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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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2104-533123-04-01-364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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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杨国雄 |
联系方式 |
1537771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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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云南省(自治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盈江县(区) / 乡(街道)平原镇莲花山杏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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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坐标 |
(97度55分37.067秒,24度44分12.239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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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011锯材加工 |
行业类别 |
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33木材加工201——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 的;含木片烘干、水煮、染色等工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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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R新建(补办)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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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盈发改基础备案[202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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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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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占比(%) |
8.17 |
施工工期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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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项目于2010年1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生产车间、锅炉房及烘干区、锯房、成品仓库、工具房、办公室、厨房以及职工宿舍等,已有1条木材加工生产线,企业建成后,因市场因素多次停产,处于试运行,同时已过两年“未批先建”行政追溯期,目前项目已停产,现补办环评手续。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49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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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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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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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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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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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 号)的要求,项目与云南省“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见下表。 表1-1 项目与云南省“三线一单”文件相符合性分析
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云南省“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木材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年本)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木材加工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均不在“限制类”、“淘汰类”和“鼓励类”之列,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已经得到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盈发改基础备案[2021]79号”,表明项目的建设符合盈江县当地的产业政策。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当地的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的要求。 3、其他符合性分析 根据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土地规划核实情况》(详见附件4),本项目占用规划地类为:农村居民点用地4920.8平方米,业主需在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才可动工建设。 根据盈江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出具的项目选址产业布局情况说明,并对照盈江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项目选址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外,符合盈江县工业产业布局规划(见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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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1、项目由来 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成立于2010年2月26日,位于盈江县平原镇允相寨子岔路旁,总占地面积4920.8m2,主要生产家具料、地板条、指接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01月22日)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项目于2010年1月开工建设,2010年6月建成投产,目前已停产。本项目已过了追溯期,现补办环评手续。 本项目已于2021年4月30日取得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盈发改基础备案〔2021 ]79号),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家具料1200m3、地板条1200m3、指接板600m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属于“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33木材加工201——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含木片烘干、水煮、染色等工艺的”,本项目属于含木片烘干工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于2021年4月30日委托云南涛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以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等的基础上,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编制了《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编。 2、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盈江县永盛达木材加工厂 建设地点: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杏恍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920.8m2,总建筑面积4730m2,其中项目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250m2、锯房建筑面积为500m2、锅炉房及烘干区建筑面积800m2、半成品仓库建筑面积480m2、成品仓库区建筑面积800m2、工具房建筑面积120m2、办公室及厨房建筑面积310m2、职工宿舍建筑面积400m2,配电房建筑面积为20m2、旱厕建筑面积为50m2。项目预计年产家具料1200m3、地板条1200m3、指接板600m3。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3、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锅炉房及烘干区、锯房;辅助工程包括: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工具房、办公室、厨房以及职工宿舍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管网、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位于现有生产厂房内,项目内不进行土建工程,仅进行厂房的简单改造、环保设备的安装。 项目工程组成详见表2-1。 表2-1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4、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家具料1200m3、地板条1200m3、指接板600m3。具体的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2-2 项目设计能力一览表
5、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均进行外购,具体见表2-3。 表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年用量
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2-4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一览表
7、平面布置 生产车间布置于在厂区东北侧;生产车间内设置1间负压粉尘收集室;半成品仓库及成品仓库位于厂区东北侧;工具房位于生产区北侧;职工宿舍位于厂区北侧及南侧,厨房位于南侧职工宿舍旁;锅炉房及烘干区位于厂区西北侧;办公室位于厂区北侧及西侧。本项目设置2个出入口,分别位于厂区东侧及南侧,项目东侧及南侧均紧邻乡村内部道路,以方便物资和人员进出。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1)工作制度 项目生产实施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夜间仅进行木材烘干。 生物质锅炉、干燥窑工作150天,每天运行24小时。 (2)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员工40人。项目设有宿舍、厨房,其中13人在厂区食宿27人仅在厂区就餐,不住宿。 9、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为2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17%,项目环保投资见表2-5。 表2-5 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
9、公用及辅助工程 (1)给水 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年用水量为906m3/a,主要用于喷淋用水和生活用水,本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2)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后期清净雨水则排至厂区周边的沟渠;带锯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 (3)供电 厂区的电源来自城市供电网,预计年用电量为30万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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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0.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补办环评),目前厂区现状为停产状态,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均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且自项目投入运营以来,未接到任何环境污染投诉问题。 本次环评,因部分环保设施不符合要求需进行整改。整改施工内容简单、施工期较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噪声、固废等,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期环境影响会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故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做详细分析。 11.营运期工艺流程 项目家具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如图2-2所示。 图2-2 项目运营期家具料 工艺简述: ①剥皮:堆存于原料堆场的原木,自然干燥一段时间后,通过人力对原木进行剥皮。 ②断材:剥皮后的原木通过断材机对原木进行切断,得到适合加工的长度原木段。 ③切割:原木段通过设置的带锯机对原木进行切割成型,切割成板材半成品。 ④板材半成品进行自然晾干; ⑤刨光、磨条:板材半成品,一种是使用刨光机进行刨光处理,把半成品上的毛边之类的去除,另一种是使用磨条机,将条状半成品的毛边去除;之后经过压料机对其形状进行统一压型,一方面统一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方便堆存以及运输。 ⑥成品入库、外售:加工完成的板材堆存与仓库内,待客户的需求统一进行外售。 项目地板条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如图2-3所示。
图2-3 项目运营期地板条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图 工艺简述: ①剥皮:堆存于原料堆场的原木,自然干燥一段时间后,通过人力对原木进行剥皮。 ②断材:剥皮后的原木通过断材机对原木进行切断,得到适合加工的长度原木段。 ③切割:原木段通过设置的带锯机对原木进行切割成型,切割成板材半成品。 ④干燥:通过加热的方式对加工的板材半成品进行干燥处理。板材半成品放置于干燥窑内,通过锅炉加热,使木材内水分逐步排出,以达到干燥的目的。 ⑤刨光、磨条:干燥至一定程度之后的板材半成品,一种是使用刨光机进行刨光处理,把半成品上的毛边之类的去除,另一种是使用磨条机,将条状半成品的毛边去除;之后经过压料机对其形状进行统一压型,一方面统一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方便堆存以及运输。 ⑥成品入库、外售:加工完成的板材堆存与仓库内,待客户的需求统一进行外售。 项目指接板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情况如图2-4所示。
工艺简述: ①剥皮:堆存于原料堆场的原木,自然干燥一段时间后,通过人力对原木进行剥皮。 ②断材:剥皮后的原木通过断材机对原木进行切断,得到适合加工的长度原木段。 ③切割:原木段通过设置的带锯机对原木进行切割成型,切割成板材半成品。 ④干燥:通过加热的方式对加工的板材半成品进行干燥处理。板材半成品放置于干燥窑内,通过锅炉供热,使木材内水分逐步排出,以达到干燥的目的。 ⑤刨光、磨条:干燥至一定程度之后的板材半成品,一种是使用刨光机进行刨光处理,把半成品上的毛边之类的去除,另一种是使用磨条机,将条状半成品的毛边去除;之后经过压料机对其形状进行统一压型,一方面统一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方便堆存以及运输。 ⑥胶粘:将磨条后的工件通过白乳胶进行粘接,涂胶方式采用手工刷胶,将粘接好的工件静置,带风干后得到指接板。 项目最主要的污染物为项目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胶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在刨光、磨条过程中会产生的噪声、粉尘、木材干燥过程产生的锅炉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 营运期产污环节: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木材加工粉尘、胶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锅炉废气、食堂油烟; 噪声:项目生产线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固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木料、木屑、锅炉炉灰等生产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粘油抹布、化粪池污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以及粘胶工序产生的白乳胶桶。 废水:生活污水。 本项目物料平衡见下图所示: 图2-5 项目物料平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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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补办环评),目前厂区现状为停产状态,经现场调查,项目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根据调查,项目现状未设置废物暂存设施,本环评要求,下一步整改过程中要求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要求企业将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并建立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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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杏恍,属于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2.1.1 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的数据或结论”。 本次评价采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公布的《德宏州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盈江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判定。盈江县有效监测天数357天,优261天,良92天,轻度污染的4天。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8.9%,与2018年相比上升0.5%。污染发生的时间为3~4月份,首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颗粒物和臭氧。年度综合评价,盈江县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 表3-1 2019年盈江县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根据现场勘探和实地调查,项目西南面40m为一家同类型木材加工厂(盈江孙森隆木材加工厂),均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水体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评价区涉及的地表水体为盏达河,盏达河汇入大盈江。盏达河属于大盈江的支流,根据云南省水利厅编制的《云南省水功能区划(第二版)》及《德宏州水功能区划复核和调整报告》(德政复[2014]257号),盏达河(南朗—入大盈江口)的水环境功能为盈江农业﹑工业用水区,水质类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执行III类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公布的《德宏州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盈江县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判定。本次评价选取大盈江现状水质优良(监测断面为出境断面汇流),为Ⅱ类水体,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表3-2 2019年大盈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德宏州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及现场调查的结果,项目区域地表水盏达河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位于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杏恍,属于乡村地区,项目所在区域噪声功能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即执行标准为昼间≤60 dB(A),夜间≤50dB(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应监测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的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建设单位特于2021年9月15日委托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西南面1#敏感点、东北面2#敏感点、东面3#敏感点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见附件5),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3: 表3-3 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良好,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经过现场踏勘,项目区以人工植被为主,人为干扰较为严重。区域内生态环境现状以人类活动为主导,主要为农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低,无珍惜濒危保护和狭域分布的特有动物存在。区域内动物组成以农田—灌丛动物群区组成为主,生态环境不敏感,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1)植物:根据现场踏勘和调查,周边主要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种植的植物主要有玉米、蔬菜等作物,无林地、草地分布,不涉及国家及地方保护的珍稀、濒危或特有物种。 (2)动物:工程所在地由于受人类活动的强烈影响,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均大幅下降,附近已无大型野生动物出没,偶见麻雀等鸟类,鼠、蛇等小型野生爬行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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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保护 目标 |
6.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应明确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的名称及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经现场调查,项目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表3-4 建设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声环境应明确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 经现场调查,项目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表3-5 建设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报告表不需列出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而根据调查,项目评价区涉及的地表水体为盏达河,盏达河汇入大盈江。盏达河属于大盈江的支流,根据云南省水利厅编制的《云南省水功能区划(第二版)》及《德宏州水功能区划复核和调整报告》(德政复[2014]257号),盏达河(南朗—入大盈江口)的水环境功能为盈江农业﹑工业用水区,水质类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执行III类标准。 本项目目评价区涉及的地表水体情况见下表: 表3-6建设项目评价区涉及的地表水体情况一览表
(4)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地下水环境应明确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经现场调查,项目500m范围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故项目无需设置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5)生态环境目标 根据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目标重点包括: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建用地的,应明确新建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杏恍,项目用地总面积为4920.8m2,为新建补办项目,不新建用地,因此不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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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7.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干燥窑废气、胶粘废气、木材加工粉尘和厨房油烟。 ①项目供热是用生物质锅炉,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煤锅炉限值,具体排放限值见表3-7。 表3-7运营期生物质锅炉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③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木屑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②胶粘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标准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3-8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③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饮食业单位相关标准,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 8.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后期清净雨水则排至厂区周边的沟渠;带锯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因此无需设置废水排放标准。 9.噪声排放标准 营运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3-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
10.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评价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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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控制 指标 |
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本项目的产排污特点,结合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总量控制如下: 1、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绿化,后期清净雨水则排至厂区周边的沟渠;带锯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做农肥,故项目废水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气 锅炉废气采取“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对锅炉废气进行末端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胶粘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木材加工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根据“十三五”期间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NOx、TVOC,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组织:烟尘:0.03384t/a、二氧化硫:0.102t/a、氮氧化物:0.306t/a;无组织:颗粒物0.169t/a;VOCs(非甲烷总烃)0.0395t/a。最终确定本项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二氧化硫:0.102t/a、氮氧化物:0.306t/a、VOCs(非甲烷总烃):0.0395t/a。 3、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100%,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补办环评),目前厂区现状为停产状态,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均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无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且自项目投入运营以来,未接到任何环境污染投诉问题。 本次环评,因部分环保设施不符合要求需进行整改。整改施工内容简单、施工期较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噪声、固废等,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期环境影响会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故本评价不对该项目施工期的污染进行分析,重点分析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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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木材加工粉尘、胶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食堂油烟。具体环境影响分析如下: 1.1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及达标性分析 A、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排放方式及达标情况 表 4-1 项目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B、污染物核算过程: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木材加工粉尘、胶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木材干燥过程产生的锅炉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1)木材加工粉尘 本项目粉尘主要来源于对木材进行加工环节,如带锯加工、断料、压刨定尺、切割、刨光、磨条等工序。 ①带锯粉尘 项目在带锯开料过程中,由于原木本身含水较高,开料过程中木屑湿度较大、粒径较大,一般沉降于工段附近。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01木材加工行业产排污系数表见表4-2。 表4-2 锯材加工业产排污系数表
本项目年产3000m3的板材成品,则项目带锯工序产生的粉尘量为:3000×0.243/1000=0.729t/a,经加工间顶棚及围挡的阻隔、沉降后,粉尘可沉降85%,散落在地面,定期清扫收集堆存至废料间,出售给盈江县机制炭加工厂用于生产机制炭。则项目带锯粉尘排放量为0.109t/a,呈无组织排放。 ②刨光、磨条粉尘 本项目刨光、磨条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多,根据类比同类木材加工厂项目,刨光、磨条过程粉尘产生量按0.5千克/立方m-产品计算,本项目刨光板材约为40%,即1200m3/a,则项目刨光过程粉尘产生量为:1200×0.5/1000=0.6t/a,本项目刨光、磨条粉尘经集气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集气率约为90%,剩余10%粉尘未被捕集,呈无组织排放;其余全部进入收尘系统,收集粉尘作为固废。则抛光粉尘产排污情况见表4-3。 表4-3 抛光粉尘产排一览表
③综上,项目粉尘产排情况见表4-4。 表4-4项目粉尘产排情况一览表
(2)胶粘废气 项目工件在胶粘工序中,使用白乳胶进行粘接。白乳胶属于木工胶,是一种水基型胶粘剂,是由醋酸乙烯单体在引发剂作用下经聚合反应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胶粘剂,属于环保型涂料,其稳定性好,一般在250℃以上才会发生分解。本项目后成型机工作温度为110℃—130℃,低于白乳胶的分解温度,因此本项目白乳胶封边过程中仅有少量烃类混合物挥发,以非甲烷总烃计。 项目使用白乳胶为水基型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类比《胶粘剂中总有机挥发物含量的测定》对国内水基型胶粘剂中总有机挥发物含量进行测定结果,白乳胶中总挥发物(以非甲烷总烃计)0.79%计。项目白乳胶年使用量为5t/a,则项目非甲烷产生量为0.0395t/a,即39.5kg/a,产生速率为0.016kg/h。由于项目白乳胶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较小,拟考虑为无组织排放,本环评提出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车间通风,减小对室内工作人员的健康影响。 (3)锅炉废气 本项目设置1间锅炉房、配套设置4个干燥窑,以加工过程产生的木材废边角料、木屑等作为燃料,在烘烤过程中会有水蒸气和烤炉烟气产生和排放。烟气中污染物主要是烟尘、氮氧化物和少量的二氧化硫。本项目采取“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对锅炉废气进行末端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高15m、内径0.3m的1#排气筒外排。 本项目锅炉年消耗边角废料、木屑等约300t/a,锅炉年工作150天,每天运行24h。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产污、排污系数见表4-5: 表4-5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生物质工业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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