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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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2104-533123-04-01-364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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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杨国雄 |
联系方式 |
1537771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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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云南省(自治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盈江县(区) / 乡(街道)平原镇莲花山杏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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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坐标 |
(97度55分37.067秒,24度44分12.239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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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011锯材加工 |
行业类别 |
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33木材加工201——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 的;含木片烘干、水煮、染色等工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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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R新建(补办)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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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盈发改基础备案[202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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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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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占比(%) |
8.17 |
施工工期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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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项目于2010年1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生产车间、锅炉房及烘干区、锯房、成品仓库、工具房、办公室、厨房以及职工宿舍等,已有1条木材加工生产线,企业建成后,因市场因素多次停产,处于试运行,同时已过两年“未批先建”行政追溯期,目前项目已停产,现补办环评手续。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49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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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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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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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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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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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 号)的要求,项目与云南省“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见下表。 表1-1 项目与云南省“三线一单”文件相符合性分析
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云南省“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木材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年本)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木材加工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均不在“限制类”、“淘汰类”和“鼓励类”之列,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已经得到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盈发改基础备案[2021]79号”,表明项目的建设符合盈江县当地的产业政策。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当地的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的要求。 3、其他符合性分析 根据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土地规划核实情况》(详见附件4),本项目占用规划地类为:农村居民点用地4920.8平方米,业主需在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才可动工建设。 根据盈江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出具的项目选址产业布局情况说明,并对照盈江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项目选址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外,符合盈江县工业产业布局规划(见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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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1、项目由来 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成立于2010年2月26日,位于盈江县平原镇允相寨子岔路旁,总占地面积4920.8m2,主要生产家具料、地板条、指接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01月22日)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项目于2010年1月开工建设,2010年6月建成投产,目前已停产。本项目已过了追溯期,现补办环评手续。 本项目已于2021年4月30日取得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盈发改基础备案〔2021 ]79号),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家具料1200m3、地板条1200m3、指接板600m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属于“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33木材加工201——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含木片烘干、水煮、染色等工艺的”,本项目属于含木片烘干工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于2021年4月30日委托云南涛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以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等的基础上,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编制了《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编。 2、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 建设地点: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杏恍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920.8m2,总建筑面积4730m2,其中项目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250m2、锯房建筑面积为500m2、锅炉房及烘干区建筑面积800m2、半成品仓库建筑面积480m2、成品仓库区建筑面积800m2、工具房建筑面积120m2、办公室及厨房建筑面积310m2、职工宿舍建筑面积400m2,配电房建筑面积为20m2、旱厕建筑面积为50m2。项目预计年产家具料1200m3、地板条1200m3、指接板600m3。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锅炉房及烘干区、锯房;辅助工程包括: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工具房、办公室、厨房以及职工宿舍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管网、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位于现有生产厂房内,项目内不进行土建工程,仅进行厂房的简单改造、环保设备的安装。 项目工程组成详见表2-1。 表2-1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4、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家具料1200m3、地板条1200m3、指接板600m3。具体的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2-2 项目设计能力一览表
5、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均进行外购,具体见表2-3。 表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年用量
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2-4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
7、平面布置 生产车间布置于在厂区东北侧;生产车间内设置1间负压粉尘收集室;半成品仓库及成品仓库位于厂区东北侧;工具房位于生产区北侧;职工宿舍位于厂区北侧及南侧,厨房位于南侧职工宿舍旁;锅炉房及烘干区位于厂区西北侧;办公室位于厂区北侧及西侧。本项目设置2个出入口,分别位于厂区东侧及南侧,项目东侧及南侧均紧邻乡村内部道路,以方便物资和人员进出。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1)工作制度 项目生产实施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夜间仅进行木材烘干。 生物质锅炉、干燥窑工作150天,每天运行24小时。 (2)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员工40人。项目设有宿舍、厨房,其中13人在厂区食宿27人仅在厂区就餐,不住宿。 9、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为2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17%,项目环保投资见表2-5。 表2-5 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
9、公用及辅助工程 (1)给水 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年用水量为906m3/a,主要用于喷淋用水和生活用水,本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 项目水平衡见图2-1。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2)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后期清净雨水则排至厂区周边的沟渠;带锯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 (3)供电 厂区的电源来自城市供电网,预计年用电量为30万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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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0.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补办环评),目前厂区现状为停产状态,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均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且自项目投入运营以来,未接到任何环境污染投诉问题。 本次环评,因部分环保设施不符合要求需进行整改。整改施工内容简单、施工期较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噪声、固废等,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期环境影响会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故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做详细分析。 11.营运期工艺流程 项目家具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如图2-2所示。
图2-2 项目运营期家具料 工艺简述: ①剥皮:堆存于原料堆场的原木,自然干燥一段时间后,通过人力对原木进行剥皮。 ②断材:剥皮后的原木通过断材机对原木进行切断,得到适合加工的长度原木段。 ③切割:原木段通过设置的带锯机对原木进行切割成型,切割成板材半成品。 ④板材半成品进行自然晾干; ⑤刨光、磨条:板材半成品,一种是使用刨光机进行刨光处理,把半成品上的毛边之类的去除,另一种是使用磨条机,将条状半成品的毛边去除;之后经过压料机对其形状进行统一压型,一方面统一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方便堆存以及运输。 ⑥成品入库、外售:加工完成的板材堆存与仓库内,待客户的需求统一进行外售。 项目地板条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如图2-3所示。
图2-3 项目运营期地板条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图 工艺简述: ①剥皮:堆存于原料堆场的原木,自然干燥一段时间后,通过人力对原木进行剥皮。 ②断材:剥皮后的原木通过断材机对原木进行切断,得到适合加工的长度原木段。 ③切割:原木段通过设置的带锯机对原木进行切割成型,切割成板材半成品。 ④干燥:通过加热的方式对加工的板材半成品进行干燥处理。板材半成品放置于干燥窑内,通过锅炉加热,使木材内水分逐步排出,以达到干燥的目的。 ⑤刨光、磨条:干燥至一定程度之后的板材半成品,一种是使用刨光机进行刨光处理,把半成品上的毛边之类的去除,另一种是使用磨条机,将条状半成品的毛边去除;之后经过压料机对其形状进行统一压型,一方面统一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方便堆存以及运输。 ⑥成品入库、外售:加工完成的板材堆存与仓库内,待客户的需求统一进行外售。 项目指接板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如图2-4所示。 图2-4项目运营期指接板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图 工艺简述: ①剥皮:堆存于原料堆场的原木,自然干燥一段时间后,通过人力对原木进行剥皮。 ②断材:剥皮后的原木通过断材机对原木进行切断,得到适合加工的长度原木段。 ③切割:原木段通过设置的带锯机对原木进行切割成型,切割成板材半成品。 ④干燥:通过加热的方式对加工的板材半成品进行干燥处理。板材半成品放置于干燥窑内,通过锅炉供热,使木材内水分逐步排出,以达到干燥的目的。 ⑤刨光、磨条:干燥至一定程度之后的板材半成品,一种是使用刨光机进行刨光处理,把半成品上的毛边之类的去除,另一种是使用磨条机,将条状半成品的毛边去除;之后经过压料机对其形状进行统一压型,一方面统一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方便堆存以及运输。 ⑥胶粘:将磨条后的工件通过白乳胶进行粘接,涂胶方式采用手工刷胶,将粘接好的工件静置,带风干后得到指接板。 项目最主要的污染物为项目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胶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在刨光、磨条过程中会产生的噪声、粉尘、木材干燥过程产生的锅炉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 营运期产污环节: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木材加工粉尘、胶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锅炉废气、食堂油烟; 噪声:项目生产线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固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木料、木屑、锅炉炉灰等生产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粘油抹布、化粪池污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以及粘胶工序产生的白乳胶桶。 废水:生活污水。 本项目物料平衡见下图所示:
图2-5 项目物料平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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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补办环评),目前厂区现状为停产状态,经现场调查,项目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根据调查,项目现状未设置废物暂存设施,本环评要求,下一步整改过程中要求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要求企业将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并建立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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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杏恍,属于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2.1.1 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的数据或结论”。 本次评价采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公布的《德宏州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盈江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判定。盈江县有效监测天数357天,优261天,良92天,轻度污染的4天。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8.9%,与2018年相比上升0.5%。污染发生的时间为3~4月份,首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颗粒物和臭氧。年度综合评价,盈江县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 表3-1 2019年盈江县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根据现场勘探和实地调查,项目西南面40m为一家同类型木材加工厂(盈江孙森隆木材加工厂),均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水体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评价区涉及的地表水体为盏达河,盏达河汇入大盈江。盏达河属于大盈江的支流,根据云南省水利厅编制的《云南省水功能区划(第二版)》及《德宏州水功能区划复核和调整报告》(德政复[2014]257号),盏达河(南朗—入大盈江口)的水环境功能为盈江农业﹑工业用水区,水质类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执行III类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公布的《德宏州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盈江县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判定。本次评价选取大盈江现状水质优良(监测断面为出境断面汇流),为Ⅱ类水体,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表3-2 2019年大盈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德宏州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及现场调查的结果,项目区域地表水盏达河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位于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杏恍,属于乡村地区,项目所在区域噪声功能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即执行标准为昼间≤60 dB(A),夜间≤50dB(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应监测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的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建设单位特于2021年9月15日委托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西南面1#敏感点、东北面2#敏感点、东面3#敏感点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见附件5),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3: 表3-3 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良好,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经过现场踏勘,项目区以人工植被为主,人为干扰较为严重。区域内生态环境现状以人类活动为主导,主要为农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低,无珍惜濒危保护和狭域分布的特有动物存在。区域内动物组成以农田—灌丛动物群区组成为主,生态环境不敏感,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1)植物:根据现场踏勘和调查,周边主要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种植的植物主要有玉米、蔬菜等作物,无林地、草地分布,不涉及国家及地方保护的珍稀、濒危或特有物种。 (2)动物:工程所在地由于受人类活动的强烈影响,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均大幅下降,附近已无大型野生动物出没,偶见麻雀等鸟类,鼠、蛇等小型野生爬行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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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保护 目标 |
6.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应明确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的名称及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经现场调查,项目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表3-4 建设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声环境应明确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 经现场调查,项目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表3-5 建设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报告表不需列出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而根据调查,项目评价区涉及的地表水体为盏达河,盏达河汇入大盈江。盏达河属于大盈江的支流,根据云南省水利厅编制的《云南省水功能区划(第二版)》及《德宏州水功能区划复核和调整报告》(德政复[2014]257号),盏达河(南朗—入大盈江口)的水环境功能为盈江农业﹑工业用水区,水质类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执行III类标准。 本项目目评价区涉及的地表水体情况见下表: 表3-6建设项目评价区涉及的地表水体情况一览表
(4)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地下水环境应明确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经现场调查,项目500m范围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故项目无需设置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5)生态环境目标 根据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目标重点包括: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建用地的,应明确新建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杏恍,项目用地总面积为4920.8m2,为新建补办项目,不新建用地,因此不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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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7.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干燥窑废气、胶粘废气、木材加工粉尘和厨房油烟。 ①项目供热是用生物质锅炉,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煤锅炉限值,具体排放限值见表3-7。 表3-7运营期生物质锅炉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③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木屑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②胶粘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标准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3-8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③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饮食业单位相关标准,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 8.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后期清净雨水则排至厂区周边的沟渠;带锯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因此无需设置废水排放标准。 9.噪声排放标准 营运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3-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
10.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评价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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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制 指标 |
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本项目的产排污特点,结合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总量控制如下: 1、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后期清净雨水则排至厂区周边的沟渠;带锯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故项目废水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气 锅炉废气采取“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对锅炉废气进行末端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胶粘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木材加工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根据“十三五”期间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NOx、TVOC,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组织:烟尘:0.03384t/a、二氧化硫:0.102t/a、氮氧化物:0.306t/a;无组织:颗粒物0.169t/a;VOCs(非甲烷总烃)0.0395t/a。最终确定本项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二氧化硫:0.102t/a、氮氧化物:0.306t/a、VOCs(非甲烷总烃):0.0395t/a。 3、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100%,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补办环评),目前厂区现状为停产状态,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均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且自项目投入运营以来,未接到任何环境污染投诉问题。 本次环评,因部分环保设施不符合要求需进行整改。整改施工内容简单、施工期较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噪声、固废等,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期环境影响会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故本评价不对该项目施工期的污染进行分析,重点分析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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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木材加工粉尘、胶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食堂油烟。具体环境影响分析如下: 1.1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及达标性分析 A、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排放方式及达标情况 表 4-1 项目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B、污染物核算过程: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木材加工粉尘、胶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木材干燥过程产生的锅炉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1)木材加工粉尘 本项目粉尘主要来源于对木材进行加工环节,如带锯加工、断料、压刨定尺、切割、刨光、磨条等工序。 ①带锯粉尘 项目在带锯开料过程中,由于原木本身含水较高,开料过程中木屑湿度较大、粒径较大,一般沉降于工段附近。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01木材加工行业产排污系数表见表4-2。 表4-2 锯材加工业产排污系数表
本项目年产3000m3的板材成品,则项目带锯工序产生的粉尘量为:3000×0.243/1000=0.729t/a,经加工间顶棚及围挡的阻隔、沉降后,粉尘可沉降85%,散落在地面,定期清扫收集堆存至废料间,出售给盈江县机制炭加工厂用于生产机制炭。则项目带锯粉尘排放量为0.109t/a,呈无组织排放。 ②刨光、磨条粉尘 本项目刨光、磨条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多,根据类比同类木材加工厂项目,刨光、磨条过程粉尘产生量按0.5千克/立方m-产品计算,本项目刨光板材约为40%,即1200m3/a,则项目刨光过程粉尘产生量为:1200×0.5/1000=0.6t/a,本项目刨光、磨条粉尘经集气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集气率约为90%,剩余10%粉尘未被捕集,呈无组织排放;其余全部进入收尘系统,收集粉尘作为固废。则抛光粉尘产排污情况见表4-3。 表4-3 抛光粉尘产排一览表
③综上,项目粉尘产排情况见表4-4。 表4-4项目粉尘产排情况一览表
(2)胶粘废气 项目工件在胶粘工序中,使用白乳胶进行粘接。白乳胶属于木工胶,是一种水基型胶粘剂,是由醋酸乙烯单体在引发剂作用下经聚合反应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胶粘剂,属于环保型涂料,其稳定性好,一般在250℃以上才会发生分解。本项目后成型机工作温度为110℃—130℃,低于白乳胶的分解温度,因此本项目白乳胶封边过程中仅有少量烃类混合物挥发,以非甲烷总烃计。 项目使用白乳胶为水基型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类比《胶粘剂中总有机挥发物含量的测定》对国内水基型胶粘剂中总有机挥发物含量进行测定结果,白乳胶中总挥发物(以非甲烷总烃计)0.79%计。项目白乳胶年使用量为5t/a,则项目非甲烷产生量为0.0395t/a,即39.5kg/a,产生速率为0.016kg/h。由于项目白乳胶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较小,拟考虑为无组织排放,本环评提出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车间通风,减小对室内工作人员的健康影响。 (3)锅炉废气 本项目设置1间锅炉房、配套设置4个干燥窑,以加工过程产生的木材废边角料、木屑等作为燃料,在烘烤过程中会有水蒸气和烤炉烟气产生和排放。烟气中污染物主要是烟尘、氮氧化物和少量的二氧化硫。本项目采取“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对锅炉废气进行末端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高15m、内径0.3m的1#排气筒外排。 本项目锅炉年消耗边角废料、木屑等约300t/a,锅炉年工作150天,每天运行24h。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产污、排污系数见表4-5: 表4-5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
注:本项目边角废料、木屑等以生物质计。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生物质收到基硫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的形式表示,本项目生物质中含硫率0.02%计,即S取0.02。 污染物核算如下: 废气生产量:V=f·w=6240.28×300=187.2万m3/a,520m3/h。 烟尘产生量:G(烟尘)=f·w=37.6×300=11.28t/a,烟尘产生浓度为6019.23mg/m3,产生速率为3.13kg/h。 二氧化硫:G(二氧化硫)=f·w=17×0.02×300=0.102t/a,二氧化硫产生浓度为53.85mg/m3,产生速率为0.028kg/h。 氮氧化物产生量:G(氮氧化物)=f·w=1.02×300=0.306t/a,氮氧化物产生浓度为163.46mg/m3,产生速率为0.085kg/h。 该部分废气拟采用“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该系统配备一个风量为3000m3/h的风机才能满足运行要求,整个除尘系统对烟尘对处理效率约99.7%,对SO2和NOx无处理效率。经处理后废气排放量为:烟尘排放量为0.03384t/a、排放浓度为18.06mg/m3、排放速率为0.0094kg/h;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102t/a、排放浓度为53.85mg/m3、排放速率为0.028kg/h;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306t/a、排放浓度为163.46mg/m3、排放速率为0.085kg/h。由引风机抽吸排到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则本项目锅炉废气产排情况见表4-6。 表4-6 项目锅炉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4)厨房油烟 项目在厂区设置有食堂,食堂内设置2个灶头,属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划定的小型饮食业单位。食堂每日提供三餐,就餐人数约为40人/天。根据类比资料,消耗食用油30g/人d,油烟产生量以食用油使用量的1%计,油烟产生量0.012kg/d、0.0036t/a。烹饪时间按6h/d计,则油烟产生速率为0.002kg/h。 本环评建议在食堂内设置油烟净化系统来降低油烟的排放量,油烟处理效率约60%,并安装风机,风机送风量为3000m3/h,油烟经过油烟处理系统净化后,从高于屋顶1.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降至约0.27mg/m3,排放量为0.00144t/a,油烟排放浓度及去除效率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5)非正常排放污染源分析 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包括生产线设备故障和环保设施故障。 ①生产线故障 由于本项目各生产设备彼此关联度较高,因此一旦故部分设备故障和检修时其它设备的将会采取对应的停产措施,可避免各生产设备故障下的非正常排放。 ②环保设施故障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刨光自带收尘器发生故障、封闭设施损坏,均会导致废气超标排放。 从上述分析可知,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刨光自带收尘器发生故障的因素较多,综上,设定粉尘非正常排放条件为除尘系统出现故障,导致除尘系统对粉尘去除效率为80%左右,排放源强如下表所示。 表4-7 项目厂区非正常排放情况表
结合实际生产中停电频次、设备维修等因素,本项目除尘设备一年出现故障频次约为2~3次,每次非正常情况一般不超过60分钟,因此,建设单位应聘请专业的技术团队对除尘设备进行设计施工,并应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保证去除效果,当出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停止生产,并对除尘设备进行检修,及时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1.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6.2.1可行技术,燃生物质锅炉一般采用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组合技术;本项目采用水“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对锅炉废气进行处置,属于可行性技术。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人造板工业》(HJ1032-2019),布袋除尘属于木材加工中推荐可行性技术中的一种,满足处理要求;带锯加工粉尘处理措施为围挡沉降,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人造板工业》(HJ1032-2019)除尘系统中的其他工艺,为可行性技术,满足处理要求。 (6)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德宏州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本次评价对项目废气产排量及达标排放进行了分析,根据对比分析,本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均为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因此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不会改变项目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1)本项目废水产排污情况及核算过程 A、生产用水 项目带锯工作过程中,因与木料摩擦升温显著,需要持续对带锯锯条淋水降温。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在企业满负荷运行,每天使用锯片冷却水约0.1m3/d。 项目拟设置1个3m3带锯淋水循环水池,带锯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B、生活用水 项目劳动员工40人。项目设有宿舍、厨房,其中13人在厂区食宿、27人仅在厂区就餐,不住宿。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标准》(DB53/T168—2019),食宿职工生活用水按100L/人·d计,就餐职工生活用水按60 L/人·d计,则职工生活用水为(13×100+27×60)/1000=2.92m3/d,876m3/a。 排污系数按0.8计,则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约2.34m3/d,702m3/a。其中食堂废水约占生活污水量的50%,食堂废水量约为1.17m³/d(351m³/a)。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 生活污水水质如下表4-8所示。 表4-8 生活污水水质一览表
项目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杏恍,目前污水管网还未建设完善。 本项目职工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合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生活污水产排情况详见表4-9。 表4-9 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C、初期雨水 环评要求项目区原料堆场中的原木采用棚布遮盖,以防止木材受到初期雨水淋滤后,使初期雨水有SS,如果不对该部分的初期雨水进行合理的处置,初期雨水会渗透到地下,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因此,建设方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意见,在采取对露天的堆料场中的原木采用棚布遮盖的措施后,可以有效避免有色度的雨水产生。 项目区每年收集的初期雨水量根据《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中公式计算: Wi=S×Q×10-3×1/4×L 其中:Wi——初期雨水量(m3/a); Q——年平均降雨量,盈江县的年平均降雨量1554.6mm; S——汇水面积(m2),汇水面积取4920.8m2; L——径流系数,取0.3。 经计算可得到项目区的年初期雨水量为573.74m3,生产区的初期雨水经四周的雨水收集沟收集,流入厂区设置的1座初期雨水沉淀池进行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按照二十年一遇最大日降雨170.4mm,根据计算得出:项目区初期雨水收集量约为62.89m3/次。每次降雨以30min计,考虑到沉淀池设计规模按照每次降雨10min进行收集(20.96m3),设计25m3,可满足初期雨水的收集。 由于本项目为木材加工,加工过程中会存在无组织粉尘,收集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 (2)废水处理设施合理性分析 ①化粪池 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4.8.6中,化粪池停留时间为12~24小时。 根据前文核算项目污水排放量为2.34m3/d,考虑1.2的剩余系数后,本项目化粪池有效容积应≥3m³,本项目拟新建1个23m3的化粪池,可储存10天生活污水,可避免生活污水外溢,生活污水在化粪池的停留时间在24h以上,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对化粪池停留时间的要求,容积设计合理。 ②油水分离器 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隔油池设计符合下列规定:含油污水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宜小于0.5h;池内水流流速不宜大于0.005m/s;池内分格宜取两档三格。经前文核算,本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约为1.17m3/d,考虑1.2的剩余系数后,本项目油水分离池有效容积应≥1.5m3,本项目食堂废水拟设置一个2m3的油水分离器进行隔油预处理,保证隔油停留时间24h以上,保证动植物油充分隔离,容积设计合理。 ④带锯淋水循环水池 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在企业满负荷运行,每天使用锯片冷却水约0.1m3/d,项目拟设置1个3m3带锯淋水循环水池,可连续收集30天带锯淋水,带锯淋水循环使用,做到不外排,因此带锯淋水循环水池设置合理。 ⑤事故应急池 项目废水产生量为2.34m3/d,一般假设废水处理设施故障8小时,废水处理设施故障下,非正常排放废水量为2.34m3/d,本次环评为防止事故废水排放,提出设置1个5m³的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池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另外,项目在建成后应按相关要求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环保应急预案),指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在污水处理设施发生异常情况或重大事故时,应及时分析解决,并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向相关部门汇报处理。 ⑥初期雨水收集池 根据前文得知,项目初期雨水约为20.96m3/次,考虑1.2的剩余系数后,本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应≥25m³,本项目拟设置1个容积为30m³,容积设计合理。 (3)项目废水委托清运处理可行性分析 项目距离盈江县城较远,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大,项目周边农田较多,可定期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因此项目生活污水委托清运是可行的,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自行监测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目前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置方式为:职工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合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因此无需对项目生活污水进行监测。 3.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及源强 根据前文分析,项目主要产噪环节为原木多片锯、带锯、四面刨、指接机、拼板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见表4-10所示。 表4-10项目噪声产生情况
(2)预测点 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处各设置1个,项目涉及环境保护目标设置一个。 (3)预测模式 按噪声距离衰减模式预测各噪声源强设备全部开启时厂界及最近敏感点处预测值。预测模式如下: LA(r)=LA(ro)-20lg(r/ro) 式中:LA(r)——被影响点所接受的声压级,dB(A); LA(ro)——噪声源源强,dB(A); r——噪声源至被影响点的距离,m; ro——参考位置的距离,m,取 ro=1m。 多个机械同时作业的总等效连续A声级计算公式为: Lpi=10lg(∑100.1Lpi) 式中,Leqi-第i个声源对某预测点的等效声级。 在预测某处的噪声值时,首先利用上式计算声源在该处的总等效连续A声级。 (4)预测分析 本次主要预测工业场地的厂界及敏感点噪声影响。由于产噪点较为分散,预测过程中采用布置机械最近距离进行核算。各噪声源与预测点之间的距离见表4-11。 表4-11项目主要噪声源与预测点距离一览表 (单位:m)
注:由于产噪点较为分散,预测过程中采用布置机械最近距离进行核算。 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按下列公式计算:L2=L1–20lg(r2/r1);项目只进行一班生产,白天生产,夜间仅烘干设备运行,因此本次环评分别对昼间进行预测分析,主要预测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本项目产生噪声经墙体隔音、减振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详见表4-12。 表4-12等效噪声值与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 单位:dB(A)
根据表4-13,项目产生噪声具有短暂性和间歇性特点,且随着操作的停止而消失。在考虑隔声降噪等措施,项目厂界东、南、西、北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5)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预测 经调查,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为东北面20m杏恍村散户,项目噪声在环境保护目标处的预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木料、木屑、锅炉炉灰等生产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粘油抹布、化粪池污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以及粘胶工序产生的白乳胶桶。 A、一般固体废弃物 (1)废木料、木屑 废料、木屑产生量按物料平衡估算:年加工原木7000m3,产出产品3000m3,产生废木料、木屑4000m3,约1.183t。废木料、木屑,作为本厂锅炉燃料使用。 (2)除尘回收的粉尘 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量约0.54t/a,该部分粉尘为木屑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售给盈江县机制炭加工厂用于生产机制炭。 (3)灰渣 本项目锅炉使用废木料、木屑作为锅炉燃料,年消耗量300t,灰渣主要为锅炉燃烧木柴后的残灰,产生量约为13.2t/a,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户回用于耕地施肥。 (4)生活垃圾、粘油抹布 项目劳动员工40人。项目设有宿舍、厨房,其中13人在厂区食宿27人仅在厂区就餐,不住宿。按每人0.5kg/d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6t/a。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运营期将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如涂抹润滑油(黄油)等,维护、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粘油抹布,约0.02t/a。与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处置。 (5)化粪池污泥 本项目化粪池,会产生少量污泥,产生量约为0.5t/a,化粪池污泥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 (6)泔水与油水分离器废油 运营期厨房中会有泔水产生,项目区内有27人用餐,泔水产生量按0.3kg/人·d计算,则泔水产生量为8.1kg/d,2.43/a,厨房的油水分离器中会有一定量的废油产生,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约为0.02t/a。 厨房泔水和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油统一收集后经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 B、危险废物 (1)废机油 项目运营期将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900-249-08,该部分危废产生量较少,约0.01t/a。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白乳胶桶 项目指接板生产过程中粘胶工序会产生的白乳胶桶,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每年使用5t的白乳胶,规格为25kg/桶,因此每年产生白乳胶桶200个、约0.4t/a。经查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白乳胶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49,900-041-49,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所有固废的产生及处置情况汇总见表4-13。
一般工业固废临时贮存: 贮存场应按照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计,采取防雨、防渗漏措施,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国家生态环境局环监【1996】463号)要求设置标示牌。 (2)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将不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900-214-08,该部分危废产生量较少,约0.02t/a。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②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单位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过程中,本环评要求做到下表提出的要求。 表4-14 项目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一览表
危废间防渗要求: (1)防渗标准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本项目危废间防渗技术要求按照重点防渗分区设计,即不应低于6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2)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如下: 表4-15重点防渗区防渗方案一览表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理;处置率为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3)生活固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废木料、木屑收集作为本项目锅炉燃料使用生产;除尘回收的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售给盈江县机制炭加工厂用于生产机制炭;本项目锅炉产生的灰渣,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户回用于耕地施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粘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厨房泔水和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油统一收集后经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废机油、白乳胶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做到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低。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为木片加工,对应其报告表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同时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本项目属于土壤环境属于污染影响型项目;对照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分类”,本项目为“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木材加工——其他”,为土壤Ⅲ类项目。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占地规模为小型,敏感程度不敏感,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因此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造成的污染途径主要有: ①废机油、白乳胶泄漏导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②厂区内生活污水渗漏污染浅层水。厂区内生活污水输送管道、泵等设施如发生腐蚀、渗漏,导致污染物将缓慢下渗污染当地浅层地下水。 根据项目特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对废水产生源点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循环水池和化粪池、危废暂存间底部均采取防渗、防水处理等措施,杜绝地下水、土壤污染隐患。具体防渗措施如下: ①重点防渗区防渗 根据实地调查,将拟建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应采取防渗措施,其渗透系数≤1.0×10-10cm/s; ②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 根据实地调查,项目将化粪池等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域;一般防渗区措施在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并在上层铺30cm的混凝土进行硬化。确保防渗性能,其渗透系数≤1.0×10-7cm/s。 6. 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杏恍,项目用地总面积为4920.8m2,为新建补办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分析 所谓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灾难事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事件,它具有危害性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同时风险发生的概率又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倘若一旦发生,其破坏性极强,对环境会产生较大影响。 环境风险评价是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发生的可预测突发事件(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和环境的影响、损害进行评估,并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7.1评价依据 (1)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易燃易爆物质,项目内生产材料主要为原木,成品为厚板材,废料为木屑、余料等,均为木质,为易燃材料;如若管理不慎,在遇到明火将会引起火灾危险。 根据查阅资料和对比《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项目运营期涉及到的危险物质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能源柴油。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火灾生成黑烟、CO等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以及消防废水进入外环境,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主要理化性质如下: 表 4-16废机油的理化特性表
(2)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表4-17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3)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 、附录C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q1/Q1+ q2/Q2+ q3/Q3+ ······+ qn/Qn 式中q1,q2,q3······,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1,Q2,Q3·····,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 根据上式计算可知,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如下表所示。 表4-18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一览表 单位:t/a
由上表可知,项目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0.000244<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仅进行简单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中要求,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应定性分析说明大气环境影响后果。因此,本次评价仅定性分析,不做预测分析。 7.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因本项目仅需开展简单分析,《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无评价范围要求,因此无需对敏感目标进行识别。 7.3环境风险识别 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事故风险: 木材加工厂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未、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其中,如木屑等遇火后,阴燃时间较长,不易及时发现;相应地增加了火灾危险性。木材加工企业一旦发生火灾,燃烧猛烈、蔓延发展快,易造成“火烧连营”。 火灾事故为木材加工企业最大的风险事故,造成的后果及危害性也最大,火灾不仅会使原料和产品烧毁造成经济损失,而且燃烧后会产生大量的烟尘,对周围环境的短时影响很大,另外,消防废水中也会含有大量的悬浮物,如直接外排,将会对水环境和土壤造成影响。 项目采用桶装柴油储存以及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存储量分别约0.6t、0.01t,储存量均小于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但项目柴油、废机油在储存和运输过程存在一定风险,主要表现在: ①项目在柴油、废机油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可能造成油品泄漏事故,导致石油类污染物污染所在区域地表水、土壤以及地下水环境; ②在运输过程中还会有爆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由于柴油、废机油属于易燃、易爆物质,泄漏到空气中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火灾爆炸事故对环境的影响较为严重。 7.4环境风险管理 本次环评针对其存在的风险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 消防废水处置措施 ①为了防止消防水向外扩散,本项目火灾事故状态下的消防废水第一时间内收集到应急事故池中,项目拟增设1个5m3的应急事故池,确保消防废水不外排,不污染外界地表水。 ②应急事故池应常处于干涸状态以保障池子的有效容积、流入的管网应保持畅通、尽量自然流入。 ③消防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内洒水抑尘或绿化用水。 火灾废气防范措施: ①项目内加强管理,在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区禁止火源,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②项目内配备消防箱、灭火器等,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③发现起火,立即报警,通过消防灭火。首先采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④切断火势漫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 本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杏恍,区域地势开阔,如发生火灾事故,产生CO、黑烟等废气经自由扩散及周围绿化植物吸附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评价提出了相关防范措施,在加强管理及积极落实有关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低,风险可以规避。 表4-1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7.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环评提出企业应按国环境保护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风险降至最低。 根据同类型企业的经验,应急预案应包括:紧急应变程序、紧急应变训练与紧急应变演习等。针对不同类型的意外事件,如油品泄漏、火灾等,分别制定紧急应变程序,同时根据意外事件的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紧急应变流程和组织。各种紧急应变程序包括应变责任区划分、紧急救灾程序、紧急疏散程序、紧急通报程序与事故调查程序等。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审批备案。 (1)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负责应急突发性事件的组织、指挥、抢修、控制、协调等应急响应行动; (2)风险事故应急队伍收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确认事故应急状态等级和危急程序,确定应急抢修方案,迅速开展各项抢修、抢救工作。若事故严重,同时请求政府应急支援; (3)当事故发生时,应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4)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对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等。 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能够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如果一旦发生风险事故,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解除事故风险,以免对人员健康造成较大影响。 9.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1)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84-2017)本项目属于木材加工20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木材加工201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除以天然气或者电为能源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外的其他工业炉窑属于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 HJ 1121—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前往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行政审批股或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permit.mee.gov.cn/)办理相关排污许可材料。 (2)排污口规范化 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8-5)和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气、声、固体废物必须按照“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示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 ①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排气筒设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有净化设施的,应在其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口及采样监测平台。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和《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设置。 ②固定噪声排放源 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 ③固体废物存放点 生活垃圾应设置定点收集站,做好除臭、除害工作,避免给周围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④设置标志牌要求 排污口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 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标志牌按标准制作,各地可按管理需求设置辅助内容,辅助内容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规定。 环境保护标志牌设置位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沿离地面2米。排污口附近1米范围内有建筑物,设置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 (3)自行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项目运营期自行监测、竣工验收监测,不仅为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并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项目无废水外排,主要为废气、噪声监测。自行监测计划见表4-20,竣工验收监测计划见表4-21。 表4-20本项目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表4-21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计划表
11.“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 项目建成后运行时,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对项目区排放的废水、废气进行自主环保验收,编制相应的验收报告,并报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企业需在项目建成后3个月内进行自主验收。 表4-22 “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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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带锯粉尘 |
粉尘 |
经加工间顶棚及围挡的阻隔、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
刨光、磨条粉尘 |
粉尘 |
经集气收集后+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呈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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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粘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风机加强车间通风 |
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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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锅炉 |
烟尘 |
“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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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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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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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油烟 |
厨房油烟 |
抽油烟机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 小型饮食业单位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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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5、氨氮、SS、动植物油 |
油水分离器(1个,容积2m3)化粪池(1个容积为23m³,可储存10天生活污水)处理 |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期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 |
声环境 |
设备、车辆、人员 |
噪声 |
设备加装减震垫、墙体隔声 |
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废木料、木屑收集作为本项目锅炉燃料使用生产;除尘回收的粉尘及时清理存放在废料间,出售给盈江县机制炭加工厂用于生产机制炭;本项目锅炉产生的灰渣,收集后交由附近农户回用于耕地施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粘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耕地施肥;厨房泔水和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油统一收集后经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废机油、白乳胶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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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污染防治措施 |
⑴重点防渗区防渗;将危险废物贮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其渗透系数≤1.0×10-10cm/s; ⑵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将带锯淋水循环水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应急事故池等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域;一般防渗区措施在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并在上层铺30cm的混凝土进行硬化。确保防渗性能,其渗透系数≤1.0×10-7c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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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区以人工农田植被为主,生态环境不敏感,项目运行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必须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对厂区管理和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切实做到不污染、不破坏、不明显影响周围生态环境。厂区大气污染物以粉尘为主,本次评价要求企业需加强厂区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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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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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要求企业应当依法公开企业的基础信息;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和排放浓度和总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及 “三同时”手续情况;以及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应公开或临时公开的内容等。 |
六、结论
总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后,其营运基本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的功能,对项目外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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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锅炉废气烟尘(T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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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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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384 |
+0.03384 |
锅炉废气二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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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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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
+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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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废气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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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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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
+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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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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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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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9 |
+0.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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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甲烷总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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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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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95 |
+0.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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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油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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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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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4 |
+0.0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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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生活污水702m3/a) |
C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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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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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28 |
+0.0528 |
NH3-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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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4 |
|
0.0074 |
+0.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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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t/a) |
废木料、木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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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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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 |
+1.183 |
除尘回收的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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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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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
+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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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 |
废机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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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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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
+0.03 |
白乳胶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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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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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0.4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