN/mL) |
53 |
65 |
48 |
56 |
51 |
45 |
-
-
-
- 现状评价结果
-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区域各地下水监测点评价因子浓度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良好。
-
-
-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于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3日对本项目拟建场地厂界的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
-
-
- 监测方案
-
-
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
2、监测点位
厂界东、南、西、北外 1m 处各 1 个点,共 4个监测点位。
3、监测频率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昼夜各监测 1 次。
-
-
-
- 监测结果
-
-
项目区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如表4.2-8所示。
表4.2-8 区域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噪声值dB(A) |
标准值dB(A) |
达标情况 |
2021/01/12 |
项目厂界东1m |
昼间 |
46.7 |
昼间:60 夜间:50
|
达标 |
夜间 |
37.1 |
达标 |
|||
项目厂界西1m |
昼间 |
45.8 |
达标 |
||
夜间 |
37.7 |
达标 |
|||
项目厂界南1m |
昼间 |
46.9 |
达标 |
||
夜间 |
38.3 |
达标 |
|||
项目厂界北1m |
昼间 |
46.2 |
达标 |
||
夜间 |
36.9 |
达标 |
|||
2021/01/13 |
项目厂界东1m |
昼间 |
45.3 |
达标 |
|
夜间 |
36.9 |
达标 |
|||
项目厂界西1m |
昼间 |
44.9 |
达标 |
||
夜间 |
37.1 |
达标 |
|||
项目厂界南1m |
昼间 |
46.4 |
达标 |
||
夜间 |
36.2 |
达标 |
|||
项目厂界北1m |
昼间 |
45.7 |
达标 |
||
夜间 |
36.8 |
达标 |
-
-
-
- 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
-
从表4.2-8可知,项目厂界东西南北两日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拟选场址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
-
-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4.2.6.1土壤布点的合理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项目区土壤评价为生态影响型,三级评价,根据导则中的现状检测点数的要求,本项目需要在项目占地范围内设置1个表层样点和占地范围外设置2个表层样点;项目属于生态影响型的项目还应考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形特征、地表径流方向设置表面监测点。故本项目在项目区海拔高的西侧设置了1个监测点和海拔低的东侧设置了1个监测点,项目区外的北侧设置了1个监测点,共3个监测点。
4.2.6.2监测情况
监测布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共布设 3 个监测点,项目内1、厂区北侧、南侧各1各。
监测因子:各采样点监测GB36600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及pH、含盐量,共47项。
监测频率:2019年12月11日,采样1次。
监测方法:检测分析方法均按国家颁布的统一检测分析方法执行。
评价方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单项指数法,评价指数 Pi 的定义如下:
式中:Pi ——第i个土壤污染物项目的等标污染指数,无量纲;
ci——第i个土壤污染物项目的实测值,mg/kg;
csi——第i个土壤污染物项目的标准值,mg/kg。
评价标准:以《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标准作为评价标准。
(2)监测结果和评价
表4.2-5 项目场地内土壤检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点位 |
项目区内 |
|
样品编号 |
S210113F01-1 |
|
采样日期/接样日期 |
2021.01.13/2021.01.14 |
|
样品状态 项目 |
红棕色、颗粒状 |
|
pH(无量纲) |
5.69 |
|
镉(mg/kg) |
0.031 |
|
铅(mg/kg) |
17.8 |
|
铜(mg/kg) |
38.0 |
|
镍(mg/kg) |
18.4 |
|
汞(mg/kg) |
0.104 |
|
砷(mg/kg) |
13.9 |
|
六价铬(mg/kg) |
<0.5 |
|
四氯化碳(mg/kg) |
<1.3×10-3 |
|
氯仿(mg/kg) |
<1.1×10-3 |
|
氯甲烷(mg/kg) |
<1.0×10-3 |
|
1,1-二氯乙烯(mg/kg) |
<1.0×10-3 |
|
二氯甲烷(mg/kg) |
<1.5×10-3 |
|
1,2-二氯丙烷(mg/kg) |
<1.1×10-3 |
|
1,1,1,2-四氯乙烷(mg/kg) |
<1.2×10-3 |
|
1,1,2,2-四氯乙烷(mg/kg) |
<1.2×10-3 |
|
四氯乙烯(mg/kg) |
<1.4×10-3 |
|
1,1,1-三氯乙烷(mg/kg) |
<1.3×10-3 |
|
三氯乙烯(mg/kg) |
<1.2×10-3 |
|
1,2,3-三氯丙烷(mg/kg) |
<1.2×10-3 |
|
氯乙烯(mg/kg) |
<1.0×10-3 |
|
苯(mg/kg) |
<1.9×10-3 |
|
乙苯(mg/kg) |
<1.2×10-3 |
|
苯乙烯(mg/kg) |
<1.1×10-3 |
|
甲苯(mg/kg) |
<1.3×10-3 |
|
二甲苯 |
间,对二甲苯(mg/kg) |
<1.2×10-3 |
邻二甲苯(mg/kg) |
<1.2×10-3 |
|
氯苯(mg/kg) |
<1.2×10-3 |
|
1,2-二氯苯(mg/kg) |
<1.5×10-3 |
|
1,4-二氯苯(mg/kg) |
<1.5×10-3 |
|
硝基苯(mg/kg) |
<0.09 |
|
苯胺(mg/kg) |
<0.1 |
|
2-氯酚(mg/kg) |
<0.06 |
|
苯并[a]蒽(mg/kg) |
<0.1 |
|
苯并[b]荧蒽(mg/kg) |
<0.2 |
|
苯并[k]荧蒽(mg/kg) |
<0.1 |
|
苯并[a]芘(mg/kg) |
<0.1 |
|
䓛(mg/kg) |
<0.1 |
|
二苯并[a,h]蒽(mg/kg) |
<0.1 |
|
茚并[1,2,3,-c,d]芘(mg/kg) |
<0.1 |
|
萘(mg/kg) |
<0.09 |
|
1,2-二氯乙烷(mg/kg) |
<1.3×10-3 |
|
1,1-二氯乙烷(mg/kg) |
<1.2×10-3 |
|
1,1,2-三氯乙烷(mg/kg) |
<1.2×10-3 |
表6-2 土壤检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点位 |
项目区外北侧 |
项目区外西南侧 |
样品编号 |
S210113F02-1 |
S210113F03-1 |
采样日期/接样日期 |
2021.01.13/2021.01.14 |
|
样品状态 项目 |
红棕色、颗粒状 |
红棕色、颗粒状 |
pH(无量纲) |
5.30 |
5.49 |
土壤水溶性盐总量(g/kg) |
0.2 |
0.3 |
容重(g/cm3) |
1.40 |
1.46 |
氧化还原电位(mV) |
259 |
241 |
阳离子交换量(cmol(+)/kg) |
9.41 |
10.6 |
镉(mg/kg) |
0.034 |
0.041 |
汞(mg/kg) |
0.133 |
0.105 |
砷(mg/kg) |
13.4 |
14.3 |
铅(mg/kg) |
16.7 |
15.8 |
铬(mg/kg) |
72.8 |
73.1 |
铜(mg/kg) |
35.0 |
36.2 |
锌(mg/kg) |
30.9 |
30.7 |
镍(mg/kg) |
13.7 |
15.9 |
渗滤率k10(cm/s) |
9.22 |
7.81 |
孔隙度Pt(%) |
32.2 |
42.1 |
备注:本项目饱和导水率以渗滤率计。 |
4.2.6.3土壤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拟建场地及周边监测点处土壤样品中中各项指标均低于《禽畜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表4 放牧区和禽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中养殖场、养殖小区限值,项目区设置3个土壤监测点,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项目区外设置2个土壤监测点,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土壤污染筛选值中其他用地标准,说明项目区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对人群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
-
- 生态环境现状
-
在云南植被的区划中,大姚属于高原亚热带北部常绿阔叶林地带,县内植被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带特点,加上山地的走向、坡向、坡度等影响,形成植被分布的复杂性。星宿江流域属金沙江干热河谷植被类型区,以耐干旱的稀树灌草丛群落为主,项目区由于受人类活动较影响,植被破坏严重,植被覆盖率较低,流域内没有珍稀濒危植物分布。
-
-
-
-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
-
本项目位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平地村委会,使用林地性质为永久性使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项目区内土地利用化程度不高。
-
-
-
- 项目区植被现状
-
-
项目区周边主要植被类型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主要为封山育林后形成的灰背栎林以及次生云南松林,人工种植的桉树林,伴生有麻栎林、桉树、银荆林,村庄附近有一定面积的板栗林,周边的农作物主要以小麦、油菜、玉米、大豆、水稻为主。本项目占地植物主要有桉树、云南松、旱冬瓜、及各种灌木、杂草。根据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项目占地区域内没有珍稀濒危动植物分布。
项目占地面积为465.8亩(310530㎡),占地类型主要是林地,主要占地植被为桉树、云南松、麻栎、灌木及杂草。
-
-
-
- 项目区动物现状
-
-
项目区域及周边300m范围内无珍稀濒危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云南省级保护植物及地方狭域种类分布,无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动物种类分布。
-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场地平整、管沟开挖、储液池开挖、基础建设、建设施工等施工过程会产生污水、水土流失、噪声及扬尘等污染因素,如不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场地平整的扬尘、土方开挖和回填引起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堆放引起的扬尘、施工垃圾的堆存及清理扬尘、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所造成的道路扬尘、汽车和机械设备尾气污染等,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为其下风向150m内。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西南面215m处的凹子村村,位于上风向,且其间有植被相隔,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其基本无影响。
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是 CO、HC等,其产生量及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视其使用频率及发动机对燃料的燃烧情况而异。施工机械废气属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故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为进一步减少施工期间扬尘和废气的污染,施工单位应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和措施,将环保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程序。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量,在旱季风大时,应加大洒水量和洒水频次;
(2)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建筑材料统一堆放,砂石料堆场应用土工布遮盖,水泥尽量设置于单独的房间内,减少粉尘量,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3)开挖时,土石方需尽快送至低洼处回填压实,能种植绿化树木的地方先采取植被保护,以防被雨水冲刷,形成水土流失;
(4)为减少运输扬尘对沿途村庄的影响,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时必须加盖封闭运输,减少抛洒。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并限速行驶;
(5)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设备正常,减少颗粒物排放。
综上所述,采取措施后施工扬尘及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 施工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地表径流。
建设1个沉淀池,沉淀池容积12m3,运输车辆冲洗水和施工废水,通过沟渠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项目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2m3的临时生活污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进行洒水降尘。根据项目地形地势特点,雨季地表径流通过排水沟统一收集排入沉砂池(2个、10m3/个,分三格),经过沉淀处理后顺着区域地势外排。
从噪声影响程度出发,可以把施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土石方阶段、地板和结构阶段、设施设备安置阶段。
表5.1-1 项目部分施工机械噪声声级
施工阶段 |
声源 |
噪声源强dB(A)1m处 |
石方阶段 |
挖土机 |
90 |
振动碾 |
95 |
|
推土机 |
92 |
|
地板与结构阶段 |
搅拌机 |
95 |
电锯 |
100 |
|
电焊机 |
80 |
|
振动机 |
100 |
|
运输车辆 |
85 |
|
设施设备安装阶段 |
电钻 |
100 |
电锤 |
100 |
|
手工锯 |
85 |
|
运输车辆 |
85 |
施工期噪声机械与设备,可作为点声源处理,各点声源至预测点噪声衰减模式为:
Lp0—参考位置r0处的声级值,dB(A)
rp—预测点与声源之间的距离, m
r0—参考声级与点声源间的距离,m
△L- 附加衰减量,dB(A)(用地位置较高,取值基本为0)
噪声叠加背景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LP =10lg(10Lp1/10+ 10Lp2/10)
式中:Lp预测—预测点接收到的各设备点声源噪声预测值,dB(A)
Lp1—预测点噪声现状值,dB(A)
Lp2—噪声传至关心点的噪声贡献值,dB(A)
由以上公式计算出本评价区域施工场地机械噪声传至各个不同距离的噪声贡献值见表5.1-2。
表5.1-2 距主要声源不同距离处的的噪声值dB(A)
设备名称 |
1m |
10m |
20m |
50m |
100m |
150m |
200m |
|
土石方阶段 |
挖土机 |
90 |
70 |
64 |
56 |
50 |
46 |
44 |
振动碾 |
95 |
75 |
69 |
61 |
55 |
51 |
49 |
|
推土机 |
92 |
72 |
66 |
58 |
52 |
48 |
46 |
|
地板与结构阶段 |
搅拌机 |
95 |
75 |
69 |
61 |
55 |
51 |
49 |
电锯 |
100 |
80 |
74 |
66 |
60 |
56 |
54 |
|
电焊机 |
80 |
60 |
54 |
46 |
40 |
36 |
34 |
|
振动机 |
100 |
80 |
74 |
66 |
60 |
56 |
54 |
|
运输车辆 |
85 |
65 |
59 |
51 |
45 |
41 |
39 |
|
设施设备安装阶段 |
电钻 |
100 |
80 |
74 |
66 |
60 |
56 |
54 |
电锤 |
100 |
80 |
74 |
66 |
60 |
56 |
54 |
|
手工锯 |
85 |
65 |
59 |
51 |
45 |
41 |
39 |
|
运输车辆 |
85 |
65 |
59 |
51 |
45 |
41 |
39 |
噪声叠加公式为:
LP =10lg(10Lp1/10+ 10Lp2/10)
多声源叠加时,逐次两两叠加,与次序无关,本项目声评价范围为200m,200m范围内无保护目标,进行距离的衰减预测,结果见表5.1-4。
表5.1-3 多台机械设备噪声预测值 单位:dB(A)
距离 |
10m |
20m |
50m |
100m |
150m |
200m |
土石方阶段 |
78 |
72 |
64 |
58 |
54 |
52 |
地板与结构阶段 |
84 |
78 |
70 |
64 |
60 |
58 |
设施设备安装阶段 |
83 |
77 |
69 |
73 |
59 |
57 |
表5.1-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类 别 |
昼间 |
夜间 |
噪声限值[Leq:dB(A)] |
70 |
55 |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搅拌机、电锯、电焊机、振动机、挖土机和推土机等,主要集中在地板与结构阶段,经环评预测,噪声源夜间最大超标范围为300m,昼间影响不超过50m。距项目区最近保护目标为西南面849m处的凹子村,均位于噪声源昼间最大影响范围之外,但为了降低噪声的排放,本环评提出以下环保措施:
(1)车辆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车辆减速,禁止鸣笛。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对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
(3)本工程建筑物料运输车辆产生的流动噪声可能对运输道路两侧村庄的居民产生影响。项目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尽量减少对居民的噪声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量较低,经过距离衰减和植被吸收后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
-
-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评价
-
(1)土方
项目地势西高东低,猪舍分台阶布置,土石方产生量不大,高处场地内产生的土方用于低洼处回填,项目内产生的土石方在厂区内可全部平衡完,不存在外运土石方,无弃土产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建筑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可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可回收处理,剩余部分运输至赵家店镇指定的地方堆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后,收集于垃圾桶内,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主要分为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植被和动植物的影响以及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项目工程占用原始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草地、耕地,其中林地占地3207m2,草地占地8319m2,旱作耕地占地153032.5m2。本项目不占用生态公益林或基本农田。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区域转变为硬质地面,会改变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这种影响从施工期开始,且影响是永久的。但由于项目构建筑物占地在整个区域内比例较小,硬质地面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不大,且厂区无构筑物地带都将被绿化植被覆盖,建筑垃圾和砂石料堆放于项目内,不占用项目外土地,因此生态影响相对较小。
(2)对植被类型及动植物种类的影响
项目在施工期,对地面进行开挖和填筑,不可避免对施工范围内的植被及植物种类造成破坏。项目所选建设场地内植被稀少,主要为桉树、土豆及云南松、高山柏、滇石栎、杂草、灌木丛等常见种零星分布。
项目的建设会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降低评价区的植被覆盖率。通过后期绿化得以恢复,该项目的建设区域不涉及公益林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无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项目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评价区内某些植物物种数量的减少,但未造成植物物种的消失,未对该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产生直接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内没有大型的野生动物分布,仅分布少量的小型动物和昆虫等种类,小型动物以啮齿类动物为主,昆虫等以农田常见的昆虫为主。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将铲除区内植被,对区域内的动物数量用一定的影响,但动物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小型动物会自动迁移至周边。因此,对区域内的动物影响在可以接受范围。
(3)水土流失的影响
施工期对场区土石方开挖的过程中,松散的泥土受到风雨浸蚀,挖填方中土石方未及时清理,遭受雨水冲刷等,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项目方需在场地设置截排水沟和沉砂池降低场地的水土流失,同时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在不会受施工影响的绿化区域提前播撒草籽和种植绿化树木,分区域建设,避免大面积地表裸露,项目场地平整时间位于冬季及春季,雨水量较少,水土流失量较少,不会造成较大影响。项目方需在场地四周设置排洪沟,方便场地周围区域山洪排泄,降低山洪对区域旱地和草地的水土流失的影响。
(4)对景观生态的影响
对区域景观影响而言,在项目施工期,由于开挖土石方等活动,造成大面积的裸露地表,加之施工期的建筑施工,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区域景观的和谐,在一定时段和一定范围内造成项目区内景观美感的丧失,随着项目的建成,场区绿化植被的恢复,这种影响将逐渐消失。
(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系统因受人工影响自然生态系统已逐渐减少,拟建项目不会造成当地生物物种的减少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补偿后,项目占地对生态系统及植物生长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实施后,施工期对小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对于较大范围的生态景观来说,影响面很小。
-
-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大气预测与评价
- 源强
养殖项目臭气主要来自猪舍(储液池)、堆粪间、粪水二次中转池,臭气的成分主要为NH3和H2S,均为无组织排放。
①猪舍源强
根据工程分析知,猪舍(储液池)中NH3的排放量为1.837kg/d,0.077kg/h,0.67t/a,H2S的排放量为0.048kg/d,0.003kg/h,0.02t/a。根据现场调查,猪舍面源长度为369m,最大宽度为220m。
②粪水二次中转池
粪水二次中转池NH3的排放量为0.045kg/d,0.002kg/h,0.0001t/a,H2S的排放量为0.007kg/d,0.001kg/h,0.0002t/a。根据现场调查,粪水二次中转池的面源长度75m,最大宽度为65m。
③堆粪间
项目堆粪间恶臭排放量为NH3:0.052kg/d,0.002kg/h,0.019t/a;H2S:0.009kg/d,0.004kg/h,0.0032t/a。根据现场调查,堆粪间的面源长度40m,最大宽度为10m。
(2)预测与评价
1)Pmax及D10%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定义如下:
——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 占标率,%;
——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2)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5.2-4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评价 |
Pmax≧10% |
二级评价 |
1%≦Pmax<10% |
三级评价 |
Pmax<1% |
3)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评价标准和来源见下表。
表5.2-5污染物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
取值时间 |
标准值 (μg/m3) |
标准来源 |
NH3 |
一小时 |
20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 2.2-2018 附录D |
H2S |
一小时 |
10.0 |
4)估算模型参数
本项目估算模型参数见表5.2-6。
表5.2-6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
取值 |
|
城市/农村选项 |
城市/农村 |
农村 |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 |
|
最高环境温度/℃ |
33.1 |
|
最低境温度/℃ |
-14.1 |
|
土地利用类型 |
常绿阔叶林 |
|
区域湿度条件 |
中等湿度 |
|
是否考虑地形 |
考虑地形 |
√是 否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90 |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
考虑岸线熏烟 |
是 √否 |
岸线距离/km |
/ |
|
岸线方向 |
/ |
5)污染源参数
本项目无组织污染源排放参数见表5.2-7。
表5.2-7 矩形面源参数表
名称 |
面源起点坐标 |
面源海拔高度/m |
面源长度/m |
面源宽度/m |
与正北夹角/° |
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 |
年排放小时数/h |
排放工况 |
排放速率 (kg/h) |
||
NH3(kg/h) |
H2S (kg/h) |
||||||||||
经度 |
纬度 |
||||||||||
猪舍面源 |
101°652224748 |
25°6279423 |
2099 |
369 |
220 |
40 |
7 |
8760 |
连续 |
0.077 |
0.003 |
粪水二次中转池 |
101°873624748 |
25°2148423 |
2092 |
75 |
65 |
45 |
1 |
720 |
间断 |
0.002 |
0.001 |
堆粪间面源 |
101°324924748 |
25°5942423 |
2103 |
40 |
10 |
0 |
7 |
8760 |
连续 |
0.002 |
0.004 |
6)评级工作等级确定
本项目所有污染源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和D10%预测结果如下:
表5.2-8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
评价因子 |
评价标准(μg/m3) |
Cmax (μg/m3) |
Pmax (%) |
D10% (m) |
猪舍面源 |
H2S |
10.0 |
0.5619 |
5.6194 |
/ |
NH3 |
200.0 |
12.4830 |
6.2415 |
/ |
|
粪水二次中转池面源 |
H2S |
10.0 |
0.8274 |
8.2741 |
/ |
NH3 |
200.0 |
5.6146 |
2.8073 |
/ |
|
堆粪间面源 |
H2S |
10.0 |
0.7643 |
7.6434 |
/ |
NH3 |
200.0 |
4.5447 |
2.2723 |
/ |
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粪水二次中转池面源排放的H2S,Pmax值为8.2741%,Cmax为0.8274u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7)估算模型计算结果
项目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见表5.2-9。
猪舍面源 |
|
|||||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
NH3 |
H2S |
|
|||
一小时浓度Ci(μg/m3) |
一小时浓度占标率Pi(%) |
一小时浓度Ci(μg/m3) |
一小时浓度占标率Pi(%) |
|||
1 |
5.9661 |
2.9830 |
0.2686 |
2.6857 |
||
50 |
8.2560 |
4.1280 |
0.3717 |
3.7165 |
||
100 |
10.6510 |
5.3255 |
0.4795 |
4.7947 |
||
141 |
12.4830 |
6.2415 |
0.5619 |
5.6194 |
||
200 |
12.0920 |
6.0460 |
0.5443 |
5.4433 |
||
300 |
10.9440 |
5.4720 |
0.4927 |
4.9266 |
||
400 |
9.9287 |
4.9643 |
0.4470 |
4.4695 |
||
500 |
9.4687 |
4.7344 |
0.4262 |
4.2624 |
||
600 |
9.0485 |
4.5243 |
0.4073 |
4.0733 |
||
700 |
8.6170 |
4.3085 |
0.3879 |
3.8790 |
||
800 |
8.1811 |
4.0906 |
0.3683 |
3.6828 |
||
900 |
7.7631 |
3.8815 |
0.3495 |
3.4946 |
||
1000 |
7.3633 |
3.6817 |
0.3315 |
3.3147 |
||
1100 |
6.9921 |
3.4960 |
0.3148 |
3.1476 |
||
1200 |
6.6494 |
3.3247 |
0.2993 |
2.9933 |
||
1300 |
6.3285 |
3.1642 |
0.2849 |
2.8488 |
||
1400 |
6.0341 |
3.0170 |
0.2716 |
2.7163 |
||
1500 |
5.7610 |
2.8805 |
0.2593 |
2.5934 |
||
1600 |
5.5237 |
2.7618 |
0.2487 |
2.4866 |
||
1700 |
5.3110 |
2.6555 |
0.2391 |
2.3908 |
||
1800 |
5.1108 |
2.5554 |
0.2301 |
2.3007 |
||
1900 |
4.9258 |
2.4629 |
0.2217 |
2.2174 |
||
2000 |
4.7525 |
2.3763 |
0.2139 |
2.1394 |
||
2100 |
4.5887 |
2.2944 |
0.2066 |
2.0657 |
||
2200 |
4.4364 |
2.2182 |
0.1997 |
1.9971 |
||
2300 |
4.2915 |
2.1458 |
0.1932 |
1.9319 |
||
2400 |
4.1576 |
2.0788 |
0.1872 |
1.8716 |
||
2500 |
4.0291 |
2.0145 |
0.1814 |
1.8137 |
||
最大落地浓度及占标率 |
0.8713 |
8.7129 |
14.9364 |
7.4682 |
||
粪水二次中转池面源 |
|
|||||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
NH3 |
H2S |
|
|||
一小时浓度Ci(μg/m3) |
一小时浓度占标率Pi(%) |
一小时浓度Ci(μg/m3) |
一小时浓度占标率Pi(%) |
|||
1 |
2.9652 |
1.4826 |
0.4370 |
4.3698 |
||
15 |
5.6146 |
2.8073 |
0.8274 |
8.2741 |
||
50 |
3.4359 |
1.7180 |
0.5063 |
5.0634 |
||
100 |
2.3433 |
1.1717 |
0.3453 |
3.4533 |
||
200 |
1.5465 |
0.7732 |
0.2279 |
2.2791 |
||
300 |
1.2034 |
0.6017 |
0.1773 |
1.7734 |
||
400 |
1.0032 |
0.5016 |
0.1478 |
1.4784 |
||
500 |
0.8685 |
0.4343 |
0.1280 |
1.2799 |
||
600 |
0.7727 |
0.3863 |
0.1139 |
1.1387 |
||
700 |
0.6946 |
0.3473 |
0.1024 |
1.0236 |
||
800 |
0.6319 |
0.3160 |
0.0931 |
0.9312 |
||
900 |
0.5802 |
0.2901 |
0.0855 |
0.8550 |
||
1000 |
0.5365 |
0.2683 |
0.0791 |
0.7906 |
||
1100 |
0.4991 |
0.2495 |
0.0736 |
0.7355 |
||
1200 |
0.4666 |
0.2333 |
0.0688 |
0.6876 |
||
1300 |
0.4383 |
0.2192 |
0.0646 |
0.6460 |
||
1400 |
0.4147 |
0.2073 |
0.0611 |
0.6111 |
||
1500 |
0.3935 |
0.1967 |
0.0580 |
0.5799 |
||
1600 |
0.3744 |
0.1872 |
0.0552 |
0.5517 |
||
1700 |
0.3571 |
0.1786 |
0.0526 |
0.5263 |
||
1800 |
0.3414 |
0.1707 |
0.0503 |
0.5031 |
||
1900 |
0.3270 |
0.1635 |
0.0482 |
0.4819 |
||
2000 |
0.3137 |
0.1569 |
0.0462 |
0.4623 |
||
2100 |
0.3014 |
0.1507 |
0.0444 |
0.4442 |
||
2200 |
0.2901 |
0.1450 |
0.0428 |
0.4275 |
||
2300 |
0.2795 |
0.1398 |
0.0412 |
0.4119 |
||
2400 |
0.2697 |
0.1348 |
0.0397 |
0.3974 |
||
2500 |
0.2610 |
0.1305 |
0.0385 |
0.3846 |
||
最大落地浓度及占标率 |
5.6146 |
2.8073 |
0.8274 |
8.2741 |
||
堆粪间面源 |
|
|||||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 |
NH3 |
H2S |
|
|||
一小时浓度Ci(μg/m3) |
一小时浓度占标率Pi(%) |
一小时浓度Ci(μg/m3) |
一小时浓度占标率Pi(%) |
|||
1 |
2.4595 |
1.2297 |
0.4136 |
4.1364 |
||
15 |
4.5447 |
2.2723 |
0.7643 |
7.6434 |
||
50 |
2.8185 |
1.4092 |
0.4740 |
4.7402 |
||
100 |
1.9537 |
0.9768 |
0.3286 |
3.2858 |
||
200 |
1.3254 |
0.6627 |
0.2229 |
2.2291 |
||
300 |
1.0552 |
0.5276 |
0.1775 |
1.7747 |
||
400 |
0.8968 |
0.4484 |
0.1508 |
1.5083 |
||
500 |
0.7893 |
0.3947 |
0.1328 |
1.3275 |
||
600 |
0.7123 |
0.3561 |
0.1198 |
1.1979 |
||
700 |
0.6483 |
0.3241 |
0.1090 |
1.0903 |
||
800 |
0.5962 |
0.2981 |
0.1003 |
1.0027 |
||
900 |
0.5526 |
0.2763 |
0.0929 |
0.9294 |
||
1000 |
0.5526 |
0.2763 |
0.0929 |
0.9294 |
||
1100 |
0.4832 |
0.2416 |
0.0813 |
0.8127 |
||
1200 |
0.4549 |
0.2275 |
0.0765 |
0.7651 |
||
1300 |
0.4298 |
0.2149 |
0.0723 |
0.7228 |
||
1400 |
0.4073 |
0.2036 |
0.0685 |
0.6850 |
||
1500 |
0.3870 |
0.1935 |
0.0651 |
0.6509 |
||
1600 |
0.3687 |
0.1843 |
0.0620 |
0.6200 |
||
1700 |
0.3519 |
0.1760 |
0.0592 |
0.5919 |
||
1800 |
0.3366 |
0.1683 |
0.0566 |
0.5661 |
||
1900 |
0.3232 |
0.1616 |
0.0544 |
0.5436 |
||
2000 |
0.3112 |
0.1556 |
0.0523 |
0.5234 |
||
2100 |
0.3000 |
0.1500 |
0.0505 |
0.5046 |
||
2200 |
0.2897 |
0.1448 |
0.0487 |
0.4872 |
||
2300 |
0.2800 |
0.1400 |
0.0471 |
0.4709 |
||
2400 |
0.2709 |
0.1355 |
0.0456 |
0.4557 |
||
2500 |
0.2624 |
0.1312 |
0.0441 |
0.4414 |
||
最大落地浓度及占标率 |
4.5447 |
2.2723 |
0.7643 |
7.6434 |
(3)预测结果分析
根据上表的估算结果,养殖场猪舍面源中下风向最大浓度的距离为141m,H2S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5619ug/m3,最大占标率为5.6194%,NH3最大落地浓度为12.4830ug/m3,最大占标率为6.2415%;粪水二次中转池面源下风向最大浓度的距离为15m,H2S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8274ug/m3,最大占标率为8.2741%,NH3最大落地浓度为5.6146ug/m3,最大占标率为2.8073%;堆粪间污染物面源中下风向最大浓度的距离为15m,H2S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7643ug/m3,最大占标率为7.6434%,NH3最大落地浓度为4.5447ug/m3,最大占标率为2.2723%
综上可知,本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粪水二次中转池面源排放的H2S,Pmax值为8.2741%,Cmax为0.8274u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分析
项目区常年主导风向为南风、西南风,最近保护目标位于项目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项目排放的恶臭气体对其影响轻微,项目不会明显降低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建设单位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至16日对小新街村大气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本评价选用小新街村监测值作为各敏感点背景值,其预测浓度详见表5.2-10。
表5.2-10 环境保护目标预测结果(单位:μg/m3)
猪舍面源 |
||||||
H2S |
||||||
环境保护目标 |
位置关系(m) |
贡献值 |
背景值 |
预测值 |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小新街村 |
1257 |
0.5180 |
7 |
7.5180 |
10 |
达标 |
下虎街村 |
1851 |
0.2301 |
7 |
7.2301 |
10 |
达标 |
凹子村 |
849 |
0.5443 |
7 |
7.5443 |
10 |
达标 |
下虎街村 |
1868 |
0.2054 |
7 |
7.2054 |
10 |
达标 |
平地村 |
1035 |
0.3879 |
7 |
7.3879 |
10 |
达标 |
NH3 |
||||||
环境保护目标 |
位置关系 |
贡献值 |
背景值 |
预测值 |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小新街村 |
1257 |
11.1372 |
140 |
151.1372 |
200 |
达标 |
下虎街村 |
1851 |
5.1108 |
140 |
145.1108 |
200 |
达标 |
凹子村 |
849 |
12.0920 |
140 |
152.0920 |
200 |
达标 |
下虎街村 |
1868 |
5.0713 |
140 |
145.0713 |
200 |
达标 |
平地村 |
1035 |
8.6170 |
140 |
148.6170 |
200 |
达标 |
粪水二次中转池面源 |
||||||
H2S |
||||||
环境保护目标 |
位置关系 |
贡献值 |
背景值 |
预测值 |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小新街村 |
1257 |
0.0481 |
7 |
7.0481 |
10 |
达标 |
下虎街村 |
1851 |
0.0649 |
7 |
7.0649 |
10 |
达标 |
凹子村 |
849 |
0.0380 |
7 |
7.0380 |
10 |
达标 |
下虎街村 |
1868 |
0.0379 |
7 |
7.0379 |
10 |
达标 |
平地村 |
1035 |
0.0413 |
7 |
7.0413 |
10 |
达标 |
NH3 |
||||||
环境保护目标 |
位置关系 |
贡献值 |
背景值 |
预测值 |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小新街村 |
1257 |
0.3265 |
140 |
140.3265 |
200 |
达标 |
下虎街村 |
1851 |
0.4402 |
140 |
140.4402 |
200 |
达标 |
凹子村 |
849 |
0.2580 |
140 |
140.2580 |
200 |
达标 |
下虎街村 |
1868 |
0.2575 |
140 |
140.2575 |
200 |
达标 |
平地村 |
1035 |
0.2804 |
140 |
140.2804 |
200 |
达标 |
堆粪间面源 |
||||||
H2S |
||||||
环境保护目标 |
位置关系 |
贡献值 |
背景值 |
预测值 |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小新街村 |
1257 |
0.0570 |
7 |
7.0570 |
10 |
达标 |
下虎街村 |
1851 |
0.0789 |
7 |
7.0789 |
10 |
达标 |
凹子村 |
849 |
0.0458 |
7 |
7.0458 |
10 |
达标 |
下虎街村 |
1868 |
0.0452 |
7 |
7.0452 |
10 |
达标 |
平地村 |
1035 |
0.0463 |
7 |
7.0463 |
10 |
达标 |
NH3 |
||||||
环境保护目标 |
位置关系 |
贡献值 |
背景值 |
预测值 |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小新街村 |
1257 |
0.3387 |
140 |
140.3387 |
200 |
达标 |
下虎街村 |
1851 |
0.4690 |
140 |
140.4690 |
200 |
达标 |
凹子村 |
849 |
0.2721 |
140 |
140.2721 |
200 |
达标 |
下虎街村 |
1868 |
0.2689 |
140 |
140.2689 |
200 |
达标 |
平地村 |
1035 |
0.2751 |
140 |
140.2751 |
200 |
达标 |
从表5.3-10 可知,NH3、H2S在评价范围内各保护目标处的预测值均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小。
三、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次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二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8.7.5 要求“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不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四、卫生防护距离
A、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
本项目选用占标率最大粪水二次中转池的污染物来确定为卫生防护距离,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简单地形,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卫生防护距离。
B、计算模式
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
式中:Q—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子。
C.计算参数
具体的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参数见表5.2-11。
表5.2-11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
面源名称 |
污染物 |
QC(kg/h) |
Cm(mg/m3) |
S(m2) |
A |
B |
C |
D |
猪舍 |
NH3 |
0.0019 |
0.2 |
400 |
350 |
0.021 |
1.85 |
0.84 |
H2S |
0.0003 |
0.01 |
400 |
350 |
0.021 |
1.85 |
0.84 |
D.计算结果
表5.2-12 卫生防护距离确定表
面源名称 |
产生的有害物质 |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 |
执行距离(m) |
猪舍 |
NH3 |
1.216 |
50 |
H2S |
0.135 |
50 |
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氨和硫化氢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取值为50m,同时根据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提高一级。因此,本项目以废气污染源为边界外延100m作为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养殖场周围10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设施。
五、储液池发酵沼气
项目废水及少量猪粪(30%)在储液池内的自然发酵,储液池建设在猪舍下方,为开放式,无厌氧发酵过程,仅产生少量的沼气,通过猪舍的漏缝地板四处扩散,且猪舍均不属于完全封闭的结构,建设单位在猪舍四周墙壁设置排风扇,加快沼气的扩散,对猪只及周围环境影响小。
六、食堂油烟
本项目在项目内食宿人员为21人,食堂每天提供3餐,油烟产生量较小,经抽油烟机由油烟排气管排放,排放量较少,项目区位于山区周围无200m范围无敏感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七、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猪舍臭气、安全填埋井恶臭及储液池发酵沼气。
通过预测知,评价区内保护目标的H2S、NH3浓度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本项目产生的臭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由于粪水二次中转池排放的H2S为本项目最大占标率,猪舍面源距离厂界最近距离约1m,根据估算结果1m处NH3的落地浓度为2.9652ug/m3,H2S 的落地浓度为0.4370ug/m3,根据《硫化氢质量浓度与臭气浓度关联性研究》“臭气浓度(无量纲)10时对应的硫化氢质量浓度基本相同,分别为0.006~0008mg/m3”本项目厂界H2S 的落地浓度为0.4370ug/m3,远低于臭气浓度(无量纲)10,则项目厂界臭气排放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养殖场周围10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设施。恶臭气体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少量的沼气通过猪舍的漏缝地板四处扩散,且猪舍四周墙壁设置排风扇,加快沼气的扩散,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由油烟排气管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一、项目废水排放情况
本项目采用干清粪方式,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猪尿液产生量35576.4m3/a、猪舍清洗废水产生量103.90m3/a,生活污水671.6m3/a。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场区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雨水经场区雨水收集沟渠顺地势外排,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及少量猪粪(30%)通过猪舍漏缝地板自然下落进入下方的储液池进行自然发酵后,待到耕种时节,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废水经过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
生活废水经场区污水管道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排入粪水二次中转池,采用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
二、废水收集和外运方式
整个场区实行雨污分流措施,采用塑料PVC管作为封闭排污管道,粪尿通过管道进入粪水二次中转池,粪尿在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后,废水经过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
废水外运的方式:采用吸粪车外运。为保证废水的安全及时运输,项目所使用的吸粪车由云南正邦集团总公司统一调配使用。
因此,本项目的废水均有可靠的收集管网和外运方式。
三、废水不外排的合理、可行性分析
养猪场总养殖废水(生猪尿液、冲洗废水)合计35680.3m3/a,97.75m3/d(日平均值)。本项目储液池的容积为86579.28m3,可以有效储存2.4年以上的尿液和废水,而项目所在区域耕地每年施肥量在3次以上,可以保证农作物在雨季或者施肥时间间隔期内粪肥不外排。
根据2018年1月15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的通知》的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中表3-1不同植物土地承载力推荐值(以氮计)见下表。
表5.2-13 不同植物土地承载力推荐值
作物种类 |
土地承载力(猪当量/亩/当季) |
固体粪便堆肥外供+废水就地利用 |
|
玉米 |
2.4 |
马铃薯 |
1.7 |
本项目位于楚雄市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建设单位已与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签订养殖废水消纳协议书,根据协议书,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辖区内有耕地11000亩,土地主要种植玉米和马铃薯。
表5.2-14 耕地种植农作物情况
季节 |
农作物种类 |
面积(亩) |
1季(5月-11月) |
玉米 |
2000 |
3季(全年) |
马铃薯 |
9000 |
表5.2-15 耕地消纳粪水的情况
季节 |
农作物种类 |
面积(亩) |
消纳猪只当量产生的粪水(头) |
1季(5月-11月) |
玉米 |
2000 |
4800 |
3季(全年) |
马铃薯 |
9000 |
45900 |
合计 |
11000 |
50700 |
本项目常年存栏50000头,根据当地农作物的种植情况,11000亩耕地能消纳50700头猪产生的粪污量。所以项目养殖产生的粪肥在周围能够全部消纳。
综上分析,正常情况下本项目采取的废水储存措施可行,不会发生废水外排。
4)非正常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在猪舍下设置容积为86579.28m3的储液池,能够贮存2.4年以上的粪肥,储液池粪肥不会因为储液池满而外溢的情况,因此,本项目出现非正常排放的情况主要是指储液池发生损坏时,粪污下渗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影响。项目储尿池及粪水二次中转池、堆粪间、安全填埋井建设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渗透系数小于10-7cm/s)。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粪污不会出现非正常排放情况。
5)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运营期产生的猪尿、猪舍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经自然发酵后作为农肥使用,均不外排。同时本项目设置了86579.28m3的储液池、2000m3粪水二次中转池,10m3的化粪池用于处理、储存废水,可保证废水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水体的影响不大。因此从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
一、厂区地层岩性构成
场区表层分布第四系松散堆积层杂填土(Q4ml),其下为依次为第四系残坡堆积层红粘土(Q4el+dl),下伏基岩为古生代石炭系下统大塘组(C1d)灰岩。根据各岩土层的成因及物理力学性质差异,按岩土层分类原则,将场区岩土层划分为四个主单元层,由上往下现分述如下:
(1)第四系人工堆积杂填土层(Q4ml)
第①层:耕土
红褐色、灰褐色,主要由粘性土和植物根系组成,未经压密固结,均匀性较差,土体松散,属自重作用下欠固结土,具高压缩性,该层分布不连续,层厚度(0.3~2.0)米,平均厚度0.89米。
第①1层:素填土
红褐色、灰黄色、灰褐色、灰色,由粘性土和少量碎石组成,未经压密固结,均匀性较差,土体松散,属自重作用下欠固结土,具高该层分布不连续,层厚度(0.5~2.3)米,平均厚度1.68米。
(2)第四系残坡堆积层(Q4el+dl)
第②层:红粘土
红褐色、灰褐色、土红色、棕红色,可硬塑状,切面光滑,韧性中等,干强度中等,无摇震反应,层厚度(1.9~13.7)米,平均厚度8.6米,分布连续。
(3)古生代石炭系下统大塘组(C1d)灰岩
第③层:强风化灰岩灰绿色、灰黄色、灰色、灰自色,稍密中密状,成分主要为粉质粘土,局部夹少量灰岩碎块,层厚度(0.50~9.10)米,平均厚度2.9米,局部地段缺失,分布不连续。
第④层:中风化灰岩
灰白色、黄白色、灰绿色,粗晶结构,中厚层状构造,岩芯局部破碎,主要为机械破碎,岩芯呈短柱状、碎块状,锤击声响,有反弹,岩芯局部有溶蚀现象。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frk=32Mpa,属较硬岩类,岩石完整程度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划分为Ⅳ类,岩石质量指标较差的RQD=(50~75)%,场地内该地层分布较连续,层顶埋深(6.5~17.8)米,最大揭露厚度13.4米,层底未揭穿。经调查场地周边地表无岩溶塌陷、漏斗、洼地和泉眼,溶沟、溶槽相对发育,溶隙相对发育,结合当地施工经验和钻探情况综合评价岩溶发育等级为中等发育。
二、场地地下水富水性划分及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场区表层为第①层耕土、第①1素填土、第②层红粘土和第③层强风化灰岩,第①层耕土和第①1素填土结构松散,未经压密、夯实,孔隙大,含孔隙水,属上层滞水,受季节性降水影响;第②层红粘土和第③层强风化灰岩地下水赋存于其土体孔隙中,由于孔隙相对较小,连通性差,富水性弱,地下水运动缓慢,渗透系数小,一般视为相对隔水层;第④层中风化灰岩含岩溶裂隙水,地下水位较深。经查阅当地水文地质资料,评价区地下稳定水位埋深40~100米,埋藏较深。根据收集资料及周边环境状况分析,场地上部地层富水性弱。总体而言场地上部地下水强弱总体上受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渗透补给和控制,并向深部汇集、渗透形成深部岩溶水,下部岩溶水受地表大气降雨补给,地下水流向从北向南,向深部循环。
项目拟建场地整体地势较高,地下水埋藏较深,拟建场区地下水类型整体表现为潜水类型。场区地处干旱山区坡地,地势较高,比较利于地表水、地下水的疏干、排泄,地下水埋藏较深。项目区地表水、地下水由地势较高的西侧、北侧向地势较低的东侧和南侧径流排泄。项目区含水层在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大气降雨大部分沿着区域的溪沟迅速流走,部分降水和溪沟水顺着孔隙补给地下水,上部孔隙水整体依地形向南排泄至新奋桥水库中。
三、项目区及其周边泉点和居民饮用水情况调查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泉点情况及周边村庄生活用水取水点情况见表5.3-16。
表5.2-16 生活用水取水点
泉点 |
坐标 |
高程 |
与厂区的方位及距离 |
使用情况 |
1#凹子村小村地下水井 |
E101°41'28.40",N25°44'1.71" |
2073m |
SW-587m, |
供凹子村村人畜使用(75户) |
2#小新街村地下水井 |
E101°42'21.73",N25°44'38.60" |
2091m |
NE-651m |
为小新街村人畜使用(30户) |
3#赵家店镇农场地下水井 |
E101°42'1.40",N 25°43'7.75" |
2064m |
S-1868m |
为赵家店镇农场人畜使用(22户) |
四、污染源调查
①工业污染源调查
由于地下水评价范围内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无污染性的工业企业,污染源主要为耕地农作物施肥。
②生活污染源调查
评价范围的村庄无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随地泼洒。居民全部使用旱厕,产生的粪便用于堆肥。
五、地下水污染途径
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由于降雨、废水排放等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因此,包气带是连接地面污染物与地下水含水层的主要通道和过渡带,既是污染物媒介体,又是污染物的净化场所和防护层。一般来说,土壤粒细而紧密,渗透性差,则污染慢,反之,颗粒大松散,渗透性能良好则污染重。项目性质为生猪养殖场,其猪舍、生活区产生的废水、污水在防渗措施不足情况下,可能发生泄漏而造成地下水的污染。项目区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地形有利于地表水、地下水排泄。项目区含水层在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大气降雨大部分沿着区域的溪沟迅速流走,部分降水和溪沟水顺着孔隙补给地下水,上部孔隙水整体顺着地形向南排泄至新奋桥水库,其污染途径防治措施主要分析如下:
项目区采用了地基压实粘土+防渗钢筋混凝土进行建设渗透系数≤10-7cm/s;防止地下水下渗影响该区域附近取用该含水层地下水的用户。
六、对地下水的影响
本项目厂区重点防渗区猪舍储尿池、堆粪间、安全填埋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渗透系数小于10-7cm/s),排污管道底部采用混凝土进行浇筑,排污管道采用暗管,接口必须密封紧密,并对每一个接口增加水泥砂浆进行防渗漏;一般防渗区生活区、隔油池、入口消毒池、化粪池使用地基压实粘土+防渗钢筋混凝土进行建设,正常工况下,在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2、非正常情况
非正常工况下,为污染物发生泄漏事故的情形,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泄漏后,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三级评价预测可采用解析法或类比分析法进行,本报告采用解析法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预测。
1)预测方法
本次模拟预测,根据污染风险分析的情景设计,在选定优先控制污染物的基础上,分别对地下水污染物在不同时段的运移距离、超标范围进行模拟预测,污染情景的源强数据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予以确定。
根据评价区内地下水的水质现状、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水质以及项目污染源的分布及类型,选取耗氧量(CODMn)、NH3-N作为预测因子。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见表5.2-18。
表5.2-17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表
污染所在位置 |
污染源 |
排放方式 |
主要污染因子 |
预测因子 |
猪舍储液池 |
生产废水 |
连续 |
CODMn、SS、NH3-N |
耗氧量(CODMn)NH3-N |
本次预测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水标准。各预测因子确定超标范围的贡献浓度设定如表5.2-19。
表5.2-18 预测因子超标范围贡献浓度值
污染源所在位置 |
污染源 |
预测因子 |
超标范围贡献浓度值(mg/L) |
猪舍储液池 |
生产废水 |
CODMn |
3.0 |
NH3-N |
0.2 |
表5.2-19 场地渗滤液源强参数
污染源所在位置 |
污染物 |
浓度(mg/L) |
猪舍储液池 |
COD |
2460 |
NH3-N |
261 |
2)预测计算及评价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因此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采用解析法对下渗后地下水中污染物的运移情况进行计算,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公式D.2 表示污染物的运移规律,即一维半无限长多孔介质柱体—一端为定浓度边界。
式中:
x—距注入点的距离,m;
t—时间,d;
C—t 时刻x 处注入污染物浓度,mg/L;
C0—注入的污染物浓度,mg/L;
u—水流速度,m/d;本次评价根据水文地质图,水流速度取0.043m/d;
DL—纵向弥散系数,m2/d;根据水文地质图,纵向弥散系数取1.25m2/d。
3)预测结果
根据上述确定的参数,预测情景只设一种,即污水处理设施防渗系统破损面积为5%时污废水下渗。采用地下水溶质运移解析解模型进行预测,结果见表5.2-19
表5.2-20 场地段各预测因子在不预测时间下的运移浓度 单位:mg/L
CODMn |
|||||
天数 距离 |
100d |
500d |
1000d |
1825d |
3650d |
0m |
2640 |
2640 |
2640 |
2640 |
2640 |
10m |
1.14E-11 |
1.6 |
49.6 |
254 |
740 |
20m |
0 |
1.06E-08 |
0.00377 |
1.39 |
55.9 |
30m |
0 |
0 |
7.42E-10 |
0.000302 |
0.893 |
40m |
0 |
0 |
0 |
2.54E-09 |
0.00282 |
50m |
0 |
0 |
0 |
0 |
1.70E-06 |
60m |
0 |
0 |
|
0 |
2.17E-10 |
100 |
0 |
0 |
0 |
0 |
0 |
200m |
0 |
0 |
0 |
0 |
0 |
300m |
0 |
0 |
0 |
0 |
0 |
500m |
0 |
0 |
0 |
0 |
0 |
NH3-N |
|||||
天数 距离 |
100d |
500d |
1000d |
1825d |
3650d |
0m |
261 |
261 |
261 |
261 |
261 |
10m |
1.21E-12 |
0.174 |
5.26 |
26.9 |
78.5 |
20m |
0 |
1.13E-09 |
0.0004 |
0.147 |
5.93 |
30m |
0 |
0 |
7.87E-11 |
0.000032 |
0.00948 |
40m |
0 |
0 |
0 |
2.69E-10 |
0.00029 |
50m |
0 |
0 |
0 |
0 |
1.80E-07 |
60m |
0 |
0 |
0 |
0 |
2.30E-11 |
70m |
0 |
0 |
0 |
0 |
0 |
100m |
0 |
0 |
0 |
0 |
0 |
200m |
0 |
0 |
0 |
0 |
0 |
300m |
0 |
0 |
|
0 |
0 |
500m |
0 |
0 |
0 |
0 |
0 |
3、预测结果与评价分析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下渗废水中各主要污染物预测结果分析如下:
本次预测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水标准。CODMn、NH3-N超标范围贡献浓度值为3mg/L和0.2mg/L,场地预测结果如下:
1000d时CODMn浓度在0m至20m范围内出现超标,超过30m范围的任何时间段基本不超标;1825d时CODMn浓度在0m至20m范围内出现超标,超过30m范围的任何时间段不超标;3650d时CODMn浓度在0m至30m范围内出现超标,超过40m范围的任何时间段不超标;
1000d时NH3-N浓度在0m至10m范围内出现超标,超过20m范围的任何时间段基本不超标;1825d时NH3-N浓度在0m至20m范围内出现超标,超过30m范围的任何时间段不超标;3650d时CODMn浓度在0m至30m范围内出现超标,超过40m范围的任何时间段不超标。
七、地下水环境防治措施及建议
根据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结合项目自身特点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 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本环评提出以下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①节约用水,采用干清粪工艺,减少废水产生量,废水排入储液池储存,泵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吸粪车运走作为当地农业种植肥料。
②定期对污水管、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进行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 消除事故隐患, 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
(2)分区防控措施
1)一般防渗区
①场区除绿化用地外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②猪舍地面要求采用水泥地面,利于排水但不透水,便于清扫消毒;墙壁要求离地1.0~1.5m设水泥墙裙。
③隔油池、入口消毒池、化粪池、隔油池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行防渗)。
2)重点防渗区
①猪舍储尿池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
②排污管道采用暗管,接口必须密封紧密,并对每一个接口增加水泥砂浆进行防渗漏。
③堆粪场、病死猪处理房、安全填埋井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
④项目防渗工程施工时需留有影像资料备查,且项目防渗工程单独出具施工监理报告。
(3)污染监控措施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场地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地下水体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本工程应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包括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参考《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等标准和规范,结合工程区含水层和地下水径流特征,考虑潜在污染源、环境保护目标等因素,布置地下水监测点。
①监测原则
重点污染防治区加密监测原则;以浅层地下水监测为主的原则;上、下游同步对比监测原则。监测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潜在污染源特征污染因子确定,各监测井可依据监测目的不同适当增加和减少监测项目。
②监测井布置
环评提出本项目共布设1个地下水水质监控点。
表5.2-21 场地地下水监测计划一览表
钻孔号 |
地点 |
孔深 |
井孔结构 |
监测层位 |
监测频率 |
监测项目 |
项目区拟建水井 |
场地内南侧 |
150~200m |
孔径115mm,孔口以下至潜水面采用粘土或水泥止水,下部为滤水管 |
潜水 |
每年 采样1次 |
pH、氨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硝酸盐、硫酸盐、耗氧量、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
③监测数据管理
监测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建立档案,并定期向工程安全环保部门汇报,对于常规监测数据应该进行公开。
(4)应急监测与处置
参照相关行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一旦监测发现地下水水质突然明显超过本底值,或通过排查发现储液池存在泄漏,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监测。
②查明并切断污染源。
③探明地下水污染深度、范围和污染程度。
④依据探明的污染情况,合理布置井点、孔的深度及间距,进行试抽工作。
⑤依据抽水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抽取被污染的地下水体,并依据各井孔出水情况进行调整。
⑥将抽取的地下水进行集中处理,并送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
⑦当地下水中的特征污染物浓度满足地下水功能区划的标准后,逐步停止井点抽水,并进行土壤修复工作。
若企业不具备进行监测条件,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5)小结
①本工程厂区属Ⅲ类项目类建设项目,为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较敏感,本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②建设项目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上,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第四系松散层处于地下水位以上,富水性弱,主要依赖大气降水补给,与区域地下水无水力联系,本建设项目区处于水文地质单元的补给区,为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区。
八、拟建项目对居民饮用水安全的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有三个敏感点:小新街村水井、凹子村水井、赵家店镇农场水井。三处水井均为自建深水井饮用深层地下水,所在地层为第四系(Q),孔隙水,供给人畜使用。其中小新街村水井位于项目区上游,凹子村水井、赵家店镇农场水井位于项目区下游,与本项目最近的为凹子村水井,距离约587m,深度50m。
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和现场调查,项目区及其附近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孔隙含水层,其主要接受大气降雨补给。项目区处于地下水补给径流区,项目区地下水总体上由北向南径流,向新奋桥水库排泄。若厂区发生泄漏的非正常情况下,随着时间的增加,凹子村水井、赵家店镇农场水井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凹子村水井与本项目最近距离约587m,水平距离己大于COD、氨氮影响的最大距离60米。此外,凹子村水井所在区域上覆红粘土和强风化灰岩,由于孔隙相对较小,连通性差,富水性弱,地下水运动缓慢,渗透系数小,一般视为相对隔水层。评价区内地下水水位较深,普遍40~100m,土壤污染物垂直入渗的影响远小于深部含水层的水位,未穿过土壤层,对深部含水层几乎无影响。因此评价区深层地下水受污染可能性极低,项目建设对凹子村、赵家店镇农场居民饮用深层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九、居民饮用水替代水源方案
(1)基本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在项目区西南侧约587米的凹子村水井为赵家店镇凹子村村75户居民的饮用水源,供水人口约263人。为了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降低项目建设对居民饮用水安全的风险影响,特编制凹子村水井居民饮用水水源应急替代方案。
(2)水源替代方案拟用水源点方案
在项目区运行过程中,若污水处理设施中各池体的防渗层发生破损或破裂,污废水发生泄漏的非正常状况下,可能会对凹子村水井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需要考虑对凹子村水井水源进行替代。
根据现场调查,凹子村村目前共有75户约263人,村民均饮用自建水井的深层地下水。根据建设单位向大姚县水务部门落实,位于凹子村村西北部900米处的石板箐水库地下水补给泉点具备人饮功能,如若由于生猪养殖造成的水质变化,自建水井不能满足村民的饮用时,由本项目建设单位出资自石板箐水库地下水补给泉点处做为取水点沿地势铺设供水管道接至凹子村村,并在凹子村村内部合适位置修建一座公用蓄水池。凹子村村居民饮用水可从村中的蓄水池引入,以解决受影响居民的饮用水问题。石板箐水库地下水泉点补给水量充足,完全可以满足凹子村村居民的用水量需求,同时石板箐水库地下水补给泉点水质及水量稳定,未出现水量供应不足及水质恶化的情况,可以满足受影响村民的用水需求。因此,拟从石板箐水库地下水补给泉点引水作为凹子村村新的饮用水取水点,替代凹子村水井是可行的。
(3)水源工程替代方案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为保障凹子村村民饮用水不受影响,需从石板箐水库地下水补给泉点加引水管道至凹子村村蓄水池。石板箐水库至凹子村村公用蓄水池直线距离约900m,管道铺设距离为1.2km,供水管道采用钢管,管径采用DN25,露天铺设;凹子村村公用蓄水池容积1000立方米;其余分支管道利用现有管道。相关工程投资由本项目建设单位出资,相关承诺见文后附件。
(4)水源工程计划完成时间
在项目区发生污废水渗漏,或污废水外溢等非正常或突发情况下,应加强对凹子村水井的跟踪监测频率,若发现水质变化较大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水源替代方案并实施。
一、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年出栏10万头生猪,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参照行业类别中的“农林牧渔业”属于Ⅱ类项目。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内的土壤进行监测,PH为5.67,含盐量为0.58g/kg,由生态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可知项目属于不敏感。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土壤属于生态影响型三级评价。
二、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污染途径
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属于生态影响型。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污染物垂直入渗、地面漫流的影响。运营期入出现废水事故排放,废水中的COD、SS、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和动植物油等污染物通过地表漫流和垂直入渗可能会造成土壤盐化。
2、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场区地势西高东低,雨水经场区雨水收集沟渠顺地势向东排泄,猪尿液、猪舍清洗废水和少量30%的猪粪下落进入猪舍漏缝地板下方的储液池进行自然发酵后,定期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废水经过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辖区耕地做农肥使用。生活废水经污水管道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排入粪水二次中转池采用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辖区耕地做农肥使用。
猪舍储尿池、堆粪场、病死猪处理房、安全填埋井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渗透系数小于10-7cm/s),排污管道底部采用混凝土进行浇筑,排污管道采用暗管,接口必须密封紧密,并对每一个接口增加水泥砂浆进行防渗漏;一般防渗区生活区、隔油池、入口消毒池、化粪池使用地基压实粘土+防渗钢筋混凝土进行建设,正常工况下,废水不会下渗造成土壤盐化。
3、养殖废水做农肥对土壤影响分析
养殖废水采用吸粪车运至附近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耕地做农肥使用。根据运营期废水不外排的可行性分析,2018年1月15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的通知》的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本项目年存栏50000头,根据农作物的种植情况,11000亩耕地能消纳50700头猪产生的粪污量。所以项目养殖产生的粪肥在周围能够全部消纳。本项目养殖废水在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的效果上远远超过化肥。废水中的磷属于有机磷,肥效优于磷酸钙,相对提高了磷肥肥效;废水中富含大量的腐殖质,可改良土壤并提高产量,适时满足农作物生产发育的需要。因此不会造成土壤酸化、碱化和盐化,对土壤的生态环境具有正效益。
三、结论
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途径主要为垂直入渗、地表漫流,影响范围主要为项目占地范围内。项目生产区、生活区对可能通过垂直入渗产生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场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产生垂直入渗、地表漫流现象,对区域土壤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土壤评价自查表见附表。
5.2-22 土壤理化特性调查表
项目区外北侧 |
项目区外西南侧 |
|
样品编号 |
S210113F02-1 |
S210113F03-1 |
采样日期/接样日期 |
2021.01.13/2021.01.14 |
|
样品状态 项目 |
红棕色、颗粒状 |
红棕色、颗粒状 |
pH(无量纲) |
5.30 |
5.49 |
土壤水溶性盐总量(g/kg) |
0.2 |
0.3 |
容重(g/cm3) |
1.40 |
1.46 |
氧化还原电位(mV) |
259 |
241 |
阳离子交换量(cmol(+)/kg) |
9.41 |
10.6 |
镉(mg/kg) |
0.034 |
0.041 |
汞(mg/kg) |
0.133 |
0.105 |
砷(mg/kg) |
13.4 |
14.3 |
铅(mg/kg) |
16.7 |
15.8 |
铬(mg/kg) |
72.8 |
73.1 |
铜(mg/kg) |
35.0 |
36.2 |
锌(mg/kg) |
30.9 |
30.7 |
镍(mg/kg) |
13.7 |
15.9 |
渗滤率k10(cm/s) |
9.22 |
7.81 |
孔隙度Pt(%) |
32.2 |
42.1 |
备注:本项目饱和导水率以渗滤率计。 |
-
-
-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猪叫声以及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0~100dB(A)。
本次预测只考虑距离衰减、猪舍防护结构的隔声量和距离衰减。由于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已经考虑了对场房门窗、墙体采取有效的隔声及吸声措施,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在任何频带上,屏障衰减在单绕射(即薄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20dB;屏障衰减在双绕射(即厚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25dB。”故猪舍防护结构的隔声量及消声量取为15dB(A)。所采用的预测模式如下:
噪声距离衰减模式
LA(r)=Lr0-20lg(r/r0)-△L
式中:LA(r)---距声源r米处受声点的A声级;
Lr0----参考点声源强度;
r-----预测受声点与源之间的距离(m);
r0-----参考点与源之间的距离(m)。
△L---其它衰减因素,本报告计算时取△L=15dB(A)。空气吸收的衰减很少,在200m内近似为零。
表5.2-23 采取措施后的声级值
序号 |
污染源 |
声级值dB(A) |
采取措施 |
声级值dB(A) |
1 |
猪叫 |
70~90 |
猪舍、围墙、绿化隔声 |
85 |
2 |
提升泵 |
75-80 |
厂房、围墙、绿化隔声 |
75 |
3 |
发电机(备用) |
90-95 |
安装减震垫片,厂房、围墙、绿化隔声 |
85 |
4 |
鼓风机 |
95-100 |
85 |
|
5 |
分离机 |
75-80 |
75 |
项目噪声随距离衰减的计算结果见下表5.2-24,项目场界噪声预测情况见表5.2-25。
表5.2-24 噪声随距离的衰减关系 单位:dB(A)
噪声源位置 |
声源 |
叠加声级 |
东场界 |
贡献值 |
南 场界 |
贡献值 |
西场界 |
贡献值 |
北 场界 |
贡献值 |
辅助区 |
鼓风机 |
88.0 |
100m |
46 |
160m |
41.9 |
500m |
32.0 |
80m |
47.9 |
水泵 |
78.0 |
36 |
31.9 |
22.0 |
37.9 |
|||||
固液分离机 |
75 |
35 |
30.9 |
21.0 |
36.9 |
|||||
猪舍 |
猪叫 |
85 |
100m |
45 |
80m |
49.5 |
100m |
45 |
90m |
45.9 |
表5.2-25 项目场界噪声达标情况
噪声预测点 |
声源位置 |
声级/dB(A) |
||||||||
昼间 |
||||||||||
贡献值 |
背景最大值 |
预测值 |
标准值 |
达标情况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东场界 |
辅助区 |
45.79 |
45.9 |
41.5 |
48.86 |
47.16 |
60 |
50 |
达标 |
达标 |
猪舍 |
45 |
48.48 |
46.6 |
|||||||
南场界 |
辅助区 |
41.7 |
47.3 |
44.61 |
60 |
50 |
达标 |
达标 |
||
猪舍 |
49.5 |
52.1 |
50 |
|||||||
西场界 |
辅助区 |
31.81 |
46.07 |
41.91 |
60 |
50 |
达标 |
达标 |
||
猪舍 |
45 |
48.48 |
46.6 |
|||||||
北场界 |
辅助区 |
47.73 |
49.92 |
48.66 |
60 |
50 |
达标 |
达标 |
||
猪舍 |
45.91 |
48.92 |
47.25 |
从上表可看出: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达标排放。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猪粪、饲料残渣、病死猪、防疫废物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
1)猪粪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本项目猪粪产生量约52.97t/d,19335t/a。采用干清粪工艺,干清粪率为70%,清出后进入堆粪间。剩余30%猪粪与猪尿、冲洗废水自然下落进入猪舍漏缝地板下方的储液池进行自然发酵后,待到耕种时节,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后,猪粪通过人工运至堆粪间,拟采取条垛式堆肥工艺进行堆肥,猪粪腐熟后外售作为有机肥厂的生产原料。堆粪间会产生少量的渗滤液,通过管道引入粪水二次中转池中。通过采取该种处置方式既能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又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堆粪间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设置三面墙体,并设顶棚,为半封闭式建设,防止雨水冲刷使粪便流出污染环境。
通过此处置方式,可以将粪便综合治理,做到了废物利用,变废为宝,从根本上消除了污染源,不会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饲料残渣
项目年使用饲料量为31200t/a,折合85.48t/d。猪舍内喂养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残渣剩余,以1%计算,则有0.85t/d,312t/a饲料残渣产生。饲料残渣散落在猪舍内随猪粪通过人工清扫,运至堆粪间堆存。
3)病死猪
在猪生长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病死猪,根据工程分析,预计本项目病死猪约有1010头/a ,病死猪重量约10.1t/a。病死猪通过人工清运至病死猪处理房,采用新型生物发酵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剩余少量骨头翻出后,再用烧碱溶液喷洒消毒后于项目内的填埋井填埋。项目设置2个125m3的安全填埋井处理病死猪,病死猪处理房和安全填埋井要求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池体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
4)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总量为6.5kg/d、2.37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5)项目建成后动物防疫废弃物产生量约1.8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种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且去向明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1)评价依据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再根据环境风险潜势确定评价等级,具体如下:
表5.2-26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
IV,IV+ |
III |
II |
I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a |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
表5.2-2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 |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
|||
极高危害(P1) |
高度危害(P2) |
中度危害 (P3) |
轻度危害 (P4) |
|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
IV+ |
IV |
III |
III |
环境中度敏感区(E2) |
IV |
III |
III |
II |
环境低度敏感区(E3) |
III |
III |
II |
I |
注:IV+为极高环境风险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对照附录B,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柴油、根据附录B中对应的临界量:柴油为2500t,本项目危险物质主要来自于猪舍备用发电机使用的储油罐,油罐内柴油的存在量为20t,经计算,Q=0.008,Q<1,故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按照表5.3-26进行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价为进行简单的分析。
(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根据现场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项目区西南面215m的凹子村村,项目发生风险事故对敏感目标影响小。
(3)环境风险识别
根据调查项目内危险物质主要为停电时柴油发电机使用的燃料,主要存放于柴油罐仓库内,可能影响的环境途径为柴油泄漏对周围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
其具体特性及可能影响环境的途径见表5.2-26。
表5.2-26柴油理化性质及危险性一览表
第一部分理化特性 |
|||
外观及性状: |
稍有粘性的棕色液体。 |
主要用途: |
用作柴油机的燃料等。 |
闪点(℃): |
45~55℃ |
相对密度(水=1): |
0.87~0.9 |
沸点(℃): |
200~350℃ |
爆炸上限%(V/V): |
4.5 |
自然点(℃): |
257 |
爆炸下限%(V/V): |
1.5 |
主要成分: |
是由烷烃、芳烃、烯烃组成的混合物 |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易溶于脂肪。 |
||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
|||
危险性类别: |
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
燃爆危险: |
易燃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危险特性: |
本品易燃,具有刺激性。遇明火、高热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
环境危害: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
||
第三部分稳定性及化学活性 |
|||
稳定性: |
稳定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明火、高热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卤素 |
聚合危害: |
不聚合 |
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第四部分毒理学资料 |
|||
接触限值: |
目前无标准 |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LC50无资料。 |
||
急性中毒: |
皮肤接触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 |
||
慢性中毒: |
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痛。 |
||
刺激性: |
具有刺激作用 |
||
最高容许浓度 |
目前无标准 |
(4)环境风险分析
在物质装卸过程中,如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管理失误或汽车本身缺陷等原因,造成废油大量泄漏,如果周围存在明火、汽车、废机油输送管道:油品滴漏、产生静电火花、电气火花、明火等因素,皆可引发火灾事故,若油蒸气经聚集后达到其爆炸极限,遇火源易发生爆炸事故;油品外溢;产生静电火花或电气火花;遭遇雷电火花或明火,易发生火灾;柴油储存:油品渗漏。油罐、输油管理体制线、连接法兰及其相关设施由于制造缺陷或受到腐蚀,可能导致油品泄漏。遭遇雷电或明火。由于没有采取可靠防雷措施,导致雷电直击油罐;或在油罐上产生感应电荷、积聚放电。若有人在罐区吸烟或违章动火,受明火侵扰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油罐房地面进行硬化;
2)在油罐房内设立禁止吸烟、禁止烟火标识,严禁存放火种、易燃易爆物,远离热源;
3)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
4)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增强职工风险意识,制定和强化各种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程,减少人为风险事故(如误操作)的发生;
5)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环境风险结论
通过采取本报告中的一些措施后,可在较大程度上避免风险的发生。同时建设方应针对项目所涉及的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在较短时间内控制风险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项目环境风险为可控的。
表5.2-27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大姚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东侧半山坡 |
地理坐标 |
东经101°33'30.36"~101°33'45.11",北纬25°47'57.52"~25°48'30.14" |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
油罐房 |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 |
发生火灾,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人体如吸入会造成中毒;柴油泄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
油罐房地面进行硬化;在油罐房内设立禁止吸烟、禁止烟火标识,严禁存放火种、易燃易爆物,远离热源;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增强职工风险意识,制定和强化各种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程,减少人为风险事故(如误操作)的发生;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
填表说明 |
项目泄漏的柴油及时用土进行覆盖和装于容器中,进行处理。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再根据环境风险潜势确定评价等级,具体如下:
表6.1-1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
IV,IV+ |
III |
II |
I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a |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
表6.2-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 |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
|||
极高危害(P1) |
高度危害(P2) |
中度危害 (P3) |
轻度危害 (P4) |
|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
IV+ |
IV |
III |
III |
环境中度敏感区(E2) |
IV |
III |
III |
II |
环境低度敏感区(E3) |
III |
III |
II |
I |
注:IV+为极高环境风险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对照附录B,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品、原料、辅料不涉及化学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涉及柴油危险物质的使用和贮存,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柴油、液化石油气(丙烷20%、丁烷55%)、根据附录B中对应的临界量:柴油为2500t,丙烷10t,丁烷10t,本项目危险物质主要来自于猪舍备用发电机使用的储油罐,油罐内柴油的存在量为20t,液化石油气存在量为2.5t(丙烷0.5t,丁烷1.375t)。经计算,Q=0.1955,Q<1,故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按照表5.3-24进行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价为进行简单的分析。
本次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4.1条的规定,确定风险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如下:环境风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进行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向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现场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项目区西南侧1200m的石板箐村,项目发现风险事故对敏感目标影响小。
对应《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表D.1,项目区域大气环境敏感程度为E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本项目存在危险性的主要物质为柴油、烧碱和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丁烷及其混合物,柴油其理化特征及危险特征见表5.4-3,液化石油气其理化特征及危险特征见表5.4-4,烧碱其理化特征及危险特征见表5.4-5。
第一部分理化特性 |
|||||
外观及性状: |
稍有粘性的棕色液体 |
主要用途: |
用作柴油机的燃料等 |
||
闪点(℃): |
45~55℃ |
相对密度(水=1): |
0.87~0.9 |
||
沸点(℃): |
200~350℃ |
爆炸上限%(V/V): |
4.5 |
||
自然点(℃): |
257 |
爆炸下限%(V/V): |
1.5 |
||
主要成分: |
是由烷烃、芳烃、烯烃组成的混合物 |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易溶于脂肪。 |
||||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
|||||
危险性类别: |
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
燃爆危险: |
易燃 |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危险特性: |
本品易燃,具有刺激性。遇明火、高热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
环境危害: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
||||
第三部分稳定性及化学活性 |
|||||
稳定性: |
稳定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明火、高热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卤素 |
聚合危害: |
不聚合 |
||
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第四部分毒理学资料 |
|||||
接触限值: |
目前无标准 |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LC50无资料。 |
||||
急性中毒: |
皮肤接触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 |
||||
慢性中毒: |
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痛。 |
||||
刺激性: |
具有刺激作用 |
||||
最高容许浓度 |
目前无标准 |
表6.2-4 液化石油气的理化性质及危险性一览表
第一部分理化特性 |
|||||||
外观及性状: |
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有特殊臭味 |
主要用途 |
燃烧供暖 |
||||
熔点(℃) |
/ |
相对密度(水=1) |
/ |
||||
沸点(℃) |
120~200 |
饱和蒸气压(kpa) |
1380/37.8℃ |
||||
溶解性 |
/ |
||||||
第二部分毒性及健康危害 |
|||||||
侵出途径 |
吸入 |
||||||
毒性 |
/ |
||||||
健康危害 |
本品有麻醉作用。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症状,严重时有麻醉状态及意识丧失。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等。 |
||||||
急救方法 |
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将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第三部分 燃烧爆炸危险性 |
|||||||
燃烧性 |
易燃 |
燃烧分解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闪点 |
-74 |
爆炸上限%(V/V): |
33 |
||||
引燃温度(℃) |
426~537 |
爆炸下限%(V/V): |
5 |
||||
危险特性 |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氟、氯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液化石油气与皮肤接触会造成严重灼伤。 |
||||||
建规火险分级 |
甲 |
稳定性 |
稳定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
禁忌物 |
强氧化剂、卤素 |
表6.2-5 烧碱(NaOH)的理化性质及危险性一览表
第一部分理化特性 |
|||
外观及性状: |
片状或颗粒形态 |
主要用途 |
消毒 |
熔点(℃) |
318.4 |
相对密度(水=1) |
/ |
沸点(℃) |
1390 |
饱和蒸气压(kpa) |
/ |
溶解性 |
/ |
||
第二部分毒性及健康危害 |
|||
侵出途径 |
吸入、食入 |
||
毒性 |
/ |
||
健康危害 |
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或烟雾会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与之直接接触会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 |
||
急救方法 |
皮肤接触:先用水冲洗(稀液)/用布擦干(浓液),再用5~10%硫酸镁、或3%硼酸溶液清洗并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3%硼酸溶液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少量误食时立即用食醋、3~5%醋酸或5%稀盐酸、大量橘汁或柠檬汁等中和;给饮蛋清、牛奶或植物油并迅速就医,禁忌催吐和洗胃 |
||
第三部分 燃烧爆炸危险性 |
|||
危险特性 |
该品不会燃烧,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热;具有强腐蚀性;危害环境 |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粪污泄漏事故风险,出现该事故原因一般有:储液池、粪水二次中转池和排水管道防渗措施不足,而造成废水渗漏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
表6.2-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
序号 |
危险单元 |
风险源 |
主要危险 物质 |
环境风险类型 |
环境影响途径 |
1 |
储液池、中转池 |
储液池、中转池 |
粪污 |
物质泄漏 |
地表水环境 |
地下水环境 |
|||||
地下水环境 |
|||||
2 |
油罐房 |
/ |
柴油 |
物质泄漏、火灾 |
地表水环境 |
地下水环境 |
|||||
地下水环境 |
|||||
大气环境 |
|||||
3 |
液化气房 |
/ |
液化天然气 |
火灾、爆炸 |
大气环境 |
4 |
死猪处理房 |
/ |
烧碱 |
物质泄漏 |
大气环境 |
-
-
- 环境风险分析
-
在柴油装卸过程中,如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管理失误或汽车本身缺陷等原因,造成废油大量泄漏,如果周围存在明火、汽车、废机油输送管道:油品滴漏、产生静电火花、电气火花、明火等因素,皆可引发火灾事故,若油蒸气经聚集后达到其爆炸极限,遇火源易发生爆炸事故;油品外溢;产生静电火花或电气火花;遭遇雷电火花或明火,易发生火灾;柴油储存:油品渗漏。油罐、输油管理体制线、连接法兰及其相关设施由于制造缺陷或受到腐蚀,可能导致油品泄漏。遭遇雷电或明火。由于没有采取可靠防雷措施,导致雷电直击油罐;或在油罐上产生感应电荷、积聚放电。若有人在罐区吸烟或违章动火,受明火侵扰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液化石油气罐在运输过程中,如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管理失误或气罐本身缺陷等原因,造成液化石油气泄漏,气体泄漏达到一定浓度后,可能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同时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柴油:油罐房地面进行硬化;在油罐房内设立禁止吸烟、禁止烟火标识,严禁存放火种、易燃易爆物,远离热源;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增强职工风险意识,制定和强化各种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程,减少人为风险事故(如误操作)的发生;
液化石油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燃库房。仓温不宜超过30C。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氟氯、溴)、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罐储应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槽车运送时要灌装适量,不可超压超量运输。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泄漏处理:切断火源。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合理通风,禁止泄漏物进入受限制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切断气源,喷洒雾状水稀释,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建设单位须在发生事故时,通知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组织实时监测,监测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技术》执行。同时按应急预案设置预警、连锁系统,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应急联络、信息报送机制及应急检测系统,并与地方政府实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对接及联动的内容,应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人、常备不懈。
-
-
- 风险评价结论
-
本项目运营存在一定的风险,通过采取本报告中的提出的措施后,可在较大程度上避免风险的发生。同时建设方应针对项目所涉及的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在较短时间内控制风险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项目环境风险为可控的。
表5.4-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大姚县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石板箐村 |
地理坐标 |
东经101°34′34.61″~101°49′31.65″,北纬25°49′5.86″~25°49′40.25″ |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
油罐房内的柴油及液化石油气房内的液化石油气罐 |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 |
液化石油气罐和柴油发生火灾,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人体如吸入会造成中毒;柴油泄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
油罐和液化石油气房地面进行硬化;在房内设立禁止吸烟、禁止烟火标识,严禁存放火种、易燃易爆物,远离热源;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增强职工风险意识,制定和强化各种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程,减少人为风险事故(如误操作)的发生;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
施工期污染以施工废水、施工大气、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为主,并可伴随着小部分水土流失。企业应加强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将施工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对厂区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
-
- 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
在建筑施工期间,由于场地清洗、管道敷设、建筑安装以及施工机械的清洗等,将会带来一定量的施工余水及废弃水。此外,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对区域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减少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 提出以下减缓措施:
(1)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设沉淀池,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雨污水和场地积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2)雨天施工要注意防止水土流失,堆积土方时适当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於塞排水系统,汛期及暴雨天要停止施工;
(3)机械设备应保持良好工作状态,防止漏油;
(4)施工场地应加强管理,尽量保持场地平整,土石方堆放坡面应平整,以减少土石方等进入堆放地附近河道;
(5)在施工期间,需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去向,粪便通过收集处理后进行综合利用,其他生活废水主要为洗手废水,其成分简单可直接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施工期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废水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
- 施工期大气防治措施
-
1、施工扬尘
对施工扬尘拟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限制进出施工区车辆的行驶速度,进出车辆速度尽量放缓,不易过快, 并在出口处设置清洗槽,定时清洗车辆轮胎;
(2)对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加盖遮挡物或者采用密闭运输的方式,减少沿途漏撒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3) 对施工场地进行适量的洒水,可大大减少扬尘量;
(4) 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场附近进行洒水降尘。在晴朗无风天气一般一天最少 2 次,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场地洒水后,扬尘量能降低70%;
(5)减少建筑物料的露天堆放,尤其是粉状物料的堆放,在物料堆放处加盖遮挡物,避免扬尘的影响;
(6) 加强粉状建材物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如需要灰渣、水泥等, 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7)在施工现场四周应修不低于 2.5m 高围挡、维护防护墙或安装遮挡设施, 实行封闭式施工;
洒水可以使空气中粉尘量减少 70%左右,可以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洒水的试验结果见表 7.1-1。
表7.1-1 洒水试验资料一览表
距路边距离(m) |
5 |
20 |
50 |
100 |
|
TSP 浓度 (mg/m³) |
不洒水 |
10.14 |
2.810 |
1.15 |
0.86 |
洒 水 |
2.01 |
1.40 |
0.68 |
0.60 |
2、燃油废气
机械设备采用先进的设备,优质柴油,通过空气的稀释扩散及自净作用可大大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本环评采取的措施在建筑施工进程普遍采用,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效果较好,可大大减少施工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所采取措施是可行的。
-
-
-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
针对建筑施工特点,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建议在其外加盖简易棚。
(2)对钢管、摸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
(3)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4)禁止项目在夜间施工及进行物料运输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布局,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施工期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各阶段的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
-
-
- 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
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方施工开挖出的渣土、碎石等;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损耗,包括沙石、混凝土等;建筑物施工阶段石料、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此外,施工人员的进驻也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
据初步估算,本工程全部施工过程中的挖土量基本都用于厂区内平整场地, 不产生弃土。挖方过程中产生的表层土,全部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场地。因此拟建工程产生的弃土均能够就地解决,不需要转运。所以施工期的弃土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这部分可不予以考虑其它处理措施。而对于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措施如下:
(1)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充分利用建筑物料,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废弃材料可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可回收处理,剩余建筑垃圾清运至大姚县指定的地点由当地做集中的处理;
(2)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到赵家店镇垃圾处置点处置。
在施工期间应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利于项目建成后的生态环境恢复和建设:
(1)施工期间项目开发区域的大部分植被将会消失,但应尽量结合绿地建设争取保留项目边缘地带的植被,因为这些物种是适合当地生长条件的乡土植物,是当地植被建设的基础。施工期间尽量保留这些植物群落和物种,并适当地对其进行改造,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良好途径,既可节省复绿开支,也可减少物种的生态入侵及绿地与当地景观不协调的问题。
(2)水土保持工作应坚持及时、多样、因地制宜、长短期相结合以及总体和局部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建设区域的具体情况在施工中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① 建设单位在动工前应在必要地段完成拦土堤及护坡垒砌工程,在整体上形成完整的档土墙体系。同时,开边沟,边坡要用石块铺砌,填土场的上游要设置导流沟,防止上游的径流冲刷填土场;
② 开发区周围设置防洪墙或淤泥幕,防止对河流的淤积影响;
③ 在推挖填土工程完成后,工地往往还要裸露一段时间才能完成建设或重新绿化,这就要及时在地面的径流汇集线上设置缓流泥砂阻隔带。阻隔带可以采用透水的高强 PVC 编制带,用角铁或木桩将纺织袋固置于与汇流线相切的方向上, 带高一般为 50cm 就已足够,带长可以视地形决定,一般为数米至数十米不等, 可以有效地阻止泥沙随径流的初始流动,控制住施工期的水土流失。
④ 在施工中,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土方填挖应尽量集中和避开暴雨期,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崩塌。
⑤ 各个分项目建成以后,及时恢复被扰乱的地域,重新组织未利用的小块土地,种植人工植被,为减少猪舍恶臭建议种植高大阔叶乔木及进行多层次绿化;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对区内荒芜的地块栽种人工植被,减少自然的水土流失。
⑥ 表土进入表土堆场,对表土加盖篷布,防止扬尘和水土流失。
⑦项目应按照环评及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水土流失防治。
-
- 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大气防治措施
为减小运营期废气对环境影响,本项目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猪舍采取猪粪和尿液日产日清、喷洒生物除臭剂、使用低氮并含活菌剂的饲料、安装生物过滤器等措施;
②项目储液池采用封闭加盖式,喷洒生物抑臭剂等;
③堆粪间设置三面挡墙,一侧设置大门,为半封闭的堆棚,建设单位通过在堆粪间内喷洒肥料发酵菌剂加快堆粪间内粪渣的腐熟程度,从源头减小恶臭的产生,同时在发酵期间定时在堆粪间内喷洒除臭剂以减小恶臭的排放;
④加强场界臭气监测措施,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监测场界臭气,若发现场界臭气超标,应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效除臭措施,除臭措施可包括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
⑤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并告知赵家店镇耕地村委会,在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居民点等敏感建筑物。
2、措施的可行性
采用的臭气防治方法,是常用和成熟的处理工艺,根据查阅《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项目猪舍采取猪粪和尿液日产日清、喷洒生物除臭剂、使用低氮并含活菌剂的饲料、在猪舍外种植净化能力强的植物。根据查阅以上除臭措施均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堆粪间拟采取的除臭措施为设置三面挡墙,一侧设置大门,为半封闭的车间,建设单位在堆粪间内喷洒肥料发酵菌剂加快堆粪间内粪渣随腐熟程度,从源头减小恶臭的产生,同时在发酵期间定时在厂区内喷洒除臭剂可有效减小恶臭排放。根据预测模式;养殖场猪舍面源中下风向最大浓度的距离为141m,H2S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5619ug/m3,最大占标率为5.6194%,NH3最大落地浓度为12.4830ug/m3,最大占标率为6.2415%;粪水二次中转池面源下风向最大浓度的距离为15m,H2S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8274ug/m3,最大占标率为8.2741%,NH3最大落地浓度为5.6146ug/m3,最大占标率为2.8073%;堆粪间污染物面源中下风向最大浓度的距离为15m,H2S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7643ug/m3,最大占标率为7.6434%,NH3最大落地浓度为4.5447ug/m3,最大占标率为2.2723%,通过预测知,评价区内保护目标的H2S、NH3浓度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本项目产生的臭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硫化氢质量浓度与臭气浓度关联性研究》“臭气浓度(无量纲)10时对应的硫化氢质量浓度基本相同,分别为0.006~0008mg/m3”本项目厂界H2S 的落地浓度为0.8274ug/m3,小于臭气浓度(无量纲)10,本项目厂界臭气排放浓度标准值为70,故本项目排放的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由于粪水二次中转池排放的H2S为本项目最大占标率,猪舍面源距离厂界最近距离约1m,根据估算结果1m处NH3的落地浓度为2.9652ug/m3,H2S 的落地浓度为0.4370ug/m3,根据《硫化氢质量浓度与臭气浓度关联性研究》“臭气浓度(无量纲)10时对应的硫化氢质量浓度基本相同,分别为0.006~0008mg/m3”本项目厂界H2S 的落地浓度为0.4370ug/m3,远低于臭气浓度(无量纲)10,则项目厂界臭气排放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从技术经济和效果方面分析是可行的。
1、废水防治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猪舍产生的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BOD5等。
为保证废水不外排,减小运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本项目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场区设置雨水沟,场内雨水可通过雨水沟直接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进入污水收集设施。
(2)在每栋猪舍底下设置储液池(总容积为86579.28m3),可存储2.4年的粪污,项目猪粪经过人工清理或猪粪随猪尿自然掉落至猪舍下方的储液池,粪尿在储液池内自然结皮发酵3-6个月后,储液池内的阀门打开,粪尿通过管道进入粪水二次中转池,粪尿在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后,废水经过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
(3)项目设置2m3隔油池、10m3化粪池,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泵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在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后,废水经过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
(4)粪肥运输应采用密闭性良好的车辆,避免泄漏、泼洒,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控制车速,严禁超速,加强运输罐车检修,避免发生粪污泄漏事故。
(5)项目在场区设置一个2000m3的粪水二次中转池池。
2、水污染处理措施可行性
本项目与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签订养殖废水消纳协议书,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辖区内有耕地11000亩,种植玉米、马铃薯,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耕地在种植玉米和马铃薯期间,使用本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用作农肥使用,带动当地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发展。根据2018年1月15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的通知》测算,11000亩耕地能消纳50700头猪产生的粪污量,项目年存栏生猪50000头,养殖产生的粪肥在养殖场附近的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耕地能够全部消纳。项目养殖废水经过自然发酵后,可作为农肥使用。保证废水不外排。
1、项目地下水污染源
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将产生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BOD5等,若废水下渗进入地下水,将造成地下水污染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结合项目自身特点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本环评提出以下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①节约用水,采用干清粪工艺,减少废水产生量,废水排入储液池储存,泵至粪水二次中转池,使用吸粪车运走作为当地农业种植肥料。
②定期对污水管、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进行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
(2)防控措施
1)一般防渗区
①场区除绿化用地外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② 猪舍地面要求采用水泥地面,利于排水但不透水,便于清扫消毒;墙壁要求离地1.0~1.5m 设水泥墙裙。
③隔油池、入口消毒池、化粪池、隔油池采用夯实黏土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行防渗)。
2)重点防渗区
①猪舍储尿池、粪水二次中转池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
②排污管道采用暗管,接口必须密封紧密,并对每一个接口增加水泥砂浆进行防渗漏。
③堆粪场、病死猪处理房、安全填埋井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
④项目防渗工程施工时需留有影像资料备查,且项目防渗工程单独出具施工监理报告。
(3)废水收集措施
项目区猪尿设置容积为86579.28m3的储液池,并设置了一个2000m3的粪水二次中转池,储液池和粪水二次中转池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用于储存猪尿,避免猪尿非正常排放影响地下水。
(4)污染监控措施
建立运营期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在厂区内及西南侧凹子村村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时掌握地下水水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5)应急响应措施
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若监测井中发现地下水有污染情况发生,企业需及时进行排查,项目区内各个储液池相互连通,若发生渗漏,将其中1个储液池尿液排放至粪水二次中转池中,其余部分引入到其他储液池中储存,待排查完毕后没有发生渗漏,将尿液重新打回储存,再以此类推进行下一个储液池的排查。发现渗漏点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污水继续下渗。同时在地下水流向上拦截并抽取地下污水到地面处理。
3、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
项目猪舍储液池均采用混凝土结构(防渗系数小于10-7cm/s),设置防雨棚、防溢流设施,建设为半封闭式;各项防渗措施技术成熟、操作简便、效果好,能满足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需要。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小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本项目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场区合理布局,将噪声源布置于远离场内办公、住宿楼。
(2)为减少猪叫声对操作工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尽可能满足猪只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同时应减少外界噪声等对猪舍的干扰,避免因惊吓而产生不安,使猪只保持安定平和的气氛,以缓解生猪的不安情绪;
(3)水泵应设置在室内或者地下,减小噪声对环境影响;
(4)猪舍四周加强绿化,场界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加强对噪声的隔阻效果;
(5)运输车辆严禁超载,采取限速行驶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6)加强车辆驾驶员管理,积极宣传环保知识,明确要求驾驶员按照限速、禁鸣等要求运输。
2、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性
项目建成后将在猪舍外进行大面积绿化,经过树木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项目200m范围内没有敏感目标分布,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使用范围广、简单易行。在技术及经济方面是可行的。
1、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猪粪、饲料残渣、病死猪、员工生活垃圾及动物防疫废弃物。为减小运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本项目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猪粪产生量约52.97t/d,19335t/a。猪舍采取漏缝板铺满,采用干清粪工艺,干清粪率为70%,清出后进入堆粪间。剩余30%猪粪与猪尿、冲洗废水自然下落进入猪舍漏缝地板下方的储液池进行自然发酵后,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后,粪渣经过人工运输至堆粪间,粪渣在堆粪间进行好氧发酵后作为半成品,外售有机肥公司进行深加工。
(2)饲料残渣产生量为0.85t/d,312t/a。饲料残渣散落在猪舍内随猪粪通过人工清扫,运至堆粪间堆存。
(3)病死猪产生的总量为10.1t/a。通过人工清运至病死猪处理房,采用新型生物发酵方法进行处理,项目设置一间病死猪处理房和2个125m3的安全填埋井处理。病死猪处理房和安全填埋井要求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池体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
(4)生活垃圾总量为6.5kg/d、2.37t/a,设置生活垃圾箱1个收集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5)动物防疫废弃物产生量约1.8t/a,内设置一个10m2医疗暂存间,一次性防疫用具和药物使用后的废弃容器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性
(1)猪粪、饲料残渣处理措施可行性
本项目猪粪、饲料残渣产生量为19647t/a,53.55t/d,堆粪间占地面积400m2,堆粪间设置三面挡墙,一侧设置大门,将堆粪间设置为半封闭的车间,堆粪间四周设置导流沟和渗滤液收集池。堆粪间分为原料区(占地面积50m2)、搅拌区(占地面积50m2)、发酵区(占地面积150m2)、半成品区(占地面积150m2),按高温发酵7d计,项目堆粪场发酵区需达到处理374.85t猪粪(猪粪密度约1t/m3),项目发酵区占地面积150m2,发酵粪堆高3m,发酵区能满足项目处理要求,同时项目半成品区占地面积150m2,堆粪高3m,可暂存半成品450t,能满足一个发酵周期的肥料暂存。
本项目采用的螺旋式固液分离机,固液分离机筛网的规格为60目,孔径0.3mm,根据《畜禽粪便固液分离技术研究》中可知,固液分离机对含水率80%以上的猪粪进行固液分离,可得到含水率低于60%的固体粪便。猪粪在堆粪间进行7天的好氧发酵,发酵后的粪渣仅作为有机肥厂的加工原料(即半成品),半成品状态达到含水率60%~70%,即可满足有机肥厂对猪粪进行收购的要求。
(2)病死猪处理措施可行性
病死猪通过人工清运至病死猪处理房,采用新型生物发酵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剩余少量骨头翻出后,再用烧碱溶液喷洒消毒后于项目内的填埋井填埋。病死猪处理房、安全填埋井要求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池体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
与病死畜禽尸体处置相关要求的符合性:
①《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病死畜禽尸体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81-2001)第9章中规定;因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导致禽蓄死亡,死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应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
②《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81-2001)
病死禽畜尸体处理应采用焚烧炉焚烧的方法,在养殖场比较集中的地区,应集中设置焚烧设施,同时焚烧产生的烟气应采取有效的计划措施,防治烟尘、一氧化碳、恶臭等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不具备焚烧条件的养殖场应设置两个以上安全填埋井,安全填埋井2个容积为125m3,混凝土结构,深度5m,直径5×5m,井口加盖密封。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应覆盖一层大于10cm是氢氧化钠,加盖。
③《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
畜禽尸体应按照有关卫生防疫规定单独进行妥善处置。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污染物,应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④《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⑤《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
a、适用对象
发生动物疫情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病死及病害动物的应急处理,以及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零星病死畜禽的处理。不得用于患有炭疽等芽孢杆菌类疫病,以及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的染疫动物及产品、组织的处理。
b、选址要求
b.a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
b.b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c、技术工艺
①深埋坑体容积以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确定。
②深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要防渗、防漏。
③坑底洒一层厚度为2-5cm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
④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m以上。
⑤烧碱(氢氧化钠)等消毒药消毒。
⑥覆盖距地表20-30cm,厚度不少于1-1.2m的覆土。
项目为生猪的饲养,故不存在炭疽等芽孢杆菌类疫病,以及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的染疫动物,此病症主要出现在食草性的牛、羊身上,故可以采用安全填埋井填埋;项目设置2个125m3的安全填埋井主导风向侧风向,周围200m范围内无保护目标,地下水埋深在20m以下,项目深度仅为5m,故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所在区域上覆红粘土和强风化灰岩,由于孔隙相对较小,渗透系数小,防污性能较好,一般视为相对隔水层,同时场地黏土资源丰富,包气带防污性能好,渗透系数≤10-7cm/s;在坑底洒一层厚度氢氧化钠(烧碱)等消毒药,每次投放尸体后投入氢氧化钠消毒,可有效降低细菌等污染物产生量,降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3)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可行性
项目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经过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运距短,可操作性高,处置方式可行。
(4)动物防疫废弃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主要任务是衡量建设项目要投入的环境投资所能收到的环境保护效果,本评价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主要研究工程环境经济损益情况,除需计算用于控制污染所需投资和费用外,还要同时核算可能收到的环境与经济实效。
项目总投资530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1585万元,占总投资的2.99%。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恶臭气体及噪声的防治、绿化等,环保投资估算见下表。
表 7-1 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类别 |
环保设施 |
投资 |
运行费用 |
备注 |
|
一 |
施工期 |
|
||||
1 |
废气 |
降尘 |
洒水降尘、防尘布网覆盖、轮胎冲洗池 |
8 |
2 |
环评提出 |
2 |
噪声 |
隔声防治 |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施工车辆限速行驶;优化施工方式 |
2 |
1 |
环评提出 |
3 |
固废 |
固废处置 |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
2 |
1 |
环评提出 |
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经过分拣、剔除后回收利用,剩余部分送至建筑垃圾和废土处理场处理 |
0.5 |
|||||
4
|
废水 |
施工废水处置 |
引入1个施工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项目施工用水 |
2 |
2 |
环评提出 |
员工生活污水 |
设置一个临时旱厕,委托附近农户清掏做农家肥 |
0.5 |
环评提出 |
|||
二 |
运营期 |
|
||||
1 |
废气 |
猪舍、粪水二次中转池、堆粪间除臭 |
①喷洒生物除臭剂;②在饲料中添加活菌剂;③粪水二次中转池采用封闭加盖式;④排风扇安装生物过滤器 |
20 |
8 |
环评提出 |
2
|
废水 |
储液池 |
8个,总容积为86579.28m3,分别设置在各栋猪舍地下,与猪舍形成整体 |
1298 |
5 |
主体设计 |
粪水二次中转池 |
1个,2000m3 |
60 |
5 |
主体设计 |
||
隔油池 |
1个2.0m3隔油池 |
1 |
2 |
环评提出 |
||
化粪池 |
1个5m3化粪池 |
1 |
1 |
环评提出 |
||
3 |
噪声 |
厂房、围墙、绿化隔声 |
5 |
|
主体设计 |
|
4 |
固废 |
堆粪间 |
1间,400m2,三面墙,顶棚及围堰,为半封闭建设 |
20 |
8 |
环评提出 |
病死猪处理房 |
占地面积260m2,三面墙,顶棚,为半封闭建设 |
12 |
6 |
环评提出 |
||
安全填埋井 |
1个,容积250m3,钢筋混凝土建设防渗系数10-7m/s |
24 |
12 |
环评提出 |
||
固液分离机 |
一台,固液分离机放置的地面防渗硬化+三面围墙+雨棚 |
10 |
5 |
环评提出 |
||
运粪罐车 |
1台 |
8 |
15 |
环评提出 |
||
生活垃圾桶 |
5个 |
1 |
0.5 |
环评提出 |
||
防疫废物 |
在兽医房内设置一个1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再定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
5 |
1 |
环评提出 |
||
5 |
地下水 |
重点防渗区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一般防渗区采用夯实黏土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行防渗) |
20 |
0 |
/ |
|
6 |
绿化 |
绿化面积34413m2,种植乔木、灌木等 |
20 |
5 |
/ |
|
合 计 |
1510 |
75 |
/ |
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方法
本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方法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推荐的环境经济损益方法,采用效益与费用现值的比较来进行分析。
2、费用效益分析
采用以下计算公式计算。
(1)环保措施净现值PVNB
式中:
PVEC——环保措施带来新的生态变化(或污染影响)损失的现值;
PVDB——环保措施直接经济效益的现值;
PVEB——环保措施使环境改善的效益限值。
①环保措施费用的现值PVC
式中:Ct——第t年环保设施运行费用;
r——贴现率,取4.8%;
n——服务年限,取20a;
EI——环保投资。
按每年发生等量效益估算,则: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情况下,环保工程运行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员工资、折旧费等,各项环保设施投资费用、运行费用。运行费用Ct为14万元/a,环保投资EI为619.3万元,经计算:PVC=510.12万元。
②环保措施带来新的生态变化(或污染影响)损失的现值PVEC
本项目环保设施不另新增占地,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新的生态影响,PVEC取值0。
③环保措施直接经济效益的现值PVDB
按每年发生等量效益估算
=
式中:DBt——第t年环保措施直接经济效益。
环保投资产生的经济效益DBt具体又分为污染物排放费用征收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用征收,其中排污费征收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2月28日发布的第31号令《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估算。本项目若未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则每年应缴纳排污费约为15.03万元,若采取“三废”治理措施后最多将缴纳排污费0.003万元/a,则减少缴纳排污费15.027万元/a,即项目服务期内环保措施直接经济效益的现值PVDB=75.13万元。
表8.2-1环保措施直接经济效益现值计算表
类别 |
收费项目 |
污染当量值 |
单位征收费用 |
治理前 |
治理后 |
差值 (万元/年) |
||
污染物排放量 |
征收费用(万元/年) |
污染物排放量 |
征收费用(万元/年) |
|||||
废水 |
污水 |
1头 |
0.7元/当量 |
|
1.42 |
0 |
0 |
1.42 |
噪声 |
达标 |
|
2200元/月 |
- |
0 |
- |
0 |
0.00 |
固废 |
所有固废 |
|
25元/t |
5291t |
18.13 |
0.00 |
0 |
18.13 |
废气 |
NH3 |
9.09kg |
0.6元/当量 |
2808 |
0.17 |
256.00 |
0.02 |
0.15 |
H2S |
0.29kg |
0.6元/当量 |
257 |
0.02 |
15.00 |
0 |
0.02 |
|
合计 |
|
|
|
19.74 |
|
0.02 |
19.72 |
④环保措施使环境改善的效益限值PVEB
按每年发生等量效益估算,则
=
式中:EBt——第t年环保措施改善的经济效益。
采用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经济损失计算环保设施改善环境的效益EBt。
W——未采取环保措施前每年环境损失;指在不采取任何环保措施情况下,任意排污及资源开发工程作用造成的总损失。包括资源浪费损失、环境污染破坏损失和地质灾害破坏损失。
W′——环保工程不能消除的污染和破坏而产生的环境剩余损失(环保剩余损失费),指项目已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但由于工程无法完全消除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
式中:Qi 、Qi′——各种废物排放量,t;
Ki、Ki′——各种废物排放产生的经济损失系数,元/t。
资源浪费损失主要包括不利用污废水直接排放造成的经济损失。
环境污染损失主要是因为项目生产的恶臭气体排放,污废水未经处理超标排放,或机械、动力设备噪声引起噪声超标,或固废乱堆乱放对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而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主要体现在危害人体健康、影响投资环境等。评价结合目前国内对环境污染损失的研究,针对本项目具体的排污特性对本项目生产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失进行估算。
地质灾害破坏损失包括项目工程施工导致的地表塌陷、滑坡、崩塌、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的破坏损失、防治补偿损失和土地与森林破坏损失等。
本项目未采取环保措施前,猪粪、废水无法回用,会造成资源损失,同时又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据估计其损失费用约150万元;在采取了环保措施后,不能消除的环境剩余损失为20万元。根据以上分析估算环保设施投入改善环境的效益结果经估算,本项目PVEB=580.29万元。
经计算,效益与费用之比BCR=1.18>1,效益良好。
综上所述,本项目由于采取了相应的污染物处理措施,使得项目建成后造成的污染物排放量最小化,取得了较高的环境经济效益,使得本项目的环境经济效益良好。因此,本项目的环保投资在环境经济上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本工程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这几个方面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第三条规定:“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因此总量控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使环境质量不因经济发展而随之恶化,并逐步改善。
1、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2、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满足当地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或区域总量控制的要求。
3、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措施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根据工程分析及以上计算结果,充分考虑建设单位实际治理能力,得出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NH3、H2S、臭气,均呈无有组织排放,无SO2、NOx产生,故不设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猪尿、冲洗废水和少量猪粪(30%)自然下落进入猪舍漏缝地板下方的储液池后自然发酵,待到农忙时节,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废水采用吸粪车运走作为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的农业种植肥,故不设发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猪粪、饲料残渣、农业种植肥料,病死猪、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综上,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建设期主要为猪舍的建设,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对其所在的区域环境的主要影响在运营期,建设单位应在加强环境管理的同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了解工程在不同时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便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减轻环境污染。本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监督和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是以防止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污染为主要目的,在工程的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将通过采用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减轻污染影响,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的实施将监督和评价工程项目的污染控制水平,随时对污染控制措施的实施提出要求,确保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小至可接受范围。
环境管理的目的是对损害环境质量的人为活动施加影响,以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关系,达到既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需要,又不超出环境容量的限值。环境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力度,是实现环境、生产、经济协调发展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要解决好企业的环境问题, 首先必须强化企业的环境管理,由于企业的产品产出与“三废”的排放是生产过程同时存在的两个方面。因此,企业的环境管理实质上是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其目的是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对污染物的排放实行必要的控制,保护环境质量, 以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
-
- 管理机构及职责
-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设立环保管理机构,环保工作可由本项目办公室人员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其职位由相应人员兼任,编制人员1人。其主要职责是:
(1)建设期负责落实本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在设计实施计划的同时应考虑环保设施自身的特点,如建设周期、工程整体性等基本要求,进行统筹安排,严格执行“三同时”。
(2)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合作社的环境保护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明确环保责任制及其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环保档案,包括环评报告、环保工程验收报告、卫生防疫检测报告、环保设备及运行记录,做好环境监测报表及其它环保资料的上报和保存。
(4)收集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卫生消毒、防疫检疫、环保法规等资料。
(5)项目建设期搞好环保设施的“三同时”及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6)负责组织突发性污染事故及牲畜流行病的应急措施及善后处理,追查事故原因及事故隐患。
(7)搞好环保设施与生产主体设备的协调管理,使污染防治设施的完好率、运行率与生产主体设备相适应。
(8)加强合作社职工环境知识的教育与宣传,在教育中增加环保方针、政策、法规等内容,在科普教育中列进环保内容,教育干部职工树立安全文明生产,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和保护环境、造福于周边百姓的责任心。
表 10.1-1 环境管理计划
时期 |
管理要求 |
实施 机构 |
施工期 |
1、环保设施严格按设计要求,环保工程与总体工程同步施工; 2、环境管理机构对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履行施工期各阶段环境管理职责; 3、对施工队伍实行职责管理,要求施工队伍按要求文明施工,并做好监督、 检查和教育工作; 4、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报告书中有关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施工程序和场地布置实施统一安排; 5、土建工程需要土石方的挖掘与运输、管道挖沟、施工建材机械等占地, 对产生的扬尘应及时洒水,土石方回填,避免二次扬尘; 6、合理布置施工场内的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7、项目防渗工程施工时需留有影像资料备查,且项目防渗工程单独出具施工监理报告。 |
建设单位 |
运营期 |
1、建设单位设置环保专职人员对各环保设施进行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管理、维护及维修。 2、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该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 3、对厂区内的公建设施给水管网、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公建设施的正常运行及管网畅通。 4、生活垃圾的收集管理应由专人负责,交由小百户镇环卫部门运走,妥善处置。 5、绿化能改善区域小气候和起到降噪除异味的作用,对养殖场内的绿地必须有专人管理、养护。 6、建设单位每年向其划拨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费用,企业效益较好,可保障 其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经费。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管理台帐
-
根据参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和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要求建设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环境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
环境管理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和纸质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环境管理台账应记录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和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
1、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包括养殖种类、养殖能力、占地面积、栏舍面积、是否雨污分流等。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名称、编码、处理规模、处理工艺、污泥处理处置方式、是否有流量计、是否安装在线监测及在线监测指标;无组织废气收集装置名称、编码、处理方式、型号、排放方式、是否开展监测等。
2、环境管理台账运行管理信息
运行管理信息包括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 运行管理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为养殖栏舍管理信息,具体应记录养殖种类、栏舍数
量、栏舍面积、养殖方式、存栏量、出栏量、总取水量、总排水量。
污染防治设施 运行管理信息包括废水、无组织废气及固体粪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①正常情况: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泥产生量及处理处置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记录班次、控制措施运行参数等;固体粪污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清粪方式、粪污产生量和清出量、粪污利用去向等。②异常情况:应记录异常(停运)时刻、恢复(启动) 时刻、事件原因、是否报告、所采取的措施。
3、环境管理台账记录频次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栏舍数量、栏舍面积、存栏量、出栏量等信息按批次记录,1 次/批次;总取水量、总排水量信息按月记录,按年汇总。
废水运输情况①正常情况按日记录,按月汇总;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批次记录,按月汇总;用电量逐月记录,1 次 1 月: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固体粪污产生量按日记录,按月汇总,清出量按批次记录,按月汇总。②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一次/异常情况期。
-
- 竣工验收监测计划
为有效地了解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其产污情况和环境现状,为保证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确保建设项目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项目投入营运后,应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较大的主要为废气、噪声、地下水,建议进行的监测、监督。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制定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环境自行监测计划, 营运期的环境监测计划见表 10.2-1。
表 10.2-1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对象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率 |
执行标准 |
噪声 |
项目养殖区四周各 1 个点 |
等效声级LegdB(A) |
连续监测2 天,每天昼夜各1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无组织废气 |
项目养殖区上风向设置1个、厂界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 |
臭气浓度、H2S、 NH3 |
每次连续监测2 天 |
厂界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浓度限值 |
废水 |
污水处理站进、出水口 |
COD、BOD5、SS 、NH3-N等 |
每次连续2天,每天2次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相关要求 |
本项目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详见表10.8-1。
表10.8-1 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
项目 |
处理措施 |
设施数量 (规模) |
处理对象 |
处理效果 |
备注 |
|
废气
|
饲料添加活菌剂、使用低氮饲料、喷洒生物除臭剂;喷洒生物除臭剂、排风扇设置生物过滤器 |
—— |
猪舍恶臭 |
厂界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新建项目二级厂界排放浓度限值 |
验收时提供生物除臭剂种类、消耗量的记录,猪粪清运时间及量的记录;恶臭无组织监控浓度和参照浓度 |
|
喷洒生物除臭剂、场区封闭 |
—— |
堆粪间恶臭 |
恶臭无组织监控浓度和参照浓度 |
|||
加盖、周边种植乔木 |
—— |
二次中转池 |
恶臭无组织监控浓度和参照浓度 |
|||
废水 |
猪尿液、猪舍清洗废水和少量(30%)的猪粪通过漏缝掉猪尿下落进入猪舍漏缝地板下方的储液池进行自然发酵后,定期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废水经过吸粪车运至附近凹子村村耕地做农肥使用 |
固液分离机一台;12座总容积为86579.28 m3的储液池;1个容积为2000m3的粪水二次中转池;吸粪车由正邦公司统一调度使用
|
生产废水 |
做农肥使用,不外排 |
废水清运台账记录 |
|
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排入粪水二次中转池采用吸粪车运至附近凹子村村耕地做农肥使用。 |
1个2m3的隔油池;2个5m3的化粪池 |
生活污水 |
做农肥使用,不外排 |
废水清运台账记录 |
||
地下水 |
污水收集管道及防渗措施 |
采用暗管,接口密封紧密,并对每一个接口进行焊接,采用暗管,接口密封紧密 |
生产废水 |
预防及减缓对地下水的影响 |
留存隐蔽工程防渗措施的施工记录及影像资料 |
|
12座储液池、1个粪水二次中转池、堆粪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病死猪处理房、安全填埋井
|
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 |
生产废水 病死猪只 |
||||
入口消毒池、隔油池、化粪池 |
一般防渗区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行防渗; |
废水 |
||||
噪声 |
产噪设备置于室内 |
— |
产噪设备 |
场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验收时厂界噪声监测 |
|
固体废物 |
病死猪处理房、安全填埋井 |
占地面积260m2病死猪处理房、2个容积125m3安全填埋井,底部地基采用压实粘土进行防渗,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进行建设,渗透系数≤10-7cm/s |
病死猪只 |
无害化处置 |
留存防渗措施的施工记录及影像资料;及台账 |
|
堆粪间 |
占地面积400m2,地面硬化,顶部加盖,四周设置围挡,底部地基采用压实粘土进行防渗,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进行建设,渗透系数≤10-7cm/s |
猪粪、饲料残渣 |
资源化 |
留存防渗措施的施工记录及影像资料;肥料的清运次数及台账 |
||
生活垃圾箱 |
1个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
/ |
||
医疗废物暂存间 |
1间占地面积10m2,地坪采用夯实黏土层+HDPE人工合成衬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防渗层按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6.0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参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进行防渗) |
医疗废物 |
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清运台账 |
||
其他 |
绿化 |
34413m2 |
恶臭、粉尘、噪声 |
净化空气,阻隔噪声,美化环境 |
/ |
本项目为猪饲养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一项“农林业”第 4条“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及第 8 条“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同时,本项目已取得了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532326-03-03-008905)(详见附件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 号)中对各类污染物的控制要求主要包括:“(1)清洁养殖与废气物收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污应实行固液分离,粪便应与废水分开处理和处置;应逐步推行干清粪方式。(2) 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工厂宜采用“厌氧发酵—(发酵后固体物)好氧堆肥工艺”和“高温好氧堆肥工艺”回收沼气能源或生产高肥效、高附加值复合有机肥;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应进行收集,并根据利用途径进行脱水、脱硫、脱碳等净化处理;畜禽尸体应按照有关卫生防疫规定单独进行妥善处置。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污染物,应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3)畜禽养殖废水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建立完备的排水设施并保持畅通, 其废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制;应根据畜禽养殖场的清粪方式、废水水质、排放去向、外排水应达到的环境要求等因素, 选择适宜的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回用于农田灌溉的水质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4)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过程的关键环节,采取场所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 减少恶臭气体扩散,降低恶臭气体对场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漏缝底板+人工清粪),猪场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对产生的废水、猪尿液等进行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周边旱地的轮作灌溉;猪粪等固废经收集后厌氧发酵制作成有机肥外售; 病死猪及分娩物采用有机废弃物无害化焚烧炉处置,不随意丢弃;猪场排水均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废水收集输送系统进行加盖封闭,对产生恶臭的猪舍采取密闭、喷洒除臭剂、通风等措施,经采取以上可以有效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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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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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禁止养殖区域。
本项目位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平地村委会。项目建设地点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不属于人口集中区域;项目选址不在禁养区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不位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的禁养区,项目选址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十一条规定。
(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 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本项目属于新建的畜禽养殖场,项目选址不在禁养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大姚县县养殖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本项目为大型的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十二条规定。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本项目建设有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粪便等固废全部厌氧发酵制成有机肥外售;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养殖废水,达标后用于项目周边旱地的轮作灌溉;病死猪及分娩物采用有机废弃物无害化焚烧炉处理后制成有机肥外售。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十三条规定。
(4)《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本项目将猪粪、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厌氧发酵制作有机肥,项目产生的有机肥外售;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用于灌溉,项目周边的旱地可完全消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十八条规定。
(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本项目产生的猪粪及时收集到集粪间暂存后厌氧发酵制成有机肥,发酵后的有机肥及时运输处理;病死猪及分娩物及时采用有机废弃物无害化焚烧炉处理;猪场设有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站,以保证污水的全部收集、处理,处理达标后储存于防渗储池用于周边旱地的轮作灌溉。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十九条规定。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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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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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1项目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符合性对照分析
有关选址的具体规定与要求 |
本项目选址实际情况 |
符合性分析 |
一、选址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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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
本项目地处农村,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 |
满足要求 |
2、禁止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
本项目周围多为耕地、林地, 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
满足要求 |
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域 |
不属于 |
满足要求 |
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 其它区域 |
不属于 |
满足要求 |
5、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以上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 |
项目边界距离最近的居民点为东侧的索甸村约821m,位于项目上风向。 |
满足要求 |
二、厂区布局与清粪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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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实现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隔离,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和禽畜尸体焚烧炉,应设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
项目生产区、生活管理区分区设置,互相隔离,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位于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侧风向,有机废弃物无害化焚烧炉位于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侧风向。 |
满足要求 |
2、 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 |
猪场排水均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废水收集输送系统进行加盖封闭。 |
满足要求 |
3、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采用水冲粪、水泡。粪湿法清粪工艺的养殖场,要逐步改为干法清粪工艺。 |
本项目属于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处理粪便 |
满足要求 |
三、畜禽粪便的贮存 |
||
1、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恶臭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设置了专门的集粪间进行粪便的贮存,根据工程分析其H2S和NH3的排放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满足要求 |
2、存贮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并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
距离最近的地表水体为西侧523m的干石板箐水库,并位于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 |
满足要求 |
3、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 |
集粪间采取防渗设计,防渗等级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 |
满足要求 |
4、对于种养结合的养殖场,畜禽粪便,贮存设施的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本养殖场所产生粪便的总量。 |
项目厌氧发酵后的有机肥施肥外售,堆存场所可满足堆放要求 |
满足要求 |
5、贮存设施应采取设置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入的措施。 |
集粪间设置了顶盖防止雨水进入 |
满足要求 |
四、污水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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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
项目对综合污水采用内回流式厌氧处理+A/O好氧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旱地轮作灌溉 |
满足要求 |
2、畜禽污水经治理后向环境中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应执行地方排放标准。污水作为灌溉用水排入农田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净化 处理(包括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学的),并须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的要求。 |
项目废水全部用于农灌不外排,处理后的综合废水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的要求 |
满足要求 |
3、在畜禽养殖场与还田利用的农田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污水输送网络,通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将处理(置)后的污水输送至农田,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 |
项目废水用于项目周边旱地的轮组灌溉,建设单位于消纳用地村委会签订750亩的消纳协议,能满足消纳需求,沼液输送采用管道输送。 |
满足要求 |
4、畜禽养殖场污水排入农田前必须进行预处理(采用格栅、厌氧、沉淀等工艺、流程),并应配套设置田间储存池,以解决农田在非施肥期间的污水出路问题,田间储存池的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水的总量。 |
在项目区设置了集水暂存池,集水暂存池设计容积约为1800m³,可存储30天的污水量,完全可满足项目废水存储需求。 |
满足要求 |
五、固体堆肥的处理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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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畜禽粪便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并且须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才能进行土地利用,禁止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 |
粪便通过干有机肥生产车间厌氧发酵制成有机肥后外售 |
满足要求 |
2、对高降雨区、坡地及沙质容易产生径流和渗透性较强的土壤,不适宜施用粪肥或粪肥使用量过高易使粪肥流失引起地表水或地下水污染时,应禁止或暂停使用粪肥。 |
项目区不处于高降雨地区和沙质容易产生径流和渗透性较强的土壤 |
满足要求 |
3、 对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肥的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建立集中处理畜禽粪便的有机肥厂或处理(置)机制。 |
项目厌氧发酵产生的有机肥全部外售 |
满足要求 |
六、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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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死畜禽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
项目产生的畜禽尸体及时采用有机废弃物无害化焚烧炉进行处理。 |
满足要求 |
2、病死禽畜尸体处理应采用焚烧炉焚烧的方法,在养殖场比较集中的地区;应集中设置焚烧设施;同时焚烧产生的烟气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防止烟尘、一氧化碳、恶臭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 |
项目设置有机废弃物无害化焚烧炉对病死畜禽尸体进行高温处理,设备处置过程中无废气排出。 |
满足要求 |
根据对比分析,本项目在选址、厂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的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等方便均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要求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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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云南省畜牧产业发展规划(2003-2020)》的相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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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畜牧产业发展规划(2003-2020 年)》中“一、把畜牧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六)发展重点—— 坚持“增加总量、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择优发展”的方针,大力调整结构,突出抓好四个重点:——猪禽业。坚持在发展中调整,在稳定发展生猪生产的基础上,向名特优方向调整,重点发展瘦肉型、加工型、风味型、腌肉型肉猪,积极推进良种化进程,带动全省优质生猪生产。”
本项目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符合《云南省畜牧产业发展规划(2003-2020 年)》中的发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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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大姚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相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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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2项目与《大姚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符合性对照分析
有关选址的具体规定与要求 |
本项目选址实际情况 |
符合性分析 |
禁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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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用水水源禁养区:大姚县东河水库、大滴水水源保护地(西河水库)其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
经向大姚县水务局查询,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划定的禁养区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
满足要求 |
2、自然保护区禁养区:樟木箐州级自然保护区、雕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五台山自然保护区,其自然保护区禁养区为其核心区和缓冲区 |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禁养区为其核心区和缓冲区 |
满足要求 |
3、湿地和国家公园禁养区:云南大姚恐龙国家地址公园 |
不属于 |
满足要求 |
4、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禁养区:金山镇、仁兴镇、碧城镇、勤丰镇、一平浪镇、广通镇、黑井镇、土官镇、彩云、和平镇、恐龙山镇、中村乡、高峰乡、妥安乡。本方案设定城镇居民区禁养区边界以划定的城镇规划边界进行划定己衣镇等11个乡镇的规划建成区。 |
项目位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平地村委会不在城镇规划范围内 |
满足要求 |
畜禽限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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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限养区:红河-星宿江、红河-星宿江-舍资河河岸线以外 500m范围内设为限养区 |
本项目最近的河流为蜻蛉河,项目区西侧3550m,不在河岸线外延500m的范围内 |
满足要求 |
饮用水水源限养区:大姚县东河水库、大滴水水源保护地(西河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设为限养区 |
经向大姚县水务局查询,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划定的禁养区的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
满足要求 |
根据对比《大姚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以上对于的规定,本项目不在其规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内,故其所在地属于“可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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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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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将全省国土空间按照开发方式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3类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域是指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其主体功能是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聚集经济和人口,但也要保护好基本农田、森林、水域,提供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和生态产品。限制开发区域是指关系国家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生态安全,不应该或不适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限制开发区域中的农产品主产区是以提供农产品、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为主体功能的区域。限制开发区域中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以提供生态产品、保障生态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为主体功能的区域。限制开发区也可发展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当地资源环境可承载的产业。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牛栏江流域上游保护区水源保护核心区等。根据云南省重点开发区域名录,大姚县属于省级集中连片重点开发区,本项目属于农产品生产中的初级产品生产,故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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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大姚县城市总体规划》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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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平地村委会,属于农村地区,不属于《大姚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城镇规划地区以及“两核两轴四点三片”地区,项目建设地点不属于《大姚县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养区和可养区划定方案》中的“禁养区”和“控养区”,故项目的建设符合《大姚县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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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楚雄州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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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一)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二)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四)严格落实规模养殖业主主体责任制度。”项目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配备了必要的养殖粪污和病死畜禽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现阶段正在进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将严格严格落实规模养殖场备案制度,依托全国统一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对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在线监管、实时监控,做到及时知情、精准管理、精准服务;建设单位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设并正常运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贮存设施做到防雨、防渗、防溢,防蝇蛆,使畜禽粪便达无害化处理要求。因此,项目的实施满足《通知》中关于“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的要求。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种养结合产业发展机制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一)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二)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三)促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四)提升种养结合水平。(五)提高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效率。”
本项目坚持“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耕地、林地、草地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宜禁则禁、宜减则减、宜增则增,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在产出上相促进。”产生的沼液用于项目周边作物的浇灌,产生的粪便经发酵后用向大姚县进行销售,本项目猪舍采用标准化建设,并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形成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产生的废水和固废均处理后综合利用;在建设过程中优化沼气利用工程,。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通知》中关于“加强种养结合产业发展机制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的要求。
综上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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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三线-单”相符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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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如下:
(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三线一单”中要求“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根据大姚县国土资源局生态红线核查,本项目办公楼、猪舍等建构筑物选址均不在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三线单”中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
“三线一单”中要求“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环境质量均良好,本项目经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废水、废气、噪声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三线一单”中有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
“三线一单”中要求“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不在工业园或集中区内,不涉及规划环评,不涉及能源开发等活动,满足资源利用的上线,符合“三线一单”中有关“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
根据查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有关条款的规定,本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5)“三线一单”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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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水十条,土十条,气十条”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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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4 水十条,土十条,气十条”符合性分析
项目 |
与本项目相关条例 |
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水十条 |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农业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
规模化养殖项目,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猪粪经过人工清理或猪粪随猪尿自然掉落至猪舍下方的储液池,粪尿在储液池内自然结皮发酵3-6个月后,储液池内的阀门打开,粪尿通过管道进入粪水二次中转池,粪尿在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后,粪便运至堆粪间进行好氧发酵。堆粪间为半封闭式,三面设置围墙,并且设置顶棚,可防止雨水进入,地面进行防渗处理,粪便经堆存、发酵处理后外售。废水经过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粪便运至堆粪间进行好氧发酵,粪渣经过发酵后外卖至有机肥公司作原料使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
符合 |
气十条 |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
猪舍恶臭通过采用干清粪、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排放量。堆粪间采用半封闭的厂房,同时喷洒发酵菌剂缩短好氧发酵时间以减少恶臭的产生,再通过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来减少堆粪间恶臭的排放 |
符合 |
土十条 |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
项目对土壤进行监测,对土壤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储液池、粪水二次中转池、堆粪间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减小了废水对土壤的影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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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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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5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 |
与本项目相关条例 |
项目情况 |
符合性 |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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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二十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 |
项目猪舍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使用含活菌剂的饲料、排风扇安装生物过滤器等措施降低恶臭排放量;堆粪间采用半封闭的厂房,同时喷洒发酵菌剂缩短好氧发酵时间以减少恶臭的产生;在粪水二次中转池四周的地面上设置了围挡及雨棚,减少恶臭的排放。 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及少量30%的猪粪在储液池内自然发酵3-6个月后,再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出经固液分离后存于粪水二次中转池,经粪水二次中转池暂存后由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 粪便运至堆粪间进行好氧发酵,粪渣经过发酵后外卖至有机肥公司作原料使用。 |
符合 |
对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畜禽养殖业项目选址的环境制约因素有以下几点:
(1)禁止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2)禁止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5)种猪场建设用地应符 合当地村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及种猪生产要求;
(6)种猪场应建在地势高、干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符合防疫要求;
(7)种猪场区土地质量应符合 GB 15618 的规定;
(8)种猪场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 NY 5027 的规定;
(9)符合《畜禽养殖场环境质量标准》;
(10)与居民点距离在 500 米以上;
(11).粪便贮存设施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 400 米以上。针对以上几点,本评价对其进行分析,具体见下表:
表 11.3-1 项目厂址选择合理性论证
有关选址的具体规定与要求 |
本项目选址实际情况 |
符合性分析 |
一、选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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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应与养殖生产区、居民区等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在畜禽养殖的生产区、生活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
项目养殖区与办公生活区相对独立,办公生活区位于北侧,位于养殖区的北侧,及南侧且相隔一定的距离,中间有绿化阻隔 |
满足要求 |
2、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的位置应有利于排放、资源化利用和运输,并留有扩建的余地,方便施工、运行和维护。 |
项目选址交通运输方便,周边农田较多,有利于排放、资源化利用和运输,并有扩建余地。 |
满足要求 |
3、粪便处理厂(场)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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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城市水体的下游 |
下游无城市水体,距离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北侧芦房坝河。 |
满足要求 |
(2)不受洪水威胁 |
集粪间上游没有沟谷河流,无冲积扇,不会受到洪水威胁 |
满足要求 |
(3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便于粪便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 |
集粪间到达污水处理站有一定的地形坡度,并设置废水收集管道,确保粪便水客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
满足要求 |
(4)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供水供电条件 |
厂外运输和场内运输道路相结合,运输车辆可直接达到集粪间 |
满足要求 |
(5)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
地质条件良好,无不良地质状况 |
满足要求 |
(6)拆迁少,不占或少占良田,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
项目占地不涉及拆迁,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有800m. |
满足要求 |
(7)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下侧 |
项目位于农村地区,距离城区较远 |
满足要求 |
(8)有扩建的可能 |
周边尚有500亩左右的空地,可满足今后扩建使用。 |
满足要求 |
4、禁止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
本项目地处农村,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 |
满足要求 |
5、禁止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
本项目周围多为耕地, 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满足要求 |
6、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域 |
不属于 |
满足要求 |
7、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
不属于 |
满足要求 |
8.猪场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村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及生产要求。 |
符当地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要求。 |
满足要求 |
9.应建在地势高、干燥、背风向阳、排水良 好、符合防疫要求。 |
项目地干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符合防疫要求 |
满足要求 |
10.场区土地质量应符合 GB 15618 的规定。 |
符合 |
满足要求 |
11.符合《畜禽养殖场环境质量标准》 |
符合 |
满足要求 |
12.与居民点距离在 500 米以上 |
最近居民点甸索箐村距离项目821m |
满足要求 |
13、粪便贮存设施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 400 米以上 |
项目设置的畜禽粪便贮存设施主 要为有机肥生产车间,位于项目区西部, 距离干石板箐水库523m |
满足要求 |
根据表11.3-1的分析,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根据表11.2-2对比《大姚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以上对于的规定,本项目不在其规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内,故其所在地属于“可养区”。
(1)本项目直线距离大姚县约12.5km,经大姚县农业局及大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确认,本项目不属于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限养或禁养区域(详见附件3),且项目附近1000m范围内没有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
(2)本项目占用土地为平地村委会村林地,建设单位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平地村委会签订了林地流转合同,详见附件6。
(3)本项目选址通过了大姚县各相关部门的同意,出具了“项目选址意见书”(详见附件3)。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不存在项目建设制约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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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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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在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平地村委会新建现代标准化规模养猪场,猪场主要分为养猪区、办公生活区和环保工程区。项目场地呈北向南走向,不规则形状,项目区总占地面积350亩(233100㎡)。厂区共设置两个入口,一号门和二号门均位于厂区西北侧,一号门主要进入办公生活区域,二号门入口右侧设置上猪台,主要为运输仔猪通道。项目养殖区域与生活办公区中间有600米左右的距离,避免养殖区域与生活办公区发生交叉感染,总体上分成:养殖区、辅助养殖区、隔离治疗区、办公生活区、环保工程区等区域。整个场区布局紧凑合理,土地利用率高,场区运输顺畅。
- 养殖区设置消毒设施,进场人员入消毒间消毒再进入饲养区,养殖场设置围墙,隔绝与外界往来,内设清洁路与脏路。清洁道为运输饲料和人员流动通道,脏道为专用运出粪便及废弃物的流动路线。同时在场区内设置专门兽医和病疫诊断化验设施,负责防疫、治疗、检疫等工作。
- 场区之间都设有绿化带,道路、绿化带设置可有效防止各区之间交叉污染影响,同时也可为员工的办公和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另外,评价建议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对场区空闲土地和场界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立体绿化,减轻工程恶臭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并逐步完善和优化场区平面布置。
项目区域主导风向为西南风,从整个平面布置上看,猪舍、有机肥生产车间等废气污染源位于厂区的东南侧区域,不处于上风向,可以最大减少恶臭对职工办公、生活区的影响。同时满足《畜禽场厂区设计技术规范》(NY-T682-2003)中“4.2.3 畜禽场的生活管理区主要布置管理人员办公用房、技术人员业务用房、职工生活用房、人员和车辆消毒设施及门卫、大门和场区围墙。生活管理区一般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处或侧风处,并且应在紧邻场区大门内侧集中布置”要求,猪舍和集粪间、污水处理站、有机肥生产车间等主要产污车间全布置于厂区东侧,位于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东侧边界距离最近的石板箐村有545m,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区平面布置合理。
大姚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选址于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东侧半山坡,总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66663m2(约550亩)。总建筑面积65903.5m2,其中猪舍8栋建筑面积52948m2,猪舍连接通道及设备房建筑面积1178.1m2,生活办公区建筑面积1369.6m2,其他辅助设施占地面积1570.4m2。建设工程可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设施、环保工程四部分。
本项目为生猪养殖基地,年出栏生猪10万头,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鼓励类第一项“农林业”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导向政策。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赵家店,占地为山丘坡地,占地类型为耕地和林地,林地属于一般林地,未破坏集中的山林地,耕地为坡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同时项目建设后将种植乔灌草绿化及场地硬化,可以有效防治区域石漠化的问题,本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和《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选址不属于大姚县划定的禁养区,且距离禁养区边界的距离大于500m;距厂区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区西南侧的石板箐村,与项目区边界相距为215m,位于项目场区上风向;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云南省划定的生态红线范围,不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项目选址满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等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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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采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公布的《大姚县中心城区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报告》的数据本项目属于达标区,同时根据运营期大气特征污染物TSP监测结果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H2S、NH3小时浓度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水环境质量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厂界的环境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区内土壤监测点监测结果各项评价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因此项目区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二类用地标准,项目区外两个监测点各项监测指标铜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产生废气的环节为猪舍、堆粪间等挥发的氨、硫化氢等臭气。根据工程分析知,猪舍(储液池)中NH3的排放量为1.837kg/d,0.077kg/h,0.67t/a,H2S的排放量为0.048kg/d,0.003kg/h,0.02t/a;粪水二次中转池NH3的排放量为0.045kg/d,0.002kg/h,0.0001t/a,H2S的排放量为0.007kg/d,0.001kg/h,0.0002t/a;堆粪间恶臭排放量为NH3:0.052kg/d,0.002kg/h,0.019t/a;H2S:0.009kg/d,0.004kg/h,0.0032t/a。
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猪尿、猪舍冲洗废水、渗滤液)及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养殖废水产生量35680.3m3/a,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671.6m3/a。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猪叫声以及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0~100dB(A)。
项目猪粪产生量约19335t/a;饲料残渣量约312t/a;病死猪产生量10.1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37t/a;医疗废物产生量1.8t/a。
(1)通过预测知,评价区内各保护目标的H2S、NH3浓度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本项目产生的臭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养殖场周围10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设施。
(3)安全填埋井恶臭产生量较小,采取除臭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1)地表水
项目猪尿、猪舍冲洗废水及少量猪粪通过漏缝地板自然下落进入猪舍下方的储液池,收集后进行自然发酵后,待到耕种时节,将储液池内的废水抽至粪水二次中转池内经过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废水经过吸粪车运至附近平地村委会耕地做种植肥料使用。
(2)地下水
项目区内养殖废水泄漏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不过影响距离及范围均较小,附近取水点距污染源位置均超过500m,所以各个污染源渗滤液污染物对各泉点、深水井产生影响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噪声对周围的影响不大。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途径主要为垂直入渗,影响范围主要为项目占地范围内。项目生产区及生活区对可能通过垂直入渗产生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场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产生垂直入渗现象,对区域土壤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
项目建成后通过在空地和场界四周加强绿化后可取到降噪降恶臭的环境功能,利于对地表径流水的吸收,外迁动物又会回归,且随着绿化种植面积增加,将吸引更多的小型动物和鸟类,增加该地区动物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项目运行后环境效益良好。本环评提出投入1585元进行环境治理,能有效的保护环境而不致使当地环境功能发生变化,能有效减少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减轻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根据调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30日,建设单位在“环保之家”的网站上进行了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2020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18日建设单位在“生态环境影响公示平台”的网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开;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7日建设单位在楚雄日报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一次报纸公开;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3日建设单位在楚雄日报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报纸公开。2021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7日建设单位在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赵家店镇村委会门口张贴公众参与公示进行信息公开。通过上述5次环评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个人或团体的反馈意见。
大姚县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二期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楚雄州大姚县当地发展规划,项目的选址和平面布局合理可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在采取减缓和应急措施后在可接受范围。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可靠,处理工艺合理可行,在采取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综上所述,评价认为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